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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太失蹤二十天後,走丟時穿的鞋出現在女兒家陽臺

作者:由 天才捕手計劃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09-08

為什麼要學會包容

六旬老太失蹤,老太女兒

老太女兒

到處張貼尋人啟事。

幾天後,尋人啟事上老太走丟時穿的鞋出現在了女兒家的陽臺,人卻還是沒影。

大約20天前,有個女人來到我們律所,她當時披頭散髮,黑眼圈明顯,休閒褲的帶子沒有系,部分衣角紮在褲腰裡。

我還以為她是個頭腦不清醒的拾荒者。

她不停地說,“我媽不見了,被我弄丟了。”我猜她是受了刺激,精神有問題。

這個女人名叫羅雪。我倒了杯水給她,讓她冷靜,並告訴她人口失蹤的案件不歸我們管,得找警察。

羅雪不停撓著頭髮,手上很油膩,接著又顫巍巍地端起水往嘴裡灌,然後將紙杯抓成一團攥手裡。

她看著我說:“我媽真的走丟了,所以,我要離婚。”

我問了一下她的情況:離婚的理由是什麼,有無過錯方,丈夫是否有家暴史以及其他不良嗜好,關於財產的分割以及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問題有沒有協商。

見她不停地搖頭,我補充了一個問題——她母親的走失是否與他們夫妻倆的矛盾有關。

羅雪情緒激動,將手裡的紙杯扔在了地上,讓我不要問那麼多。我沒多想,覺得她大概嫌我囉嗦了。

1

交談的過程中,我得知羅雪和丈夫生了一個女兒,今年8歲。我讓她去交一下前期的費用,說會去她的家裡瞭解具體情況,想和她女兒談談父母的婚姻狀況,再問一下小孩願意跟哪一方。

羅雪打了個激靈,連忙理順劉海,語氣緩和不少,說自己離婚不為別的,就為了一門心思找到母親,不想拖累家庭。

臨走之前,她要走了我的名片和一份委託書。

沒過兩天,我在單位樓下的小巷子裡又看見羅雪,她比之前更邋遢,眼神渙散,在給尋人啟事的背面刷膠水。

尋人啟事左上角貼了失蹤者的彩照,一個端莊典雅的老太太,嘴角帶有笑容。

上面寫著:李書存,65歲,身高1。63米,身穿中袖淺綠色印花襯衣,黑色褲子,黑色平底鞋。四天前於合農路口走丟。若有知情者請撥打電話,必定重謝!

不少路人圍觀,關切地問著各種問題——有沒有可能是老年痴呆,怎麼走丟的。

羅雪有氣無力地回答:“我媽從來不得罪人,不至於有人要害她。”

時不時有好心人打來電話,提供一些資訊。接完電話,她明顯情緒不好,再次貼傳單時,手不停地抖。

六旬老太失蹤二十天後,走丟時穿的鞋出現在女兒家陽臺

我側著身子從旁邊走過,沒和她打招呼。地上散落了幾張傳單。有人默默地將它們撿起交給羅雪。她沒有說謝謝,面無表情地接過去了。

還有人試圖安慰她,羅雪一言不發,耷拉著腦袋去了另外一條街。

當天晚上,我看到微信朋友圈以及一些群裡也在到處轉發這則尋人啟事,很多人都在幫著祈福,希望老人平安歸來。

後來我差不多每天都能見到邋里邋遢的羅雪,機械式地刷著傳單。

直到6月1號下午,她沒再出現。

幾天後,我被刑偵隊傳訊,對方稱羅雪和她老公是一起故意殺人案的嫌疑人。

而被懷疑已經身亡的,就是羅雪一直在尋找的母親。

我把和羅雪接觸的情況如實跟刑偵大隊副隊長說了。

副隊長聽完我的描述之後,點了點頭,“你這個說法邏輯是通的,他們到現在還不肯如實供述,也不會和你說什麼,至於羅雪想離婚,很正常。”

2

6月9號,我被警察傳訊的4天后,又一次接到警方的電話。這次他們是幫忙傳話,轉達嫌疑人羅雪想聘請我當辯護律師的正當訴求。

我問為什麼是自己?

民警說:“可能她只認識你這麼個律師吧。”

掛電話前,民警告訴我,死者的屍體還沒有被找到,希望我在會見時勸說一下嫌疑人如實供述,這也是在幫她,畢竟她還有一個8歲的女兒。

通過幾翻溝通,我成了羅雪的律師,我們律所的副主任成了她丈夫孫文斌的辯護律師。

目前的情況對我和主任而言比較棘手,法院方已經有了證人以及口供,要以故意殺人罪訴訟羅雪夫妻。但羅雪夫妻均否認故意殺人,也沒有找到屍體,該案最終的走向愈發不明朗。

羅雪簽完刑事授權委託書,埋頭哭了一小會,抬頭對我又是那句話:“不管發生什麼事,我要把婚離了。”

我告訴她,當務之急,是要辦好這樁刑案,離婚的事先放一邊。

談到案件,羅雪說有點累,不想說話。我沒有勉強,告訴她如果想見我,可以讓管教給我打電話。

我們主任也完成了他的第一次會見,他說孫文斌認為自己是被警方誣陷的,這是徹頭徹尾的冤案,案發那天,他和羅雪回老家了,有不在場的證據。

我問主任,這句話沒有記到調查筆錄裡去吧。

主任說肯定不會,“既然他沒有殺人,怎麼會知道哪天案發的?”

不過警方那邊也確實有點勉強,沒有其他重要證據,也找不到屍體,就一個報警口供,連證人證言都成問題。

我們初步達成一致意見,如果檢察院批捕了,就做無罪辯護。

幾個月前,羅雪的女兒孫耀暉曾陪外婆李書存一起,到派出所報案。

李書存這次來派出所,是為了尋找不小心遺落的手包。她穿戴整齊,雖然已經65歲,但神態還是顯得很年輕。

她向民警遞去身份證,說了具體情況,想讓民警幫忙查一下監控,看看落在哪了。

民警招呼老人家坐下,讓她不要急,回憶下走過哪些地方。

李書存說,人老了,記性不好。

小姑娘搶著答話,說自己叫耀耀,她能清楚地說出她和外婆一共走了幾條巷子,在哪裡歇息了多久。

到了監控室,李書存眼神不好,耀耀在一旁盯大了眼睛,與民警一起,足足找了40多分鐘。

李書存說話很輕,坐在旁邊一直道歉,說給民警添麻煩了。

監控畫面顯示,手包遺落在桃紅路廣場,被一名男子撿走了,民警說他們需要點時間展開調查,有結果會通知。

走出派出所,耀耀伸手攔了一輛計程車,對李書存說,“媽媽囑咐過,咱倆在外面打車要先記住車牌號,只能坐後排。”

老人家氣度很好,小女孩聰明懂事,給派出所民警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時隔4個月的兒童節,耀耀再一次來到派出所,幾個民警還記得她的名字。

耀耀一進門就哭著喊外婆。派出所民警在此前已接收李書存失蹤的案件,以為耀耀是太想外婆了,一位女民警過去安撫她的情緒,告訴她外婆只是走親戚去了,很快就會回來的。

六旬老太失蹤二十天後,走丟時穿的鞋出現在女兒家陽臺

小女孩停止了哭聲,身子不停地發抖,把頭埋在椅子上,她抽搐了幾下,小聲地說,“我知道外婆在哪裡,昨晚夢見她了,她住的地方破了個洞,進了水,她說很冷。”

女民警繼續安慰,說現在是夏天,外婆不會冷的,過幾天就回來了。

小女孩突然身子站得筆直,“外婆不在了,爸爸媽媽做了壞事,我在門縫裡看到他們把外婆推地上,裝箱子裡頭帶走了。”

民警們面面相覷,意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

派出所立刻亂成一團,民警反反覆覆地詢問耀耀各種問題,政委打電話向上面彙報情況,兒童心理諮詢師以及刑偵專家都往這邊趕。

警方問耀耀,是否對父母有什麼不滿,有沒有人對她誘導唆使,包括她供述案發時的每一個細節,都再三進行確認。

最終警方發現這個小女孩思維邏輯清晰,感知力,記憶力,表達力都沒有問題,前後描述沒有矛盾,不涉及情感糾紛以及經濟利益。

當天,羅雪和孫文斌被逮捕。

3

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嫌疑人的口供也沒有承認殺人,沒有其他輔助證據,耀耀作為8歲女童的證言不適合採納,將案件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三天後我主動會見羅雪。

我興沖沖地將這個訊息告訴羅雪,沒想到她說了一句讓我啞口無言的話:“我已經認罪了,但是拋屍地點,我不記得了,就這個沒有說。”

我問她,認罪是指?

羅雪告訴我,她上午和警方坦白了自己一個人殺死母親的事實。

她的這番舉動讓我措手不及。面對當事人臨時改變口供,律師往往不知道該用什麼手段進行辯護,之前做的準備也功虧一簣。

還有一點,警方去李書存家裡搜查取證時,在陽臺上找到了尋人啟事裡李書存失蹤時穿的衣服和鞋子,這說明羅雪說了謊。

據鄰居反應,他們聽到房間裡發出過大的爭吵聲。

再三詢問下,羅雪告訴她之所以改口供,是因為審訊時有警察讓她必須認罪。

我非常生氣,很少有當事人那麼沒有主見,僅僅因為審訊時警方的一句話就改了口供。

我對羅雪說,這樣是害死我,警方會懷疑我在串供。

羅雪認罪後第二天,我打算去找她的女兒耀耀,能不能讓羅雪改變口供,就看耀耀的了。

事發後,耀耀被寄送到隔壁鄰居家中。

她給我的第一印象是那雙明亮的大眼睛,說話思路很清晰,不論如何反覆地發問,她都能作答。

我問的那些問題,之前派出所的民警、心理學專家都問過了,他們認可她的證詞。

“耀耀,你現在爸爸媽媽被抓進去了,你知道嗎?”這句話我憋了很久才說出口。

“我知道,大人犯了錯,也要接受批評和教育,我需要一段很長的時間原諒他們。等他們認識到錯誤了,就讓他們回來。”她停頓了一會兒說,“我希望外婆也回來。”

關於耀耀,無論警方還是是我們,都很心疼這個小女孩。當然,除了她奶奶。

聽說事發後,耀耀奶奶過來就一巴掌將耀耀拍地上,“白眼狼居然害起自己的爸媽來了,趕緊和警察說清楚,你是胡說八道的。”

“不可以撒謊的,大人做錯了事情,也要接受批評和教育。”耀耀哭著說出這句話。

看著她臉上還未完全消去的五個手指印,我沒有再繼續問下去。

這個8歲小女孩的證人證言能否被採用,各方一直都有討論。

我們參加了專門的討論會,出席會議的還有公檢法三方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學學者。

最終法院同意對耀耀進行審查,再決定是否讓她作為證人。

我和主任作為辯護人,本來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突破口,一開始是否定證人的作證能力的,想要進行無罪辯護。

但後來就事實來看,我們也默認了證人證言的合法性,不再提出質疑。

我私下和主任說過,證人到時應該不會出庭,這對一個小女孩來說過於殘酷,不知道這一點對我們有利還是不利。

主任說任何一個案子,從發生那刻起就是一個悲劇,後期的調查審理,都是為了儘可能的還原事實真相,以做出合理的判斷。

從律師的角度來說,他認可小女孩作為證人出庭沒有問題,即使有了證言,目前沒有屍體,依然不能對當事人定罪。

最後大家得出結論,初步認可小女孩的作證資格,但不一定要她出庭。

4

羅雪向公安機關承認自己殺死母親,而孫文斌只是幫她把屍體抬到後備箱。交代完這些,她還是沒有說出拋屍地點在哪裡,只說自己忘記了。

這說明她想單獨攬下所有罪責,可以說是一心求死。

我第三次坐在她面前,非常無奈。

這種理論上可能判無罪的案子最為棘手,目前只有口供,沒有屍體和其他物證,這種情況在某些國家可能會嚴格按照程式來走,但我國可能不太一樣。

當前情況下,就算不判羅雪死刑,至少也是個無期,但我不相信眼前這個女人會蓄意謀殺母親。

羅雪對我說過,李書存知道她經濟拮据,經常給她錢補貼家用,連耀耀上雙語幼兒園的錢都是李書存在出。

而且李書存在羅雪婚後讓出了自己的新房子,一個人住進了老公寓。

從這方面我能聽出來,她倆母女關係應該差不到哪去,羅雪對我說這些的時候也是感激母親的。

更重要的一點是,羅雪的口供中存在漏洞,如果孫文斌當時沒有動手,這個一米八的男子怎麼可能阻止不了羅雪行兇。

直到羅雪跟我提要求的時候,我才找到了突破口。

她說她要口述一份遺書,讓我幫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