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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婭事件,總結:偷逃稅的“三大違法後果”

作者:由 金枝娛葉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2-03-20

漏稅犯法嗎

薇婭偷逃稅被罰13。41億事件

薇婭事件,總結:偷逃稅的“三大違法後果”

藝人、主播偷逃稅

一樁接著一樁

過去是一爽等於2個億

如今薇婭事件

更是直接重新整理了我們對錢的概念

薇婭事件,總結:偷逃稅的“三大違法後果”

“透過隱匿個人收入、虛構業務轉換收入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偷逃稅款6。43億元,其他少繳稅款0。6億元,依法被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3。41億元。”

曾是直播界的一姐

現全網被封

據悉此前曾被稅務機關約談過

薇婭事件,總結:偷逃稅的“三大違法後果”

薇婭事件

讓上千人主動自查補繳稅款

昨日,全國多地稅務局又接連發布通告

要求明星藝人、網路主播等

於2021年底前主動報告和糾正涉稅問題

稅務部門將依通知要求

從輕、減輕或者免於稅收處罰。

可見偷逃稅現象極為嚴重

越是佔據收入紅利,就越是貪得無厭

以至於後果

不僅要接受處罰,事業也遭遇“滑鐵盧”

為此總結偷逃稅的三大法律後果

務必謹記!

01

行政處罰:補繳、滯納金、罰款

偷稅漏稅必然要接受行政處罰,未繳的要補繳,按照《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還需加收滯納金和罰款。其中“滯納金”的計算是從偷漏稅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罰款”的計算是按照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個人檔案將增加一項行政處罰記錄。

未如實繳稅的追究時效如何?

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第52條、第86條規定,稅收追徵的期限限制僅用在加收滯納金和罰款上,對於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沒有追徵期限。具體如下:

因稅務機關責任,致使納稅人未繳或者少繳的,稅務機關3年內可以要求補繳,但不得加收滯納金。因納稅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3年內可以追徵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徵期可以延長到5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可以無期限追徵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

至於罰款,5年內沒有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02

追究刑事責任

偷逃稅行為涉嫌犯罪,構成逃稅罪的,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將面臨坐牢並處罰金的刑罰,

最高可處7年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一款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佔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首罰不刑。

偷逃稅不必然坐牢

,逃稅行為在處罰上存在行政處罰前置原則。《刑法》第201條第四款規定,

逃稅者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後,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然而過去,刑法並沒有此款規定,這也導致曾有明星因為初次逃稅而被判刑,留下終身案底。如今刑法之所以增加第四款,原因是刑法的目的是在於引導而非懲罰,倘若凡是偷逃稅額較大就給予刑罰,那麼打擊面未免過寬,可能會加重負面問題的滋生。而立法機關必定是從司法實踐中加以考量,才作此修改。

雖初次偷逃稅不追究刑事責任,但是

5年內因偷逃稅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處以2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則直接追究刑事責任

。也就是說,任何人偷逃稅僅有一次刑罰豁免權,而行政處罰則屢犯必有。

2、多次偷逃稅,數額怎麼算?

與此同時,多次實施偷逃稅行為未經處理的,儘管單次逃稅數額極少,都將

累計計算偷逃稅數額

。分分鐘因為逃稅次數多,累積數額大,而受到最嚴重的刑事處罰。逃稅罪的最高刑為7年,刑事訴訟的追訴時效為10年。

3、幫助他人偷逃稅的後果?

除了偷逃稅者本人是違法犯罪外,幫助者的幫助行為也是違法犯罪。根據《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幫助他人偷逃稅,未達到刑事責任的,也屬違法行為,需要承擔以未繳、少繳或者騙取的稅款1倍以下的行政罰款

。例如,

罰款2。99億!鄭爽偷逃稅,舉報人張恆被立案檢查

。當然,幫助他人偷逃稅也具有犯罪風險。

若偷逃稅者本人構成犯罪,幫助者則與偷逃稅者構成共同犯罪

,可能成立逃稅罪,也可能成立其他罪名。

03

影響個人信用

薇婭事件,總結:偷逃稅的“三大違法後果”

薇婭曾經連續兩年榮獲網路誠信宣傳大使榮譽,但自被通報逃稅後,該榮譽隨即被撤銷。“人的一生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那就是稅收和死亡。——富蘭克林”。國家的建設需要每個公民誠信納稅,而偷稅漏稅則會影響個人信用,嚴重的稅收違法行為將會被列入稅收違法“黑名單”,失信者將會處處受限。比如貸款、信用卡使用、找工作,甚至是辦理簽證、租車、訂房乃至徵婚,都可能將個人徵信問題考慮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