首頁 > 易卦

新京報評論:主任給副主任評獎,程式瑕疵別影響文學獎公信

作者:由 新京報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12-15

程序正義為什麼重要

主任給副主任評獎,隨意增加獲獎名額,評獎結果不公示據媒體報道, 三年一屆的四川文學獎近日公佈了獲獎名單,隨即陷入爭議之中。攀枝花詩人曾蒙撰文質疑,認為“評比過程存在漏洞,監督機制形同虛設,評選過程缺乏公正”。

針對此次四川文學獎的質疑主要有兩點:一是沒有執行迴避機制,同一單位的人既有評委又有獲獎者。散文組5個評委裡,有兩位評委和兩位獲獎者算是“同事”,這難免引人猜測;第二,評獎沒有經過公示環節,就直接公佈了結果,這讓很多落選的作家感到不解。

對這兩點質疑,涉事評獎辦公室都給出了迴應。關於迴避原則,評獎辦公室認為,整個中國作協系統都沒有相關規定,“評獎辦法只規定了本屆作協主席、副主席不能參加評獎”。四川省作協同時也承認,他們此前在評選章程中已經把“公示”改成了“公佈”,但是修改章程沒有及時對外發布,並就此“誠懇向公眾道歉”。

這份迴應很難打消公眾的疑慮。儘管評選章程中沒有強調回避原則,但這本是評獎評選的基本規則。作協工作人員,很多本身就是作家,當然可以參加評選,但是在評選過程中完全可以在評委環節做出微調。

至於取消公示環節而直接公佈,就更說不過去了。目前,國家級文學獎都普遍採用公示環節了。在網路時代,公示環節至少可以糾正版權環節的疏忽,對涉嫌抄襲等違規行為,透過公示可以及時發現。再者,評委難免有閱讀上的盲區,公示環節則可以幫助避免硬傷。

文學的評獎,本身就具備主觀的一面,為什麼一部作品獲獎,而另一部作品則是0票,人們很難在“文學價值”上達到統一,但是,正因為每個人對作品的評價會不同,評選環節的“程序正義”就更加重要。

只有在評選過程中最大限度地做到公開、公平、公正,一個文學獎的生命力才能得到保證。很多人懷念八九十年代文學的影響力,那時獲得茅盾文學獎,儼然就是“中國最好作家”的蓋章認證。不但是評委會的認可,在市場也會得到認可。這種“影響力”的來源,正是獎項本身的公信力。

新京報評論:主任給副主任評獎,程式瑕疵別影響文學獎公信

▲2015年9月29日第9屆茅盾文學獎頒獎典在京舉行。圖片來源:新華網

最近10年以來,部分文學獎抉擇和市場投票,越來越呈現分化的態勢。而不少獎項評選過程的不透明和程式上顯而易見的瑕疵,也讓其日益成為小圈子裡的自娛自樂。長此以往,不但有損公平正義,讓落選的參評者感到不公,也會傷害文學事業的發展。

對這次四川文學獎受到的爭議,希望有關方面能給出更合理的交代,而很多評獎評選也能在規則設定上經得起公平層面的考量,別讓程式瑕疵損害了評獎公信力。

□ 唐小月(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