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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用大白鯊做美食,該讓她嚐嚐法律的味道 | 新京報快評

作者:由 新京報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3-02-02

嘗一嘗自己是什麼味道

網紅用大白鯊做美食,該讓她嚐嚐法律的味道 | 新京報快評

▲美食博主“提子”拍攝的大白鯊影片,目前該影片已經刪除。圖/“提子”短影片賬號截圖

近日,一段網紅美食博主拍攝水煮鯊魚和燒烤鯊魚的影片引發全網關注。有科普博主反映,這條鯊魚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大白鯊,又名噬人鯊,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四川南充警方隨後介入調查。

目前,該美食博主“提子”的短影片賬號所有影片均已消失。7月31日,封面新聞記者從南充警方獲悉,經鑑定,涉事影片中的鯊魚確是大白鯊。目前,警方已經查清,“提子”購買的噬人鯊來源是福建沿海地區,相關人員已被控制。

2米長的大鯊魚、30斤的金色變異娃娃魚、50斤的大鱷龜,美食博主“提子”走的是“獵奇”路線,吃的都是不常見的動物。這次食用的鯊魚也是一如既往符合其影片風格,只不過這些食用的大白鯊是國際瀕危野生動物,已踩到了本不該觸犯的法律紅線。

公開資訊顯示,大白鯊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相當於我國二級保護動物。2017年3月,我國瀕危物種進出口管理辦公室曾公佈《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公約禁止或者限制貿易的野生動物或者其製品名錄》,大白鯊即名列其中。

不管這隻大白鯊是其團隊購買,還是網紅本人購買,不能忽略的一點是,“吃大白鯊能堂而皇之地出現在公共視野”這事件本身就涉嫌違法。有科普人士稱,按照現行的規定,捕獲大白鯊這樣的國家一二級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是不允許私自售賣的,即使其已經死亡,也不允許上岸售賣。

也即是,涉事影片中的大白鯊確為非法購入,至於這件事背後是否存在大白鯊買賣的產業鏈,甚至是買賣瀕危野生動物的產業鏈的情況,相關部門還需徹查。對於涉事網紅及其背後團隊應該承擔何種法律責任,同樣也需調查認定。

值得注意的是,“提子”作為美食博主專吃不常見的動物,刻意展現獵奇場面的行為,本身就值得嚴肅審視。眾所周知,美食博主這個賽道如今的確很“卷”。在吃尋常食物已不能引起觀眾興趣的情況下,於是就誕生了各式各樣風格的博主。

展現食物美的畫面、拍攝美食教程、做探店……美食網紅們使出了渾身解數吸引粉絲。但無論風格如何變化,多多少少都能讓觀眾感受到食物本身的魅力。這其中,獵奇美食博主便成了“泥石流”一般的存在。

獵奇美食博主純粹就是博眼球。不常見的動物本身就帶有獵奇性質,再加之博主刻意展現的“野獸”吃法,更把“獵奇”元素拉滿。網友們看的已經不是美食,看的就是“不尋常”,湊的就是“熱鬧”。而這些絞盡腦汁展現出來的非常規的東西,都是“美食博主”博流量的手段。

如今,博主“提子”為了流量,踩到了法律的紅線,必將為她的行為付出代價。藉由這件事,其他博主們也要引以為戒,無論如何,法律紅線不可觸碰。

撰稿 / 新京報評論員  丁慧

編輯 / 何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