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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惡意搶注商標亂象須提高違法成本

作者:由 人民資訊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3-01-06

搶注商標違法嗎

本文轉自:中國質量報

□ 胡立彪

惡意搶注商標的新聞近些年屢屢見諸報端。無論是知名人物姓名、社會熱點詞彙,還是企業在先使用的商標、品牌,都有被搶注用以牟取不正當利益的情況存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惡意搶注商標問題備受代表委員關注,他們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對商標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從源頭遏制惡意搶注商標亂象。

商標作為一種智慧財產權是有價值的。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民眾智慧財產權意識增強,企業日益重視商標註冊和相關權益保護。為了鼓勵企業創新創業,我國不斷降低商標註冊申請費用(從2013年前的1000元/件,降低到現在的300元/件)。在這一背景下,我國商標註冊量逐年大幅增長。資料顯示,到2021年,我國商標註冊量達到773。9萬件,比2016年增長了一倍多。

不過,商標註冊量迅猛增長並非全是好事,因為每年增加的註冊商標中有大量“無用”或“無效”商標。這些商標主要包括兩類:一類是企業註冊的防禦性商標。為了防止商標被惡意搶注及被山寨,很多知名企業不得不註冊大量防禦性商標,如小米除註冊了“小米”“紅米”外,還把“藍米”“黑米”等各種顏色的“米”註冊為商標;拼多多也申請了包括“拼哆哆”“拼朵朵”等在內的各種類似商標,數量達250多件。另一類是出於獲利目的搶注的商標。儘管知名企業絞盡腦汁註冊了許多防禦性商標,但他們不可能做到列舉窮盡,仍有大量傍名牌及山寨商標被搶注。此外,還有許多蹭熱點事件、知名人物的商標被申請註冊。資料顯示,2021年,商標管理部門累計打擊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註冊申請達48。2萬件。

“無用”“無效”商標申請量激增及搶注商標充斥,不僅會變相增加企業商標申請成本和後續糾紛應對成本,也會消耗大量行政資源和司法資源,破壞商標註冊和使用秩序,進而對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大環境造成負面影響。

近些年,我國高度重視商標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不斷加強管理,多次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惡意搶注商標亂象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仍難絕跡。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商標違法行為違法成本過低。目前,我國申請商標註冊的門檻和費用都很低,申請註冊商標及商標轉讓時亦無需提交使用證據,這種漏洞讓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看到了“商機”。他們搶注多個商標,然後透過轉讓或打官司索賠獲利,一條灰色產業鏈由此產生。而在行政執法實踐中,即使惡意搶注商標行為最終被認定,結果也只是被不予註冊或被判定無效,行政執法部門很難對其實施處罰,也不能阻止其再次在相同或類似商品及服務上重新註冊相同或近似商標。

然而,商標搶注成功獲得相關權益後,權利人卻可以藉此獲得可觀利益。在前不久引發社會關注的“青花椒”商標案中,擁有“青花椒”商標權的上海某餐飲企業將多地數十家餐飲企業訴至法院,理由是這些企業的店招、菜譜、菜碟中含有“青花椒”字樣。上海這家企業打了十幾場“維權”官司,大都勝訴,累計獲賠30多萬元。法律人士指出,商標維權獲利頗豐導致惡意維權事件頻發,暴露出惡意維權的灰色地帶,也體現出現行法律制度對商標維權的引導和治理力度不夠。

顯然,要根治惡意搶注商標亂象,必須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高違法成本,讓違法者“痛到不敢再犯”。針對商標註冊“注而不用”現象,完善商標相關法律,明確商標使用原則,規定在商標註冊申請程式、商標註冊滿3年時、商標轉讓和續展等諸環節中,要求申請人提供商標使用證據;加大對惡意註冊商標異議、無效力度;設立惡意註冊負面清單或資料庫,將已被多次異議或無效的商標註冊申請人列入負面清單或資料庫;設立惡意註冊賠償和懲罰制度,讓搶注者對被搶注者給予一定的賠償,並增加惡意註冊的違法成本。同時,加強商標審查部門和行政執法部門之間的資訊互聯互通和協同,對於列入惡意註冊負面清單的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控人,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據惡意註冊懲罰制度予以制裁。

《中國質量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