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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作者:由 紫光文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16

郎官郎在哪裡

唐代郎官的職司與文學活動。

在唐代,郎官的選任和遷轉不僅注重文學才能,同時,作為尚書省六部的正副長官,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也與當時的文學發展和詩歌創作相互促進、相互聯絡。

具體表現在唐代的科舉制度的發展和官員的銓選上。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唐初,科舉的執掌之權在吏部考功郎中之手,在太宗貞觀時期,改由考功員外郎知貢舉。玄宗開元之後,知貢舉之權才移交到禮部侍郎之手。吏部的郎官在士人及第以後,對其進行層層考核,方能給與官職。

在此期間,及第的文人,遊歷各地,開闊視野,鍛鍊才能,豐富了詩歌的創作體裁和內容。在吏部的銓選之權當中,郎官對其守選官員的考課、考牒等內容都需要具有一定文詞的“藻鑑”之能。郎官的南選經歷,在豐富了郎官職業經歷的同時,也引發了郎官詩歌創作的變化,有利於豐富郎官群體的詩歌意象和詩歌創作。

此外,由於郎官群體顯著的文學才幹,郎官在本職職司之外,常常充任其他職官,典型的如掌制誥之權,充任翰林學士,這些職司之外的經歷,不僅開拓了郎官的視野,鍛鍊了郎官的才能,也為相應文體的發展改革,開闢了新的道路。

郎官與科舉。

科舉制度的出現,是中國歷史上選官制度的重大變革,對選拔賢才、提升官員群體的文化素質有重要影響。歷史上歷代王朝大都很注意選賢任能以匡扶社稷。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沿襲制主要是依靠祖宗的門蔭,容易形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士族”的不合理現象。隋文帝廢除了魏晉以來以九品官人法為主的選士制度,實行以考試為特點的科目舉人制,“一切以程文為去留”的科舉制度在隋代正式誕生。唐代繼承了隋代的科舉選官法,使科舉進一步發展完備。

唐武德初,因戰亂未息,未行貢舉。武德四年(621)四月即開始科舉考試活動,詔曰:“諸州學士及有明經、進士、秀才、俊士,明於理體及為鄉里所稱者,委本縣考試,州長覆試,取其合格,每年十月,隨方物入貢。”

但是,隨著政治和文化的發展,唐代的科舉科目,尤其是進士科也在不斷更新變化。進士科的重要性,作為初盛唐時期掌握貢舉職權的吏部考功郎官,順應時代變化,對進士科目的改革,體現了時代的價值引導作用。

郎官對進士科的改革,主要有以下兩次:一是唐高宗調露二年(680),由於考功員外郎劉思立的奏請,進士奏請帖經及試雜文。二是開元二十四年(736),考功員外郎李昂對貢舉制度“飾明求稱,搖盪主司,談毀失實”的改革。這兩次改革對科舉制的考試內容和錄取標準產生重大影響,打上了鮮明的時代烙印。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初盛唐郎官知貢舉與進士科改革。

郎官“上應列宿”,對科舉科目的改革不斷推進,尤其是進士科的改革,在唐代典籍中多有記載,突出表現在唐高宗調露二年(680)四月,劉思立除考功員外郎奏請帖經及試雜文。

不過,武則天即位不久,為鞏固其帝位,打擊關隴貴族勢力,其不拘一格,破格取士,多任用類似李昭德、狄仁傑等吏幹之才,對進士科以文取士之才不太重視。“尋以則天革命,事復因循”,雖然史料記載不詳,但是則天時期進士錄取人數一直穩定在二十人左右,“事復因循”,多是其廢帖經、雜文之手段,多有合乎史實。

中宗李顯即位,為取士之需,迅速將進士科的帖經、雜文恢復。從“文須洞識文律”的要求可以看到,這些要求必然導致舉子在學習中對“文律”的重視,這對提升文學水平有很大幫助。

而“詞句不倫者為下”的評判,就更加要求舉子們為了能夠獲得好的考試結果,也一定會在文學語言上下更多功夫,這顯然有利於文學技藝的提升。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箴銘論表”屬於文章之列,而初盛唐文章以駢文為主,對舉子們的要求自然用駢文的標準,但駢文也是講究辭采、聲律、用典、對仗等技藝的,這對唐詩的寫作是非常有價值的內容。

但駢文對技藝的過度講究很顯然也影響了早期唐詩的創作,如貞觀詩風、上官體、沈宋等,都對辭采、聲律、對仗等比較講究,卻因為受駢文過度追求華美因素的影響,優秀作品較少。

“雜文之專用詩賦,當在天寶之季”,可以看作“詩賦”作為兩種不同的文體,已經受到相當的重視,且詩歌已經逐漸形成自己的寫作路徑,逐漸穩定了聲律。再加之唐代詩人的其他努力,才形成了盛唐詩歌的繁榮景象。

唐朝有多少城市?竟然百城都是“華省舊郎官”,這個機率可以充分說明,由郎官遷轉為地方實權派的可能性,印證了權德與“宗公貴仕,多由此途出”的概括性總結,這正是“遷轉要津”的極好註腳。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正是因為郎官可以作為遷轉之要津,故而這一職位能夠吸引大批舉人和前資官前來競選。又因為這一職位名額較多,相對好選,就更加吸引士人們進入此途。可以對比一些數字說明此點。京城中央文官系統的各類職位員額,郎官是員額較多的一種官職,名額多達六十五個(包含左右司)。

相比之下,唐代的監察御史只有大約十個名額,補闕四個,拾遺四個,都不如郎中或員外郎的員額多。美名、捷徑、機會多,因此,唐代士人在仕途的選擇上傾向於選郎而入也就可以理解了。這“遷轉要津”的意識紮根唐代士人心中,使得郎官之位更具吸引力。

唐代郎官的才具意識。

唐代擔任郎官的人是一個才華橫溢的群體,據清代趙鉞、勞格在《唐尚書省郎官石柱題名考》考訂,整個唐代郎官可考人數為三千二百餘人;據史學家岑仲勉先生對郎官石柱的考訂、辨查,整個唐代郎官可考人數為三千四百三十九人。

這些對整個唐代的政治穩定和詩歌的發展起到了巨大作用的人,幾乎個個都是才高八斗、學富五車的才子,比較著名的詩人和文學家有張說、張九齡、王維、岑參、韋應物、李益、韓愈、張籍、劉禹錫、柳宗元、白居易、元稹、李德裕、杜牧等,都有郎官經歷,都是郎官中的佼佼者。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這些著名的文人,才華橫溢,各自以其出色的才具,為唐代士人掙得了榮譽,成為唐代詩人群體對郎官應該擁有才具之美的一種意識認同。因此,整個社會對郎官職位非常看重,士人也都十分期盼獲得郎官職位。

唐人對郎官之位具有的高度讚美,稱之為“上應列宿”,並且在士人群體當中具有高度的共識,“郎位列宿”之類的用例也可謂俯拾皆是。能夠成為郎官中的一員,是唐代文人風流倜儻的形象標誌,“才子為郎”是這種意識的典型體現。很多詩人都在詩中對“才子為郎”表達了自己羨慕和認同。

盧照鄰在《同崔錄事哭鄭員外》中說:“文學秋天遠,郎官星位尊。伊人表時彥,飛譽滿司存。”在盧照鄰的意識裡,能夠在三省六部為郎官,那就是佔居星位的人,是時代的俊彥之英。

唐代郎官的“赤墀”意識。

在唐代的三省六部中,尚書省“上承君相,下行百司”,是國家政事總樞,是最高行政機構,六部郎官則“起草立意,操而成之,然後尚書受成於郎中。”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待郎官“受成”以後,具體執行則要交代給各部屬官,郎官在尚書省政務當中具有承上啟下、頒令節制的重要作用。郎官的工作在三省六部二十六司,屬於在兩京為官的職位。

郎官之中郎中是從五品上,員外郎為從六品上。在京都,都不能算是政治地位很高的職位,但因為“為郎奏赤墀”的工作性質,使得郎官真正覺得自己有直接參與國家政策的制定、釋出的機會,也使得天下士人心目中都認可這樣的絕好位置,並對此讚美不已。

郎官生活在皇帝周邊,經常擔任制制誥的職責,是深得皇帝和宰輔們信任的一批人,所以,也經常被委派出使,宣佈皇命,或訪查地方得失,或監督法令實施,或犒賞功業,在孫逖筆下,登省拜郎的朋友奉命出使訪查民情是很風光的事情,也是自己期望的事情,所謂“臺妙時相許”正是對孫逖內心深處的期許。

類似的作品所反映的,都是郎官以皇帝的腹心之臣的身份出現,雖然自身職位不高,權勢不重,卻是“清要”之職,除被士人視為“郎官清要為世稱”的絕好位置,各級官員亦不敢輕覷。

唐代,郎官在其職司之內進行的職務活動,與當時文學發展相互聯絡

從唐人科舉試詩賦的改革中,我們能夠感受到文學走進社會和促進社會文化素質提升的腳步在不斷加快。

郎官掌貢舉之時,不僅對進士科的考試內容進行了適應時代的改革,同時也對科舉以來社會的不良之風,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整頓社會風氣、嚴肅貢舉制度。史料記載,席豫於開元二十一年以考功員外郎知貢舉,孫逖於開元二十二年和開元二十三年以考功員外郎知貢舉。

他們延續王丘選士理念,為國選士,注重舉子之才能。席豫謂“典舉得士,為時所稱”,孫逖史稱“精核進士,雖權要不能逼。”兩人都在具體的實踐當中踐行了王丘的為國選士的理念。

結語

其後,同為王丘的門生李昂也繼續沿其道路,對科舉考試之搖曳主司的干謁之風進行打擊,無奈遭到李權等舉子的反對和詆譭。最終,此事以“帝以員外郎望輕”,將知貢舉之權轉由禮部侍郎專掌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