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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把孩子當作“斂財工具”

作者:由 中國經濟網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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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背景:

近期,一些短影片、直播平臺上出現了越來越多以展示“萌娃”為主要內容的賬號,不少家長將孩子打造成“網紅”,並透過商務合作實現流量變現。近日,文旅部辦公廳釋出《關於加強網路文化市場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意見》,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保障未成年人在網路空間的合法權益。

別把孩子當作“斂財工具”

創意圖片 中國經濟網 許子傑製作

別把兒童當成“搖錢樹”

隨著短影片成為時代潮流,不少家長紛紛將鏡頭對準“萌娃”。一開始,這些內容多以展示兒童生活、記錄成長過程為主,隱含的是家長“曬娃”心理。但當萌娃類賬號展現出“吸粉”、變現功能之後,一些父母宛如發現了新大陸,打起了“網紅兒童”的主意。還有個別父母心態畸變,把孩子當成了“搖錢樹”,被輿論戲稱為“啃小族”。

大衛·奧格威提出廣告學的3B原則,即Beauty美人、Beast萌寵、Baby萌娃,這三元素符合人類關注自身生命的天性,最容易贏得消費者的注意力。吃播博主“佩琪”,年僅3歲就被父母喂到70斤;不少3-8歲童模換裝拍攝日均工時超10小時。這些“網紅兒童”年收入頻過百萬甚至逼近千萬元,高達城鎮人均年收入的數十倍,這是碩士畢業生奮鬥10年也難積累的財富,如此誘惑壯大了“啃小族”。

許多人對這些孩子的影片一笑而過,但若細究,可以看出重重套路:有的編排俗套劇本,以爸媽騙小孩取樂;有的打造“小大人”形象,讓孩子模仿成人言行;還有的直接請來網路營銷公司,包裝出“吃貨”“公主”等人設……一番經營下來,孩子們圈粉不少,家長們則透過賣貨、軟廣等途徑賺得盆滿缽滿。但是,這些在鏡頭注視、指令碼指導下“打工”的孩子,可能疲憊不堪,甚至難以分清“戲裡戲外”,很大程度上正在上演“楚門的悲劇”。

父母之愛子,需為之計深遠

環顧媒體報道的各類“網紅兒童”,有的把5歲小孩推到鏡頭前表演化妝,有的強迫孩子參與“萌娃坑爹”“母女鬥智鬥勇”等段子拍攝中,還有的利用兒童模特擺出不雅姿勢、做性暗示動作等吸引流量……這些現象的背後,是一些家長把孩子當作自己的私有財產,把自私自利演繹到了極致。這次《意見》明確了嚴禁借“網紅兒童”牟利的一系列規定,旗幟鮮明地發出了訊號:孩子的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強迫孩子走上“網紅兒童”之路,很有可能觸碰到法律底線。

如果說“啃老”是道德問題,那麼“啃小”則是社會問題。梁啟超說“少年智則國智,少年富則國富,少年強則國強。”未成年人之於家庭、社會、國家的意義不言而喻。“啃小”盛行的“網紅兒童”產業鏈,給“網紅兒童”寄生家庭帶去短暫豐厚的經濟收益,促成各方利益變現,資本收割一波紅利。父母應意識到“啃小”攫取浮財若漂萍,聚散都在倏忽間。人的成長要符合發展規律,每個階段都有相適應的行為,切忌揠苗助長,時空錯位的童年無法孕育出有序健康的人生。

誠如專家所言,“到了青春期,孩子就會在這件事上進行切割,要麼徹底變成被物化的機器,要麼脫離父母,與其在親子關係中出現強烈衝突。”父母之愛子,需為之計深遠。與孩子無限的成長可能相比,眼下這一點名利真的那麼重要嗎?

網路平臺要從嚴把關

資料顯示,2020年我國未成年人網際網路普及率為94。9%,未成年網民規模持續增長,觸網低齡化趨勢更為明顯。青少年的生活方式、認知方式與網際網路密不可分。過早地接觸到某些不良現象,不僅影響到身心健康,某種程度上還會助長“讀書無用論”,催生功利思維和浮躁心態。

此外,“網紅兒童”等現象的出現,固然跟一些家長的自私自利有關,但也直接指向了平臺責任。《意見》明確提出嚴管嚴控未成年人參與網路表演,並對市場主體責任羅列了一系列規定,可以說精準切中了大眾期待。從現在起,網路平臺應該正視自己的法律責任,透過機器演算法和人工標註的方法甄別出以兒童為主角的影片賬號,並對此類賬號加強管理。

好的童年可治癒一生,壞的童年需一生治癒。趨之若鶩的網紅流量經濟終會被新形式取代,普通“網紅”轉身便可投入新事業,“網紅兒童”卻不同,“三觀”未立,身無長物又無傍身之技,恐難融入社會主流,“啃小”家庭便隨之陷入困境。國家禁止利用“網紅兒童”牟利,微觀處利民,讓每個孩子都享有健康成長的權利而不淪為“斂財工具”;宏觀處利國,每個孩子健康成長才能造就更多棟樑之才。對待未成年人應悉心呵護其健康成長,正如梁啟超所說:“縱有千古,橫有八荒。前途似海,來日方長。”

(以上綜合北京日報、南方日報、廣州日報)

微言大義:

@吉川凜:早就該管了,一看就是演的,太假了。

@happy_888999:這些父母真的愛自己的孩子嗎?

@快樂娃娃體:有些家長在錢面前已經沒有底線了。

@被水怪叼走了作業的飽飽:炒作“網紅兒童”牟利,實則上是“坑娃”,“啃小”危害大。

@一起來聽落花無言:請把正常的童年還給孩子。

中國經濟網編後語:

孩子不是父母的私有財產。今天,那些家長為了牟利“啃小”,孩子長大後,會不會怪罪家長“坑小”呢?讓本該天真爛漫的兒童,去按劇本賣萌,一方面透支了孩子的精力,暴露了隱私;另一方面,兒童“三觀未立”,卻過早地進入名利場,很容易造成價值觀扭曲。世間萬物都有其生長和發展的規律,《傷仲永》的故事就是例子。因此,學校、社會等要加強對家長的引導教育,督促其履行好監護責任。對那些將孩子當“搖錢樹”的家長,法律也要發揮作用。網路平臺也應主動擔責,把好關,從而共同守護兒童的健康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