啥也捨不得還能活嗎
每個人定義幸福都是不一樣的。影響一個人對幸福的感知,有以下這些因素:
健康、家庭、愛情、友情、工作、財富以及信仰。
一個人捨不得吃捨不得穿只能代表她比較節約或者摳門。只是對待金錢的一個方式。並不能狹隘地用一個人使用金錢的方式來判斷她是否幸福。
我的爺爺視錢如命,卻活得幸福。
我的爺爺就是一個典型的不捨得花一分錢的人。他連內褲都不捨得買,破了都要再縫補之後繼續穿。平時也不捨得出錢買菜。平時買菜、家裡的各種電器用品通通都是奶奶出錢買的。
我的爺爺是賣豬肉的,他一直賣到70多歲,每天賺的錢就是存起來不捨得花。可以說是入不敷出。他每天只有在賣完肉之後數著那些10快錢幾塊錢的零錢,他才有滿足感。或許,幸福對於他來說,就是每天買賣豬肉,數數錢。
雖然他是個守財奴,可是他卻很愛他的孩子。就是這樣一個非常摳門的人,他卻捨得拿出10萬塊錢買了一塊地皮給4個孩子蓋房子結婚。他對待家人、朋友也非常好。
他還是一個有正義感的爺爺。有一次他坐在門口,看見小偷偷錢,他還敢拿凳子砸小偷 ,導致小偷摔倒在地,最終盜竊失手。
我覺得他的一生是幸福的。他有愛他的孩子和妻子。他受到街坊鄰居的愛戴。他非常正直善良,他身上的優點遠遠可以蓋過他視錢如命的缺點。
所以,一個人是否幸福真的不能侷限的用她的金錢觀來判定,而是要看這個人一生的經歷過了哪些事情,幫助過哪些人,收穫了什麼,付出了什麼來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