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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貨 | 書法落款基本常識,值得收藏

作者:由 一字跡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1-12-22

落款寫在哪裡

落款是指書法作品中除正文內容以外的書寫內容。落款包括:正文內容的出處、贈送物件、創作緣由、創作時間、作者姓名字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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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款的格式

落款有

“雙款”、“單款”

兩種。雙款是將書贈物件與書寫者分別落在上方和下方,前者為上款,後者為下款。

上款

寫明作品內容的名稱、出處、受贈人的姓名;

下款

記述創作年月、創作地點、作者姓名等。上款:位置應比較高,以示尊敬之意,包括姓名、稱呼、謙詞。下款:寫時間、地點、姓名、謙詞。

有下款沒有上款的稱為單款,單款可以包括上款的內容,也可以不包括上款的內容。如果沒有書贈物件,就只落單款。

單款有

長款、短款、窮款

之分。

長款

即在正文出處書寫時間、名號、地點前面再加上作者創作這幅作品的感想或緣由,文字應情真意長,使人玩味無窮。它不僅起能到調整作品重心的作用,也從中體現出作者的人品和修養。

短款

即只落正文出處、時間、名號、地點等其中幾項。若作品空白較多或出於構圖的需要,可以落長款;若作品內容佔畫面較滿,則需要落短款或窮款。如果餘紙不多,留白太少,亦可只落作者的名號,謂之“

窮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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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作品在謀篇佈局時,要考慮到落款的位置。如果書贈對聯,須將上款寫在上聯,下款落在下聯;其他作品格式一般都寫在左邊,如分兩行落款,則上款寫在前行,下款寫在後行;若單行落款,則上款寫在上半部,下款寫在下半部,以示禮貌。

單款和雙款都不能和正文平齊,要有參差,才不致平板,一般上下都要空出幾個字的位置,而且落款要儘量上靠,寧可上緊下松,不可上松下緊。

落款的字型。一般是

隸不用篆,楷不用隸,行草不用楷書

。落款,一般是“文古款今”“文正款活”。

正文是甲骨文、金文、大小篆,落款就用篆書、章草、楷、行書;正文若是隸書、楷書、魏碑,落款可用楷書或行書;草書落款,除用於自身為草書外,因較難識別,一般不用於落款。

實際運用最多的落款字型還是行書,既易識別,又顯活潑。款字的大小應小於正文字型的大小,以使主次分明。

以上落款形式,是針對豎幅作品而言的。對於橫幅作品,一般只落下款而不落上款。與豎幅作品相同的是,落款的起頭與結尾,都不能到達或超過作品正文的最上面和最下面的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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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下)款客套詞或敬詞

1。上款客套詞或敬詞

雅屬、雅賞、雅評、雅鑑、雅教、雅存、珍存、惠存、清鑑、清覽、清品、清屬、清賞、清正、清及、清教、清玩、鑑可、鑑正、敲正、惠正、賜正、斧正、法正、博鑑、尊鑑、法鑑、法教、博教、大教、大雅、補壁、糊壁、是正、教正、請正、指正、教之、正腕、正舉、存念、一粲、粲正、一笑、笑存、笑鑑、屬、鑑、玩。

2。下款客套詞或敬詞

書法題款用:敬書、拜書、謹書、頓首、囑書、醉書、醉筆、漫筆、戲書、節臨、書、錄、題、筆、寫、臨、篆。

篆刻邊款用:刻作、刻石、刊石、治石、篆刻、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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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稱謂

輩:吾師、學長、道長、先生、女士。

1。平輩或小輩:兄、弟、仁兄、尊兄、大兄、賢兄(弟)、仁兄(弟)、道兄、道友、學友、方家、先生、小姐、法家(在書畫或某方面有專長者)。

2。關係較親密:學(仁)弟、吾(賢)弟。

3。老師對學生:學(賢)弟、學(仁)棣、賢契、賢弟。

4。同學:學長、學兄、同窗、同硯、同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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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落款時間的寫法

書法作品署款中的記時有人主張用新曆即公元陽曆注時,強調的是筆墨書寫當隨時代,還有人主張沿用舊曆即陰曆注時,強調保持民族特色和傳統習慣。

如果用新曆記時,方法很簡單,照日常應用文書寫就行了。假如用舊曆記時法,那麼其中講究很多,特別是有許許多多的別稱需要弄清楚。

落款用農曆(陰曆),則全是農曆;用陽曆則全用陽曆 。傳統內容不宜用陽曆。從左開始書寫,落款在右;從右開始書寫,落款在左。

下面我們按照落款年份、季節、月份、日期四大分類來詳盡闡述落款時間的寫法。

一、記年份 

書法作品記年採用的“干支”記年法。“幹”是“天干”,“支”是“地支”。所謂“干支”是天干地支的簡稱。

十天干就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二地支就是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以十天干與十二地支搭配記年,就成了甲子、乙丑、丙寅……辛酉、壬戌、癸亥,六十年一個迴圈,俗稱“六十年花甲子”。

二、記季節 

舊曆分春、夏、秋、冬四個季節,即舊曆正、二、三月為春季,四、五、六月為夏季,七、八、九月為秋季,十、十一、十二月為冬季。

古時兄弟姐妹的排行,有孟、仲、季的次序,(孟為老大,仲為老二,季為三)孟為長,仲為次,季為三,根據這個,正、二、三月分別為孟春、仲春、季春,四、五、六月分別為孟夏、仲夏、季夏,七、八、九月分別為孟秋、仲秋、季秋;十、十一、十二月分別為孟冬、仲冬、季冬之稱。

季節還有一些別稱,如春的別稱有陽春、芳春、青陽、豔陽、陽中、三春、九春等。夏的別稱有朱夏、朱明、昊天、長嬴、三夏、九夏。秋的別稱有素秋、金秋、商秋、商節、素商、素節,金天,高商、三秋,九秋,冬的別稱有寒冬、安寧、玄英、三冬、九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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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記月份

舊曆月的別稱尤為複雜,而且有種種不同的來歷。歸納起來,每個月的別稱大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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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記日期

舊曆記日的別稱比較複雜,大體可以分為以下幾個方面。

1,三浣(huàn)記日

所謂“三浣”,即上、中、下三浣。每個月的上旬,即一日至十日為上浣;中旬,即十一日至二十日為中浣;下旬,即二十一日至三十日為下浣。如正月初四日,便可記作“正月上浣之四日”;二月十五日,便可記作“二月中浣之五日”;三月二十六日,便可記作“三月下浣之六日”,其餘都可類推。

2,月相記日

所謂“月相記日”就是根據月亮盈虧的變化記日。每月初叫作“朔”、“旦”、“朔月”,初三叫做“月出(fěi)”,十五叫做“望”,十六叫做“既望”“望後”,每月的最末一日叫作“晦”(huì)。

3,特殊記日

習俗上對一些特殊的日子給以別稱,如:

正月初一:元日、元旦、元正、元朔、元春、元辰、正朝、三元、改旦、履端等。正月初二到初十:分別稱為履端二日、履端三日……履端十日。

正月初七:人日。

正月初八:穀日、谷誕。

正月十五:元宵、元夜、元夕、上元、燈節。

二月初一:中和日。

二月初二:龍抬頭。

二月十二:花朝、百花生日。

二月十五:中春。

三月初三:重三、三巳、上巳、上除、禊日、修禊日。

四月初三:展上巳。

四月初八:浴佛日。

四月十九:浣花日。

五月初五:端陽、端午、重五、重午、午日、菖(chāng)節、蒲節、夏節、天中節、五月節。

六月初六:重六、天貺節。

七月初七:七夕、七巧節、星節。

七月十五:中元。

八月初五:天長節。

八月十五:中秋、秋節。

八月十八:潮頭生日。

九月初九:重陽、重九、菊花節、登高節。

十月十五:下元。

十二月二十四:交年、小年、媚灶日。

十二月三十:除夕、守歲。

書法落款的時間,可以不寫,但若要寫,務必慎重,且寫法非常重要,不懂的人會混淆寫法、隨性亂寫,貽笑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