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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課堂」物業私自漲價停車費合法嗎?

作者:由 青海普法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17

什麼是最後催告

物業私自漲價停車費合法嗎?物業有沒有權利斷水斷氣?業主可不可以拒交物業費?小區車位和廣告的收入與小區業主有沒有關係?如何罷免物業?今天,我們透過劇說民法典,來看劇中的一家人與物業發生了怎樣的故事…

業主和物業間的那些事

物業斷水又斷氣,家裡成員真著急。物業有沒有權利斷水斷氣呢?

《民法典》合同編第944條規定,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物業的職責與收入

社群綠化無人管,小區秩序一團糟。物業服務差,業主不交費。車位價格高,廣告遍地一個不少。業主可不可以拒交物業費?小區車位和廣告的收入與小區業主有沒有關係?

《民法典》合同編第942條中規定,物業服務人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妥善維修、養護、清潔、綠化和經營管理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共有部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基本秩序,採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物業費必須繳納,但物業公司服務差可以在業委會的組織下按照《民法典》中的相關規定,在達到法定人數參加和表決情況下更換物業公司。小區內的廣告收入歸業主共同享有,且物業需要進行公示,並接受業委會的監督。

透過業委會罷免物業

今天,劇中這家人又被停水停氣了,業主呼籲建立業委會罷免物業,那麼業委會是幹什麼工作的呢,與居委會有什麼區別?業委會罷免物業需要什麼流程,又怎樣找一個新的負責任的物業?

居委會是一個居民自治組織,且居委會應支援建立業委會,但業主長期不交物業費可能失去成立業委會的資格。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第278條,業主共同決定事項,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業委會成立後可以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制定關於小區中的規則。業委會還可以根據相關規定更換物業公司,與物業公司談判、籤合同等工作。

在與物業打交道時都會遇到什麼樣的問題呢?

物業私自漲價停車費合法嗎?

物業可以對停車費進行調整,但需要經過業委會的許可,根據具體停車位的所屬權不同,可以諮詢居委會是否屬於開發商或者全體業主,最後決定漲價後的費用是否全體業主共同享有。

兩年未交物業費產生高額滯納金怎麼辦?

物業費必須繳納不可以拖欠,但是滯納金可以不交,如果規約中沒有規定需要交滯納金,產生了高額滯納金後可以要求法院不進行滯納金的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