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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譽權糾紛案例

作者:由 微法說法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3-02-06

侵犯個人名譽權法律如何判決?

名譽權糾紛案例

【重點先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八條規定: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路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採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

【基本案情】

原、被告於2018年2月12日登記結婚,2021年5月26日在臨淄區民政局協議離婚。後苗帥起訴杜某燕離婚後財產糾紛,法院於2021年10月8日作出民事調解書,雙方協議如下:

一、杜某燕支付苗某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購房款及所購榮威牌轎車分割款50000元,於2021年10月10日前支付25000元,剩餘25000元,於2022年10月8日前付清;二、杜某燕未按上述第一項履行,則需另行支付苗帥違約金1000元,苗某可對剩餘全部款項申請強制執行;

三、苗某自願放棄其他訴訟請求。

自2021年11月13日,被告苗某在其抖音名為“帥子”的賬號中釋出“王家莊-杜某興之女杜某燕”、“扔下8個多月沒斷奶的孩子和兩歲多的孩子偷偷跑調,變賣車(嚴重低於市場價格賣給她阿姨西高某祥弟),退掉買的房子變現,想想都後怕,太狠心狠毒了”、“拿著我的錢+退了房子的首付(蘭溪沁園)+把偷來跑的車已低價(簽了個5萬)賣給她7。2日賣她阿姨,9。28又變賣給二手車商。又拿著我的錢買了一輛大眾小越野寫的杜某興名字,錢也都轉移到他爸名下”、“你都沒有見過這一家人,整個臨淄區都找不出第二家,為人處事,人品都不行了耍無賴,耍武魂,不講理好手!”,被告還發了原告與他人逛商場及在肯德基的照片。

以上原告提交的光碟一份、抖音截圖12頁、(2021)魯0305民初4XXX號民事調解書,被告提交的照片一頁,經雙方當事人質證對真實性均無異議,法院予以採信。

原告杜某燕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苗某賠償原告精神損失費5000元

2。判令被告苗某在市級以上媒體向原告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並在其抖音個人賬戶中公開道歉,出具宣告消除影響

3。判令被告苗某立即刪除侵害原告名譽權的影片

4。判令被告苗某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法院認為】

法院認為,公民享有肖像權、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本案中原、被告因婚姻家庭等發生糾紛,被告為洩私憤,在抖音平臺上釋出影片、照片,讓不特定的社會公眾(瀏覽人)認為原告人品有問題,對原告的人格尊嚴、社會評價均造成一定負面影響。

故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名譽權,依法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本案實際,法院對原告訴求被告刪除其在抖音中釋出的侵害原告名譽權的影片,並在被告抖音個人賬戶中向原告公開道歉、消除影響予以支援。關於原告訴求被告賠償精神損失費5000元及要求被告在市級以上媒體向原告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因被告在抖音上釋出的影片瀏覽量少,傳播範圍較小,對原告造成的精神損害顯著輕微,且原告對精神損失費5000元亦未舉證證實,故法院對原告該項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綜上所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第一百二十條、第一千零一十九條、第一千零二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某帥於本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將其在抖音中釋出的侵害原告杜某燕名譽權的影片刪除,並在被告苗某抖音個人賬戶中向原告杜某燕公開道歉,出具宣告消除影響。

二、駁回原告杜某燕的其他訴訟請求。

【微法簡評】

正如民法典中關於名譽權的描述,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如起訴他人侵犯名譽權,必須從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的方面去收集證據,而且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全文完,感謝您的耐心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