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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男子以辦理公租房為由詐騙錢財19.2萬元 被判刑兩年半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2-12-10

公租房詐騙案怎麼處理

華商報訊(記者 陳思存) 以辦理公租房為由詐騙錢財19。2萬元,西安一男子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並處罰金4萬元。

6月17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向社會通報了一起收費代辦公租房違法犯罪典型案例。同時提醒市民,公租房的申請、稽核、配租有著嚴格的程式,按照有關政策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切勿相信花錢“找關係”等就能辦理公租房的資訊,以免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

據介紹,2020年6月,西安市公安局滻灞生態區分局辛家廟派出所陸續接到報警,稱被男子王某某以辦理公租房為由詐騙錢財。警方根據線索將嫌疑人王某某抓獲,經訊問嫌疑人王某某供述其自2019年4月至2020年4月,謊稱自己有熟人,以辦理公租房、經濟適用房需要手續費等為名,騙取崔某某、趙某某等9人共計人民幣192000元用於揮霍。

經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嫌疑人王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依法向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檢察院經審查已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兩年又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肆萬元;並責令被告人向各受害人退賠。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公租房的申請、稽核、配租有著嚴格的程式,按照有關政策公開、公平、公正進行,切勿相信花錢“找關係”等就能辦理公租房的資訊,以免上當受騙遭受財產損失。西安市的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審批程式為社群受理,街辦、區住房保障中心進行稽核並進行公示(簡稱兩級稽核、兩次公示),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資格聯審和備案工作。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的全部流程均無中介、不收費、無代辦。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從未委託任何單位、機構、個人收費代辦公租房。任何單位、機構、個人在受理公共租賃住房資格稽核業務中收取任何費用,均為違法行為。不法分子利用公租房實施詐騙,最終難逃法律的嚴厲制裁。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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