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規中矩的人好嗎
一位讀者,他和一個姑娘戀愛四年,準備談婚論嫁。
這四年時光,他們一直都很幸福,很享受。
他很喜歡姑娘的性格,覺得姑娘很懂她,在一起很舒服,並且,同居過後,兩個人相處
的
也很融洽,各方面都很合拍,對於錢,家裡的大小事,也很少有分歧。
能夠遇見對方,他覺得很慶幸,但是有一點,他一直很介意姑娘和前任同居過。
因為他自己沒有過同居史,所以心裡一直很希望,自己愛的人,同樣也沒有。
這個問題,一直都徘徊在他的心裡,久久都不能散去,讓他覺得很不好受。
於是,他就有些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不知道是該分手,還是該繼續,說服自己,就不要再去介意了,將這件事情消化掉,從中走出來。
實在介意,可以分手。
這個時代,比從前開放多了。
不必等到結婚以後,情到濃時,彼此就會為愛鼓掌,甚至住在一起。
那時,彼此當然並不是只想要玩玩,而是想要可以有一輩子,但是,彼此卻未必有那麼幸運,真的就可以一直走下去。太多的感情,剛開始很好,走著走著卻也就變質了。
男女之間,分手,從來都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以至於後來我們遇到的人,大都已經有了一定的感情經歷,甚至還和別人住在一起過。
對此,如果自己很介意,完全可以趁早打住,不必再一直髮展下去,誰都可以有自己的要求。
最好就是,在最開始的時候,就直接不要再繼續了,要是自己知道
的
比較晚,對方剛開始並沒有告訴自己,到了後面,自己偶然知道了,過不去這個坎,也可以分手。
沒關係,自己的人生,自己可以根據自己的意願,去做出自己想要的選擇。
感情的事,勉強是沒有意義的,能夠勉強
的
了一時,也根本就沒有辦法一直勉強下去,自己心中的那個疙瘩,那一根刺,早晚會一發不可收拾,讓彼此都很痛苦,讓局面無法控制。
很喜歡,儘可能釋懷。
當然,雖然希望對方可以沒有和誰同居過,但是,當遇見那麼一個人,自己真的很喜歡,明知道對方有過一些經歷,其實也根本就不會願意放手。
還是很想要和對方在一起,還是一直都和對方在談著戀愛。
如果是這種情況,彼此感情很好,和對方在一起覺得那很幸福,最好就別輕易放棄這段感情。
想一想,你介意對方和別人同居過,有時候,你其實也做了同樣的事情。不同的是,對方和前任並沒有結果,只是走向了陌路,和你卻有。
前塵過往,真的不必總是去翻,那並沒有意義,只會讓自己很難受,也會讓對方很難堪。
當然,當對方有過往,你沒有,你難免還會覺得吃虧,其實,這並不至於,感情從來都不該這般比較,從來都不存在絕對的公平,也並沒有什麼虧不虧的。
只是一段經歷,一段過往而已,那段歲月是你心中的疤,何嘗不是對方心口的傷。
人這一生,不必總是那麼執拗,太多的事情,都要學會去接受,去放下。尤其是那些不是那麼好的事,那些會影響生活質量的事,更是要儘可能忘了,放了。
當下的幸福,最重要。
也有人,選擇了那樣的一個人,剛開始感情好的時候,還能夠善待對方,後來越想就越覺得不對勁,總是會因此各種發脾氣,覺得對方欠自己。
一邊繼續過著,內心又一直煎熬著,自己痛苦,也拉著對方一起。
到後來甚至將怒氣發洩在對方的身上,讓對方特別心寒,彼此早已經沒有了任何的幸福可言,都只是變得特別的痛苦,只是在相互折磨。
在這種情況下,對方當然就會無法忍受,直接就懷疑自己大概是選錯了人,一心只想要離開,最後,也真的就會弄丟這份感情,直到失去了,才後悔不已,悔不當初。
像這樣去活,那當然就挺沒有意思的,過往從來都沒有那麼重要,要緊的,從來都是現在。
既然喜歡,想要在一起,也真的得償所願,和對方在一起了,就要懂得珍惜當下,把眼下的日子過好,也和對方齊心協力,也把未來經營好。
只要對方此刻待你很好,你們很幸福,以後也會一直忠誠,這就足夠了。
那些有的沒的,別總去想,要懂得釋懷。用對方的好,去將介意掩蓋。用此刻的溫暖,融化心中的酸。
介意女朋友和別人同居過,實在過不去這個坎,就分了算了。
在感情變得更深之前,在問題變得更嚴重之前。
要是確實不願意放手,那麼就一定要默默消化掉一切的情緒,對自己的決定負責。
生活從不完美,沒有誰,能夠真的過著一百分的人生,擁有一個一百分的戀人。
想要擁有,就得先學會承受,去接納那個真實的,有著一定過往,甚至在曾經的歲月中,愛過別的人,和別的人在一起過的對方。
真的沒關係,對方的確是有過往,但是你卻擁有對方的現在,還有以後。
你們還有著長長的一生,有著很多的時光。
這比那些所謂的曾經,重要多了。
文字/譚檬
圖片/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