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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不發工錢 網上釋出招聘資訊的第三方應否擔責?

作者:由 中國網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1-10

什麼網都可以發信息

讀者來信

編輯您好!

我是一名大貨車司機。2021年11月10日,我在網上看到姜某釋出的長期招聘A2司機的廣告,招聘資訊明確月工資1。2萬元,有開掛車經驗者優先。

我和另外兩個朋友都是駕駛半掛貨車的司機,看到招聘資訊後聯絡了姜某,併到煙臺招遠進行面試。2021年11月13日,姜某透過微信向我們索要駕駛證等有關證件,告知我們從2021年11月14日開始到某汽車租賃公司上班並計發工資。

但是工作20天后,該公司一直沒有按照約定發放工資,作為招聘資訊的釋出者,我們將汽車租賃公司和姜某一併起訴,卻未得到法院支援。請問,作為招聘資訊的釋出者,是否需要承擔工資拖欠等相關責任?

山東煙臺 老蘇

為您釋疑

老蘇您好!

姜某雖然為該汽車租賃公司代發招聘資訊,但與您發生實際僱傭關係的是汽車租賃公司。您從2021年11月14日到2021年12月3日共計在該汽車租賃公司工作20天,工資400元/天,共計8000元,該工資報酬應當由汽車租賃公司支付。姜某與你們之間並不存在僱傭關係,要求姜某支付該工資報酬,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您根據姜某的招聘資訊到該汽車租賃公司工作,並提交了為該汽車租賃公司工作的事實,根據法律規定,勞動者付出勞動後應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故您要求該汽車租賃公司支付勞動報酬,應當得到支援。而姜某隻是為該汽車租賃公司釋出了資訊,並不能說明姜某是您的直接僱傭者,其對您的勞動報酬不應承擔責任。

網路時代,經常出現朋友圈幫朋友轉發資訊的情況。面對這類招聘資訊,勞動者一定要仔細分辨合同相對人是誰,弄清楚是給誰幹活兒,以此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山東錦海盛律師事務所 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