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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鉤沉丨大宋的茶為何鬥不過金國的茶?

作者:由 七里河融媒 發表于 收藏日期:2023-01-10

真書小平光背什麼意思

“錢如蜜,一滴也甜”

宋徽宗在《大觀茶論》中有一段名言:“本朝之興,歲修建溪之貢,龍團鳳餅名冠天下……較筐篋之精,爭鑑裁之別,雖下士於此時,不以蓄茶為羞,可謂盛世之情尚也。”想必不少讀者會因宋茶之高雅精妙而神往、傾倒。電視觀眾從《清平樂》《夢華錄》《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等劇中也能領略宋代茶道的神韻。

歷史中宋茶真有那麼神乎其神、妙入雲端嗎?恐怕是真的。蔡襄創制的小龍團,水平之高令宋仁宗愛不釋手,連宰相都不太願意賞賜。蘇軾在《惠山謁錢道人烹小龍團登絕頂望太湖》一詩中興沖沖地寫道:“獨攜天上小團月,來試人間第二泉。”可見擁有一餅小龍團是何等榮耀!歐陽修談到此茶“中書樞密院各四人共賜一餅”,得到的人“不敢碾試,宰相家藏以為寶,時有佳客,出而傳玩爾”。他在二十年後得到了一餅,當然也只是珍藏。

史海鉤沉丨大宋的茶為何鬥不過金國的茶?

北宋宋徽宗趙佶《文會圖》

宋神宗時,福建轉運使賈青製成“密雲龍”進貢皇室。茶餅雲紋細密,工藝精美絕倫,可能超過小龍團。宣仁太后手中並不多,“戚里貴近,丐賜尤繁”,親貴早晚討要,令宣仁太后煩不勝煩,有一天太后慨嘆道:“令建州今後不得造‘密雲龍’,受他人煎炒不得也!”

上述例子可見,詩書反覆吟詠的好茶是有的,只是數量極少。宋朝民間日常飲用的“公茶”與貢茶相比有霄壤之別。

宋代榷茶制度與唐代相比更加繁密,目的是壟斷茶利。“民之種茶者,領本錢於官而盡納其茶,官自賣之。敢藏匿及私賣者有罪,以十三場茶買賣本息並計其數”。因為茶鹽之利是宋代財政的重要來源,“國家養兵之費全籍茶鹽之利”。因此,政府想盡辦法獲取最大茶利。《水滸傳》所說的“八十萬禁軍”來自於趙匡胤所謂“強幹弱枝”的國策,但這百萬軍隊的耗費是非常驚人的。

榷茶制度頻繁更改,與民爭利則從未動搖。“鬻之在官,一也;通之商賈,二也;賦之茶戶,三也”。前期政策是官員收茶,賣給商人。商人與茶農不能見面。弊端非常多。崇寧四年,蔡京改革茶法,允許商人與園戶直接交易,但實際上“榷法愈密”,“榷之又榷”。稅上加稅,民生多艱。

榷茶制度雖然聽上去高明,實施起來卻很難。茶行業“工甚大,造甚精”,茶葉採製的季節“女廢蠶織,男廢耕農,夜不能息,晝不能停”。如此費心費力,茶農得到的收入卻難以讓人滿意。茶商盈利鉅萬,也不滿足。宋朝是一個從未有過的新時代,電視劇沒有講錯,那時人人渴望致富。蘇東坡有一詞人好友仲殊,曾留下一句名言形容宋朝人心:“錢如蜜,一滴也甜。”當茶農、茶商、官員與朝廷之間因為利益發生衝突的時候,只會出現兩個現象:一、市面無好茶銷售;二、茶農茶商造反。

宋金斗茶賽

首先,當朝廷與官員將園戶壓榨殆盡,“造甚精”是不可能實現的。採摘時,茶農為求自保,只能以次充好。“多采粗黃色晚葉,仍雜木葉蒸造,用填額數”。(徐松《宋會要輯稿·食貨》)對此,朝廷除了嚴懲別無他法。“重園戶採造黃花秋葉茶之禁,犯者沒官”。(脫脫《宋史·食貨》)對待次品茶,官府絕不姑息:發現之後立刻燒燬。但是,此類舉措收效甚微。茶農對官方具文置若罔聞,變本加厲往茶葉里加其他植物:皂莢芽、槐芽、柳芽加進去效果都不錯。“惟茅蘆、竹箬之類不可入,自餘山中草木芽葉,皆可和合。椿、柿尤奇”。(蘇頌《本草圖經》)

林洪在《山家清供》書中介紹茶客常患病的原因在於茶農“多取他葉,雜以末”。為了應付熟悉業務的官員,茶農摻假工藝不斷提高,“銙(精製團塊茶)列入柿葉,常品入桴檻葉”。造假技術登堂入室,鑑賞水平自然水漲船高。茶人黃儒披露過辨別茶葉中是否“入雜”的秘傳心法:“試時無粟紋甘香,盞面浮散,隱如微毛,或星星如纖絮者,入雜之病也。善茶品者,側盞視之,所入之多寡,從可知矣。”(黃儒《品茶要錄·入雜》)稱得上細緻入微、明察秋毫。

製茶時也可摻入低等級茶和其他植物,而名茶造假利潤更高。陸游經過研究,發現建茶摻假工藝由來已久:“舊雜以米粉,復更以薯蕷。兩年來,又更以楮芽,與茶味頗相入,且多乳,惟過梅則無復氣味矣。”(陸游《入蜀記》)可以說技法推陳出新、漸入佳境了。不僅滋味不差,還有了“多乳”(可能是指“乳花”)的優點,何樂而不為?鼎州茶照此辦理:“京師及河北、京西等處磨為末,亦冒臘茶名者是也。”皇家渴求的貢茶品質,在造假者看來並非難事。茶農能用藥催茶發芽,還能用冬茶摻陳茶冒充新茶。更有頗具匠人精神的“老匠”傳授登峰造極的技術:“但如數買小銙,入湯煮研二萬權,以龍腦水灑之,亦可就。遂依此製造。既成,頗如歲進者。是年南郊大禮,多分賜宗室近臣,然稍減常價,猶足為精品也。”皇室成員根本喝不出來區別。從最嚴格的意義上說,“公茶”,就是茶葉加上其他樹葉與新增劑。貢茶中,新增其他植物的可能性不大,但新增劑不會少,品種也很豐富。元祐七年(1092年),熙州園戶趙世亨“造假名山茶二千餘斤”。產量如此巨大,難怪青史留名了。

紹興十二年(1142年),宋高宗派遣曹勳為“報謝副使”前往金國,與完顏宗弼(金兀朮)商談接回宋徽宗靈柩事宜。正式會面之餘,曹勳拿出自己的茶請金國外交官品飲。對方說:“你這是中檔茶。我們這裡與高麗接壤處也有茶市。差不多三萬串錢可以買一銙茶,都是上品。”曹勳用洪亮的聲音宣告自己的茶是“御前絕品”。隨後,經過真刀真槍的鬥茶,曹勳發現自己輸了。他寫下沉痛的詩句,陳說“年來建茗甚紛紜,官焙私園總混真”。曹勳自詡為絕品的茶,質量竟次於金國的普通茶。他哀嘆道:“世乏君謨與桑薴,翻令衡鑑入殊鄰。”“殊鄰”即金國。君謨即蔡襄,桑薴即陸羽。沒有茶聖來品鑑真假,外交官在鬥茶過程中受到羞辱只能是新常態了。最讓人難以接受的是,茶的品鑑藝術已經轉移到金國了。

徒勞的“釣魚執法”

黃仁宇在《赫遜河畔談中國歷史》一書中總結宋朝茶稅:“稅收既無限制,行政效率又專恃政治壓力,則整個違反了金融經濟的原則。”更何況,朝廷出臺的政策陸續加大力度,“禁民賣假茶,一斤杖一百,二十斤以上棄市”,“凡結徒持杖販易私茶,遇官司擒捕抵拒者,皆死”。監察御史劉蟠親自釣魚執法,“乘羸馬偽稱商人,抵民家求市茶。民家不疑,出與之。即擒置於法”。這類做法不可能解決問題,只會讓問題更加惡化。王安石早就明白,“夫奪民之所甘而使不得食,則嚴刑峻法有不能止者。故鞭撲流徙之罪未嘗少馳,而私販私市者亦未嘗絕於道路也”。區別只是在於,私茶不敢公開叫賣罷了。

於是,茶葉史上最混亂的場面出現了。一方面朝廷四處追緝私茶,據高覿所說:“諸州軍捕得私茶,每歲不下三二萬斤。”另一方面“私販茶鹽者……平時賤買貴賣於鄉村,往往家至戶到,不容其不受。”范仲淹注意到了繁榮與強制交織出的荒唐結局:“歲有千萬人罹此刑禍。”

太宗淳化四年,四川青城縣“販茶失職者”王小波、李順起義。此後暴動此起彼伏,蔓延至湖北、江浙、湖南、福建、江西、安徽。如1175年,湖北茶販賴文政叛亂,侵入湖南、江西、廣東。著名詞人辛棄疾用計誘殺了賴文政。茶人羅大經對辛棄疾此舉頗為不滿,在《鶴林玉露》一書中譏諷辛棄疾殺的只是假賴文政。

黃寬重先生的《南宋地方武力》(2022年3月版)表明,南宋改變了“強幹弱枝”的國策,採取多種手段利用民間武裝抵禦外敵,其中就有著名的“茶商軍”。可見茶商武裝販茶一直存在,“招安”已成朝廷的不二之選。

受到層層盤剝的茶農費心費力地生產好茶,然後低價賣給朝廷。這種情況不可延續。真實情況是,茶農千方百計留下的好茶,錙銖必較地私下賣給了商人。所以《宋史》記載:“善者皆入商人,其入官者皆粗惡不時。”

市面上公開銷售的茶(如《夢華錄》中的茶),當然只能是“粗惡不時”的公茶。李覲說:“世之所貴,家之所蓄,則非有公茶者何?公茶濫惡,不味於口故也。”王安石說:“官場所出,皆粗惡不可食,故民之所食,大率皆私販者。”歐陽修說:“今民自買茶,須要真茶,真茶不多,其價遂貴。”他的建議是:“今若許放榷山,任民貿易,則國中永無棄貨,天下鹹吃新茶,惠潤公私,實為要道。”這恐怕是與虎謀皮。

宋太宗的罪己詔中說得明白:“朕委任不當,燭理不明,致彼親民之官,不以惠和為政,管榷之吏,唯用刻削為功,撓我蒸民,起為狂寇。”但此後因茶而起的叛亂並未停止,可見知易行難。宋人李綱早就說明:“祖宗之時茶鹽之利在州縣則州縣豐饒。”“崇、觀以來,茶鹽之利在朝廷,則朝廷富實。”政策既已制定,其他人也無從置喙。但政策本身執行中缺乏有效調控才是致命問題。提出“孤秦陋宋”之說的王夫之說: “亂天下者,非亂法亂之,亂人亂之也”。

《哈佛中國史》第四卷作者迪特·庫恩說:“如果說宋朝從繁榮的市民社會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利益,那麼它也為其軍費的短缺而付出了代價。”此說觸及了宋朝財稅制度的病灶。

假茶一直未得到有效治理。“茶多有偽造摻假,宋代稱為‘盜葉’,其品有柿葉、桴檻葉。明代的假茶有苦燈樹、楊柳葉,稱為‘托葉’。城鄉小民所飲,多為托葉,而有些人則只飲米湯,終身不知茶味。”(《明代風俗》)估計要到明末,福建紅茶進入國際貿易,市場規律開始發揮作用,更因為“出口轉內銷”,老百姓才能買到質量穩定合規的茶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