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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械過程確認五要素及實施方法

作者:由 龍惠科技CRO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3-02-02

過程引數怎麼來

醫療器械過程確認五要素及實施方法

過程確認的五個要素

按照ISO13485的要求,適用時,過程確認包括如下五個要素。

1、為過程的評審和批准所規定的準則

此處的“準則”是指過程的結果和產品需要達到的質量要求或合格判定標準,必要時包括過程能力準則。

2、裝置的認可和人員資格的鑑定

影響生產或服務過程結果或產品的五個要素是人、機、料、法、環。首先,企業應根據過程特點和重要程度,確定所需的人員和裝置,以及對其的要求;在裝置的採購和使用過程中,應對其是否符合要求進行鑑定,並對人員能力進行鑑定。然後,建議企業根據具體的物料特性和環境的影響,確定適當的工藝。

3、使用特定的程式和方法

通常不同的過程,確認的流程和方法是不同的,企業應針對需要確認的特定的過程策劃具體的實施流程和方法。

4、記錄的要求

記錄的作用,主要是證明做了什麼、做的怎麼樣,是否需要改進。因此對過程確認,應保留相關記錄,以證明做了過程確認,並能根據記錄判定過程確認做的怎麼樣,是否達到企業所策劃的結果的能力。

記錄至少應包括:人員鑑定、裝置鑑定、計量裝置校準、用料描述和確認、工藝引數、檢驗結果、資料分析結論等。

5、再確認

經過確認的過程,在使用一段時間以後,適時應考慮實施再確認。通常,下列情況時應考慮實施再確認:

(1)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有不良趨勢,且調查分析表明與該過程(工序)有關時;

(2)影響產品質量的人、機、料、法、環的任一因素髮生變更時;

(3)即使沒有明顯的質量問題和明顯的變化因素,通常潛在的變化總是存在的,為防止日積月累的變化對產品質量造成不可接受的影響,通常還應結合產品質量的趨勢分析,以及裝置的維護和保養,每隔一段時間進行再確認。

對於再確認的範圍和程度,可基於對上述情況的評審做出決策,一般情況下,評審的結果可能是隻需要進行部分確認活動。例如,只是操作人員發生了變化,只需要對人員資格和操作的符合性進行確認即可。

過程確認的實施

1、組成確認小組

確認參與人員的應具備的專業素養。例如,組內應包括熟悉策劃和生產工藝、熟悉相關標準的成員。此外,一般情況下,實施確認時還會涉及到裝置的使用和維護保養、產品質量檢驗、法規要求等,故一般還要求包括裝置操作人員、裝置維護保養人員、質量管理和控制的人員、法規工程師等。如果綜合相關人員的知識還有欠缺,應考慮先學習或培訓。

2、制定詳細的確認方案

針對每一個需要確認的過程,都應制定詳細的確認方案。

確認方案可包括如下內容。

(1)適用範圍

由於擬確認的過程和其它過程相互作用或相互影響,因此,應明確其前一個過程的輸出要求。如果擬確認的過程由多個子過程組成,還應明確所包含的子過程及其邏輯順序關係。

(2)確認小組成員的職責和許可權

應明確小組各成員的職責和許可權,尤其應確保各許可權人員之間的獨立性和公正性,尤其是檢驗人員、評審人員。

(3)過程的結果或產品的放行準則。

參考“五個要素1”中的內容。

(4)確認所需的環境、其它裝置和物質的要求

確認對生產環境、檢驗試驗裝置、檢驗物質、工藝用料(包括工藝用水、清潔試劑、產品原料等)的要求。

(5)確認活動流程和具體方法

策劃確認方案時,應詳細描述確認活動的工作流程和具體確認方法。

關於確認的工作流程,可以考慮按如下順序。

(1)人員資格能力鑑定

(2)確認環境的符合性(環境影響結果時適用)。

(3)確認檢驗試驗裝置、檢驗物質、工藝用水的符合性。

(4)確認產品原料組,選擇確認用原料。例如封口確認時,不同材質包裝袋應劃分為不同組,同種材質可以選擇規格最大和規格最小的小包裝袋進行確認試驗。

(5)工藝裝置的鑑定。包括裝置的安裝鑑定、物理效能鑑定。

(6)工藝篩選。即透過工藝引數設計和產品檢驗,包括樣本量和資料分析方法,確定最優工藝引數。

(7)對篩選後最優的工藝引數,在模擬實際生產條件下,進行工藝長期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確認。

除利用GB18279、GB18280等標準給出的滅菌過程的確認流程和方法外,其他需要確認的過程,暫無相關標準供參考,因此需要企業根據過程的特點、複雜性和重要程度,自行策劃和建立適當的確認方法。

另外,如果是已經使用多年的老工藝,關於工藝確認,可以使用以往積累的製造、檢驗、監控等歷史資料來執行一部分確認(或再確認)工作,以證明該工藝生產合格產品的能力符合要求。可使用的歷史資料包括:生產批記錄(適當時包括原料、裝置、工藝、環境等因素)、產品質量資訊(如試驗和檢驗結果、顧客反饋、現場故障報告、服務報告等),且這些歷史資料應能透過資料分析得出適當的結論。如果歷史資料不能得出適當的分析結論,則不能完全依賴該歷史資料作為確認證據,可能還需要進行適當的工藝試驗。

(8)記錄的要求

參考“五個要素5”中的規定。

(9)再確認的要求

參考“五個要素5”中規定。

3、實施確認並保持記錄

按照確認方案或計劃,逐一落實相關活動,並保持相關記錄,然後經過批准。

需確認過程的日常控制

對過程進行確認後,應根據確認結果,形成日常控制作業要求,包括:過程引數要求、過程監測要求、過程裝置及其操作要求、過程控制和監測的人員要求。然後,將該過程或工藝交付給生產部門用於正式或批次生產銷售的產品;日常生產時,應對過程控制情況和監測結果予以適當地記錄,適用時包括:人、機、料、法(工藝引數)、環、檢驗或試驗結果等記錄。

再確認的實施

再確認與初次確認類似,上述描述均適用。再確認同樣包括五個要素,需要制定再確認方案或計劃,然後按照計劃實施,並保留確認記錄。如果再確認表明裝置不再適用,應對裝置進行維護、維修或更新,如果再確認表明工藝不再適用,應根據再確認結果修改工藝作業指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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