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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須承認、面對“寫作”與“作文”的差異

作者:由 魯麟論語說文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9-06

文章作文是一個意思嗎

當代中國社會,使用頻率最高、關注度最強、牽動人心最多最廣的一個現代漢語詞彙,恐怕就是“作文”。

首先,毫無疑問,在校的中小學生,當然對作文保持著密切的關注。中小學生中,有多少人“一怕周樹人,二怕文言文,三怕寫作文”且先不去過問了,我的意思是,中小學生這一群體在全體人口數中佔多少,恐怕不言自明。

必須承認、面對“寫作”與“作文”的差異

中小學的背後,是廣大家長,他們對作文的關注度,絲毫不亞於中小學生本身。

至中小學語文教師、關心教育的人士、教育管理工作者、傳媒人士、教育行政幹部,這幾個群體,恐怕對作文也給予著密切的關注。

每一年的中考與高考,作文所獲得的關注度,超過了其他所有學科。

然而,我還必須陳述一種事實,那就是:在關注作文的這一些龐大的人群裡,真正知道作文內涵的人,可能非常之少。

這恐怕不是危言聳聽。

我們不妨先試著回答以下兩個問題:

作文究竟是個什麼東西?它有什麼最基本的涵義呢?

可能,很多人在面對這兩個問題時,會答非所問,或含糊其辭,或人云亦云,或茫然不知。

我們現在不妨先從解答這兩個問題起,來對作文作一全面而清醒的認識。只有具備了這樣的前提,我們才可談一些深層次的問題。

作文應該有兩個基本義項。

一是名詞,是指學生作為練習所寫的篇幅限制在一定字數的單篇文章或作品,其基本意義與“文章”同義。

二是動詞,是指寫文章,與“寫作”同義。

人們所關心的作文,人們所給予熱切關注的作文,一般意義上說,是指的第二個義項,同時兼有第一種意義中的具體的文章內容。

而且,只要作一細思,我們就發現,對“作文”更穩妥的稱謂,應該是“寫作”。

也就是說,作文課,完全可以被稱為:寫作課。

我們也發現,在很多基礎教育領域的學校裡,作文課已經悄悄變臉為寫作課。

人們似乎也並沒有對此產生多大的反應,這種改變並未引起廣泛的熱議。人們似乎在平靜中接受了這樣的事實。

而且,一旦進入更廣闊的社會領域與生活空間,寫小說、寫散文、作詩、寫行政公文、寫專業性論文、寫廣告文案、寫事務性報告,再使用“作文”一詞,便使人們很難從心理上獲得認同。

所以,用“寫作”取代傳統習慣稱呼的“作文”,似乎更為合適。

至此,我們又不得不對“寫作”這一概念進行深入的探討與分析了。

什麼是寫作?

必須承認、面對“寫作”與“作文”的差異

一般意義上說,寫作是人運用語言文字元號以記述的方式反映事物、表達思想感情、傳遞知識資訊、實現交流溝通的創造性腦力勞動過程。既然是勞動過程,便勢必與商品形成某種必然性的關係。由此引發的寫作商業意義,便也成為自然的附加內涵。關於這一點,我們先撇開,擱置一旁,暫且不予置評。

這種意義上的寫作,又大體可以分為三種:

一是作家的自由寫作。這一寫作行為,包括準作家或文學愛好者們的寫作。

二是職業人群的專業寫作。我們也可以稱這種寫作為應用寫作。

三是語文課程意義上的寫作。人們稱這種寫作為作文。

從這裡回到作文,我們就發現,所謂“作文”的寫作,其實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按照特定要求,在一定的時間裡,以規定性的篇幅,用書面語言創造文字(被表述為製作文字可能更準確,因為,在這一階段,模仿第一類、第二類寫作中的文字應該是被允許的),以達到發展和提高自身寫作能力和表達能力的學習活動。

這樣一來,“作文”的通道便自然狹隘了許多。

也就是說,作文的規定性非常之多,它與自由寫作完全是兩回事。

所以,對於試圖將作文與寫作之間畫上等號或試圖暗渡陳倉的做法,其實是極不明智的。

目的不一樣,方法也便大異其趣。

所以,不能將寫作與作文扯到一起,更不能模糊其中的界限。

寫作,是以語言文字為媒介文化交流的行為,作為人類凝聚思想,表達情感,加工與傳遞知識的基本手段,它是一種人類的精神生活與實踐活動。而純粹意義上的文學寫作,則是人類表現無窮創作力、想象力、審美活動和精神的方法之一,它是人類中特定的群體一種特殊的、有目的的社會實踐活動,它只為滿足某一些特定的群體或人們而存在。從本體論層面看,這樣的寫作活動,關注終極意義,也即對生命、人性、存在等進行精神性的、審美性的表達。在這種情形下的寫作行為本身,則在於尋求生命生存的依託、精神的家園、靈魂的故鄉。而操弄這一寫作門類的人,我們或可稱之為“精神貴族”。

也就是說,這樣的群體,其技術層面上的意義,對他們而言,已經不是問題。

而這樣的群體,在人口總數中所佔的比例,其實是微乎其微的。以寫作謀求生存之道,即著書只為稻粱謀的人群,似乎都不應該歸入其中。將寫作視為一種商業行為,置換自己的生存資料,充其量,只是匠人層面上的追求。

而作文對中小學生而言,技術的追求,可能某種意義上講,倒反而是終極意義上的存在。亦即先追求技術,然後,才講究文字製作的目的性、創新性等更高階的技術層面的內涵。

同樣,中小學生的寫作,也不能等同於第二種寫作,即應用寫作。關於這一點,我想,我們就存而不論吧。

所以,對於概念性的“作文”,其實,真的不需要與“寫作”實現不必要的榫接。客觀而平靜地面對它們的差異,是中小學語文教師所必須具備的心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真正引領中小學生的作文走向成功。

當然,這並不意味著“作文”只能將技術作為終極意義上的追求,在現代社會,在基礎教育領域,勢必要將“現代”與“基礎”這兩個概念引入到作文教學與作文寫作中,並以此作為作文的規定性的內涵。

所謂“現代”,主要是指我們必須引導學生以現代的思維方式,包括心理態度、價值觀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現代色彩去進行作文的寫作,使作文具有時代特色與現代意義。這也是教育本身的意義與價值所在。

與此同時,作文教學還必須汲取傳統思維的營養,自覺吸納世界範圍內的先進的寫作經驗與寫作理念,啟用思維,結合現代人的眼光、思想、觀念,採用現代的寫作方法、技巧,進行寫作,展示出文章的時代內涵。

必須承認、面對“寫作”與“作文”的差異

所謂“基礎”,固然是就基礎教育本身的角度提出來的,同時也指形成、發展、提高寫作能力,必須具備一定的學識與素養,必然從基礎開始進行有意識的訓練,講究基礎性的積累,併為文學寫作與應用寫作準備好記敘文、議論文、說明文及其他常見體裁文章所必須具有的素質、修養和能力。

綜上所述,我們不得不接受、不得不承認,同時也不得不面對的是,由於主體性的不同,其寫作層面便客觀上存在著諸多差別。

在此基礎上,客觀地定位中小學生的寫作行為,是非常重要的。強行將目的性不同、主體性不同的兩種行為混同於同一種行為,勢必會帶來方式方法上的混亂,且會帶來評價方面的邏輯混亂。

準確的表述便是:作文,是學生表述自己的真正的思考與分析的文字,是學生來源於生活的真切感悟;同時,作文,是一種創造性的活動,但模仿前人或名家的作品與文字,也是可以被允許的一種行為;作文教學的最高目標,是引導學生掌握寫作的技術,作文這一特定的寫作方式是在學習並掌握了寫作技術的基礎上運用祖國的語言進行表達的一種行為。

而在這方面,這麼多年來,人們一直存在著混亂,至今都未能予以糾偏與糾正,使得語文教學本身這麼多年來飽受詬病。

但願我的這篇小文,能引發大家的深切思考,並在我們的作文教學中,科學地給予學生以引導而不致誇張性地提高我們的目標與要求,從而使我們的老師與學生都無法找到自己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