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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目銳評|公然向購房人收取“居間費”,有恃無恐的開發商所“恃”的到底是什麼?

作者:由 極目新聞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12-31

網路用語cz什麼意思

極目新聞記者 董淑健

湖北省武漢市有家房地產開發商——湖北長江數字文化產業園有限公司,兩年前利用購房人急於買房的心理,巧立名目,向荊州市購房人蘇女士收取6萬元的“居間服務費”,在購房人提出質疑並奔走兩年多方討要時不理不睬,當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接到投訴熱線(熱線號碼:027-86777777)並派出記者調查時,仍公然聲稱“這筆錢是不可能退還的,無論有無中介,你都得交居間服務費。不服你就起訴我們,我們一定奉陪到底!”試問,開發商憑什麼可以向購房人收取“居間服務費”?收了這麼一筆明顯違規費用的開發商,為什麼還敢對購房人態度強硬拒不退還,如此有恃無恐,所“恃”的到底是什麼?

極目銳評|公然向購房人收取“居間費”,有恃無恐的開發商所“恃”的到底是什麼?

8月27日,極目新聞報道發出的當天,全國各地數百名網友在留言中表示:開發商憑什麼向購房人收取“居間費”?“居間費”難道是另一種形式的“茶水費”?誰給開發商的權力收這個費?這個收費的標準是什麼,難道開發商可以“自定義”收費嗎?

令網友們氣憤不已的還有開發商那種趾高氣揚蔑視購房人的態度。蘇女士說,兩年多來,為了討個說法,她奔走於荊州與武漢之間,多次找開發商,可每次總是遭遇“旋轉門”和“玻璃門”,開發商要麼躲著不見面,找一個做不了主的前臺工作人員敷衍推諉,要麼以一種居高臨下不屑一顧的口吻,勸她知難而退不了了之。眾所周知,購房人與開發商之間的關係是買與賣的契約關係,雙方的權力和義務是對等的,這種始終不願與購房人平等對話協商解決問題的態度,除了讓人解讀為不講規則之外,實難做出其他解釋。

既然盡人皆知向購房人收取“居間費”是違規的、不合理的,主管部門就應該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迅速做出查處。主管部門對此事的遲疑、麻木和容忍,就是對不講理的開發商的縱容和姑息,就是對處在弱勢地位的善良的購房人的漠視和傷害。

極目銳評|公然向購房人收取“居間費”,有恃無恐的開發商所“恃”的到底是什麼?

每位納稅人都有權質問:面對違規收費,不行使手中的權力,不為百姓服務而是一味容忍觀望的行為算不算“懶政”行為?

(圖片由極目新聞記者餘皓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