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信罪會網上追逃嗎
賣幾張銀行卡、手機卡給他人,賺幾個“小錢”,又不直接實施詐騙行為,咋就構成犯罪了呢?
注意!電信網路詐騙、網路賭博、洗錢犯罪均是藉助銀行卡實現轉賬套現的,不少人為了蠅頭小利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銀行卡、手機卡,被不法分子用來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幫助實施資訊網路詐騙也是犯罪!
案例一、
3月10日,滿城網警成功抓獲一名涉嫌幫助資訊網路活動罪嫌疑人,查明涉案金額一百餘萬元。
近日,滿城網警經工作中發現,薛某(男,26歲,滿城人)銀行卡涉嫌電信詐騙案。
3月10日,滿城網警聯合大冊營刑警隊,成功將薛某抓獲。經查詢在明知對方從事違法犯罪的情
況
下,於2022年1月16日將自己的四張銀行卡繫結在交於他人操作用於違法犯罪活動,共有100餘萬元轉入其銀行卡內,犯罪嫌疑人薛某從中非法獲利13000餘元。
目前,薛某因涉嫌幫助資訊網路活動罪公安機關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案例二、
近日,阜平網警根據線索抓獲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嫌疑人郄某。
2022年3月,阜平網警根據上級交辦線索,鎖定嫌疑人郄某(男,20歲,阜平人)涉嫌在電信詐騙活動中協助“刷流水”洗錢。
3月11日,辦案民警在雄安新區將郄某抓獲。經審訊,郄某因經濟拮据,瞭解到銀行卡“刷流水”能賺錢,經他人介紹將個人銀行卡出租給別人使用。經查,郄某口中所謂的“刷流水”,進出的錢其實都是在電信詐騙活動中受害人被騙的錢。目前,經初查出租的銀行卡涉嫌轉移贓款35萬餘元,犯罪嫌疑人郄某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網警普法:
什麼是幫信罪?
全稱為: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資訊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儲存、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
常見情形:
(一)為他人網賭提供充值或支付結算業務。
(二)將自身三卡(銀行卡,身份證,電話卡)交由他人實施詐騙。
(三)為網賭或傳銷等非法軟體提供技術服務,如製作、修改app,建立支付通道,提供伺服器接入。
網警提醒:
個人手機卡、銀行卡等物品雖屬於個人所有,但明知他人將利用手機卡、銀行卡實施網路犯罪,仍然進行出售的,可能構成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廣大群眾切勿因貪圖小利、賺錢快捷而變成犯罪分子的幫兇,讓自己深陷牢獄之災。
素材來源:阜平網警、滿城網警
保定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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