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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人擔保陷阱不少,你都知道嗎?

作者:由 小信普法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6-23

保證協議受法律保護嗎

在日常生活中,

買房子、生意週轉貸款都需要保證擔保,

但由於很多人不懂法,

就盲目、輕率地為他人提供保證,

最終被告上法庭,

有的甚至上了法院黑名單,

友誼的小船也說翻就翻。

為人擔保陷阱不少,你都知道嗎?

你知道“擔保人”在法律上,

需要承擔的責任嗎?

為了提高大家對保證風險的警覺,

避免因不懂法而“中招”擔責。

今天就給大家普及一下相關法律知識。

仔細往下看

一、

擔保的範圍

為人擔保陷阱不少,你都知道嗎?

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條規定,“保證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範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二、

擔保的分類

為人擔保陷阱不少,你都知道嗎?

通常擔保人的保證方式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其責任範圍也有所不同。

1、一般保證

在一般保證中,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即借款人到期不還款時,債權人必須先透過訴訟或仲裁要求借款人還款。只有在借款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後,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如果保證合同中沒有寫明是哪種擔保模式,則預設為是一般保證。

三、

保證的期限

為人擔保陷阱不少,你都知道嗎?

另外,保證是有期限的。保證期限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保證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四、

擔保人需承擔的風險

為人擔保陷阱不少,你都知道嗎?

作為擔保人究竟要承擔哪些風險呢?

你可能被控告

如果借債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擔保人。

他們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債,其有權選擇先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採取法律行動。

甚至,他們可以同時向兩方面追討債務。

即使有多名擔保人也並非安全

多名擔保人並非意味著債務均分,銀行也不會只挑著比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

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因此,作為擔保人的你注意這點。

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只有貸款已還清時,擔保人才可抽身而退。

若借款人去世,擔保人就得負責償還他的債務。

如果涉及多項擔保,即使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

五、

貸款人跑路怎麼辦

如果貸款人跑了,或者到期無能力償還,那麼擔保人有義務代他償還。貸款擔保書即為借款合同擔保書,一生效就受法律保護。銀行貸款無法還上,貸款擔保人或貸款擔保公司需承擔法律責任。銀行向擔保人催收、起訴的,如果貸款人真的無錢可還,銀行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擔保人的財產。而作為擔保人的你可以再向法院申請,主張你自己的權利。如果法院找不到他家人,自然會找你這個擔保人。

律師提醒

最後信之源律師提醒你,不論是親戚還是朋友,如果要你在擔保協議上簽字,一定要勇敢say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