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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對祖先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當時孝道的特點是什麼?

作者:由 拾年文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12-22

孝道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西周孝觀念的倫理政治化。

孝道觀念源於原始社會的生殖崇拜和祖先崇拜,殷商時期對祖先的祭祀仍是孝道的主要內容和形式。宗法制一般認為源於原始社會末期的父權家長制,產生於殷周之際,典型、嚴密的宗法制度形成於西閥。

西周,對祖先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當時孝道的特點是什麼?

侯外廬先生指出:“這是中國古代史上的一個關鍵,一切真章文明與思想意識都從這裡出發。”回孝道觀念與宗法制度本無聯絡,但自殷商起,孝道觀念與宗法制有了共通之處。

對祖先的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和形式,而尊祖敬宗是宗法制的一個原則,宗廟祭祀是家法制的一項重要內容,孝道與宗法的共通之處在於祭祖,都透過對祖先的祭祀來表達尊祖孝祖之意。因此殷人的宗法體系雖不嚴密,但已初具雛形,為維護其宗法統治,祀先祭祖的孝道觀念也為統治者所需要。

也有學者透過甲骨文的研究認為:“在宗法制已驟完備的殷代社會中,孝道是扉重要的這種源於祖先崇拜的祀先祭祖的孝道觀念使王權在神權的庇佑下極度彫脹,而當祖先崇拜由宗教意義向倫理意義過渡時,倫理與政治的結合也就開始了。這種倫理服務於現實宗法等級制政治秩序的需要,從而使這一倫理政治化了。

祀先祭祖仍是西周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和形式,西周是“家”“國”合一宗法等級制國家的繼續發展和完善時期,宗法制度下君統和宗統是合一的,相應地倫理與政治的結合也是必然的。

由於周天子、諸侯和宗子是宗法系統中的嫡長,只有他們才有繼承君位和宗子位的權利和資格,因而只有他們才享有祭祀祖先的權涸和資格。這祥。祭祖之孝就是他們的特權。從這種意義可以說,拿在西周是最重要的政治權利,是君德、宗德,而不是後代的子德。

西周,對祖先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當時孝道的特點是什麼?

正如童書業所說,“在西周、春秋時,‘搴’之道德最為重要,‘庶人’之孝固以孝事父母為主,然貴族之‘孝’則最重要者為‘尊祖敬宗,、’保族宜家,僅孝事父母,則不以為大孝所以《禮記王制》稱:“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細以罷。”

這樣,享孝的範圍是相當有限的,其目的也是相當明確的,若子孫繼序、光大先王律業,“永言學思七祀祖不絕,則可藉助粗先的力量保族宜宗,鞏固周天子、諸侯、宗子的統治地位,維繫宗法等級系統長存不衰,”孝子不匱,永賜爾類”,“君子萬年,永賜祚胤”(《詩經大雅既醉》)。

宗法制是君統與宗統的合一,相應地孝道也應是倫理與政治的合一,這是西周孝道觀念的重要特徵之一。可見,尊祖敬宗是周人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和最高價值,而敬宗正是孝道觀念在宗法制度上的倫理觀念的反映,嫡庶之分與宗廟之祭則是孝的宗法形態

嫡長子繼承製是宗法制度的核心,在西周宗法制度下,無論天子、諸侯,以至於卿大夫、士,其續統法必須遵守父死子繼的原則,即舍弟而傳於,舍庶而立嫡,於是嫡子始尊,由嫡子之尊然後產生叔伯不得攣比於嚴父(前代之嫡子)的觀念;

西周,對祖先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當時孝道的特點是什麼?

而這一意識形態實乃孝道觀念在宗法制度上的表現。換言之,傳子立嫡,尊父敬兄則是孝道的宗法形態。

西周時代,對先粗的孝道,主要表現在宗廟祭祀上。無論大小宗族,均建有宗廟以享祀先祖,故《禮記中鷹》雲;“宗廟之禮所以祀乎其先也,”即其證,可見周人對廟襟之重視。宗廟之祭雖瀦源於氏族社會的祖先崇拜,但周人卻賦予它以新的意義,即把祭祀祖先,克盡孝道看作是加強宗法制度,使繼統不至於紊亂的一種手段。

所以,宗廟之祭在宗法的制約下是非常嚴格的:不是所有的兒子都享有祭祀先祖的資格,他們只有貢納祭品的義務,沒有廟祭先祖的權利;換言之,對先祖行孝而廟祭,必須是宗族中的宗子(孝子)、即嫡長子才有資格。

從上引《禮記曾子問》所載可知,介子(庶子)若耍祭祀始祖,必須將上等祭牲交給攣子(宗子),由學子在宗子之家代其祭祀、以享薦始祖,是其明證。是知祖、禰(父)廟妁在宗子之家,鑑於宗法之森嚴,庶子不敢輒嫖,若宗子有疾,不堪當祭,則庶子代攝可也,但必須告知宗子,方可祭祀。

西周,對祖先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當時孝道的特點是什麼?

子孫以廟祭的儀禮,祈求祖先佑護消災、排難降福,寄託孝思;粗先以享食的形式,要求子孫永守宗廟、不絕拱祀,克盡孝道。死人與活人之間,是透過“孝”這一道德觀念相互聯絡而須臾不高的。如果宗子因放逐而出奔,即稱為“失守宗廟”。

《左傳,宣公十年》記載崔杼受寵於齊惠公,惠公卒後,崔杼被齊之上卿高氏、國氏所逐而奔衛,即稱之“失守宗廟”,是其證。如果宗族滅亡,宗廟也就絕祀,周人認為這是景大的不孝。《左傳定公四年》:“滅宗廢祀,非孝也”;

《呂氏春秋孝行》引曾子曰:“能全肢體,以守宗廟,可謂孝矣”,即其例證。宗廟之祭是體現宗法制度中尊尊與親親的本質原素,而孝道在其中正起著關鍵的化合作用,足證宗廟之祭當是孝的又一種宗法形態。

西周尊祖觀念之濃厚。促使大小宗族均欲尊崇先祖。但由於宗法制度的杏嚴而那些不具備祭祀始祖資格的小宗,只有崇敬那個能祭祀始祖的宗子了,廟制之森嚴有序,祭祀之虔誠隆重,這一由親親而至尊尊所體現的宗法要義,便因追孝的形式而昭著於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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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追孝這一道德觀念遂成為經親親而至尊尊的宗法制的另一條紐帶,它正起著維繫宗廟制的作用。

由於尊祖與追孝這兩條互為因果關係的道德紐帶的作用,才維繫著西周宗法制於不墜,使宗子有繼承祖先的地位、財產和祭祀的特權,同時宗子有保護和希助宗族成員的責任,而宗族成員也有支援和聽命宗子的義務;

這兩條紐帶的核心廉素就是拿道’故《逸周書諡法》雲:“五宗安之曰孝,鑑此,尊祖而追孝是維繫宗法於不墜的倫理紐帶。西周是“家”“國”合一宗法等級制國家的繼續發展和完善時期,周天子既是姬姓家族的大宗,又是國家的君豐。

儘管西周實行分封制,但是以血緣為基礎的宗法關係又把各諸侯國聯絡起來。於是起源於原始氏族社會的祖宗崇拜的孝道,起到了錐護國家秩序和君主專制的政治作用。因此西周時繼續這一孝道,強調對周人祖先的祭祀和尊崇,這裡的祭祖除了對祖宗的孝敬,維繫周家族血緣宗法關係外,尤包含著恪守政治等級,忠於公室的政治意義。

正如這種子翠為大宗,父輩為小宗的子統父的局面,亦說明其時父子之倫要從屬於兄弟之道。宗法制及由之而來的社會結構,決定了其時須以兄弟規範(如嬪庶、大小宗)作為社會的根本綱紀和國之大法可見,西周個體家庭依然未能取代宗族而成為主要的經濟形式,收族聚黨、濟貧賑困還是整個宗族的事情。

西周,對祖先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當時孝道的特點是什麼?

再者,如前所述,祭祖的宗法等級性決定了西周的”孝”具有明顯的等級特徵,是各級宗子的特權。《禮記祭叉》調:“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正義》認為,“大孝”屬於周天子的孝行,所謂“尊親七乃“嚴父配於天地也”;

“其次”屬諸侯、卿大夫及士的孝行,“弗辱”,指“保社稷、宗廟祭祀,不使傾危以辱親也”;“其下”屬庶人之孝行,他們憑藉勞作所獲奉養父母。從某種程度上講,《禮記祭義》所載,當反映了西周時期不同階層的孝行差異。

所以,西周的主要是君子之孝,庶人之孝的”善事父母”這層內涵雖已出現,但遠遠還未能成為西周孝道的主流,祭祖糧宗依然是西周季道的主導形式。

綜上,周人對殷人宗教意識中的孝道觀念不只是繼承,而且有改造和發揮,賦予了這一宗教思想以倫理的內涵,並將之發展成為一種倫理段治學說。“中國文化至周而具規棋”。周人的孝道觀念不僅為家的拿道,也為中國傳統的“孝”文化奠定了思想基礎。

西周,對祖先祭祀是孝道觀念的主要內容,當時孝道的特點是什麼?

周人重視孝道的教化功能。

“從入類己經走過的階級社會的歷史來看,形成一個時代或一個社會的上層建築之特點的文化,一般而言主耍由三個方面的內容構成:宗教信仰一政治制度一道德認識具體到周代責族社會而言,從反映當時歷史的文獻資料來看,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可以分別用神、禮、德來表示。”

從西周孝誼觀念的宗教倫理化、倫理政治化來看,孝道觀念是西周宗教信仰與政治制度的核心內容,下面從道德認識方面談一談孝道的教化功能”其實,孝從其產生之初,就具有教化的意義。因此,西周初期,大力提偈與奉行孝道,推行以孝道教化天下的措施,價孝道成為全體社會成員須遵循的一條社會準則。

這就是說,以父配天之禮,由周公始定。由此使君權更加神聖化,出現了“天子”的稱謂,也使父權夫權更加突出,經周公改革後,孝的教化產生了君權、父權、夫權三位的宗法觀念的萌芽了。周代各級官吏治民,大都以教化為務,而孝道正是教化的核心。

綜上,從西周教化內容來看,不論《周禮》中的“三總”、“三行”、“六德“、“六行”,還有《禮記》中的“七教”。《逸周書》中的“八政”,孝道都是其核心內容之一。而且周人還視孝為美德的統稱。

結語

供外廬先生也指出,周代的倫理思想是以德、孝兩字為胥乾的,德以對天,孝以對祖,而敬德與孝祖,是使“先天的”天人合一,延長為“後天的”天人合一,範和孝是貫通周代文明社會的道鐐綱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