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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在位時,各地方災害頻發,為了減災,孝文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作者:由 靈寒青文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1-10-03

魏主採取了什麼措施

孝文帝在位時,各地方災害頻發,為了減災,孝文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孝文帝在位期間,各地災難頻頻發生,莊稼和果蔬歉收,導致平民常常食不果腹。而平城更是多次發生饑荒,引發百姓的生存問題。也因此,社會問題頻發,孝文帝為了穩定局面,採取了一系列賑災措施。

孝文帝不斷勸勉農桑、組織民屯、興修水利,拉開了農業和手工業的關係日益聯絡起來的帷幕。自然災害往往破壞農業生產,因此,災害發生後,孝文帝比平時更加關注農業生產,透過各種手段,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孝文帝在位時,各地方災害頻發,為了減災,孝文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其中最顯著的體現在勸勉農桑、重視倉儲、遷都洛陽、興修水利等方面,下面我們就詳細討論這其中的細節。

01

勸勉農桑

從勞動力資源來看,孝文帝下令災民在災後應該積極從事農業生產。高祖太和元年,勸農措施規定明確:一是對有牛之家、無牛之家應該區別對待;二是對成年男子、未成年男子的耕田數量有不同要求。

高祖太和二十年,孝文帝因旱災下令“京民始業,農桑為本,田稼多少,課督以不,具以狀言”。這次詔令不僅要求官員們採取勸農措施,而且要求他們彙報執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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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會身份比較特殊的人群,諸如不從事農業生產的手工業者、商人,當災害嚴重時,孝文帝也曾下令他們從事農業生產。工匠和農民的界限、雜戶和四民的界限開始打通,工匠雜伎可以比較自由地轉業。

農業和手工業的關係日益聯絡起來,再有一類特殊群體就是囚徒。為了增加勞動人口,孝文帝下令災後釋放輕罪囚犯,使其務農。

政府以高壓手段要求有牛之家把牛借給貧困戶。在災後把山澤苑囿賜給災民,使災民擁有可耕之地。鼓勵種植菜果,下令地方官督促災民種植蔬菜、水果,是因為蔬果不僅可代替糧食充飢,而且可換取糧食,是重要的度荒食物,更為救災提供了一定的糧食保障。

02

重視倉儲

倉作為一種制度,應是夏代之事。秦漢時已按照行政建制建立起多層次的糧倉體系。北魏時大體上沿襲了前代的倉制。隨著國家對救災減災的重視,為減災備荒逐漸建立了常平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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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北魏的倉制,高峰、王萬盈都曾有較為細緻的介紹,太祖天興元年,道武帝遷都平城,在“正封畿”時,“平五權,較五量,定五度”,並且劃分了“四方四維”的廣大農業區,“勸課農耕,量校收入”,可見道武帝建立了太倉以儲藏所收糧食。

孝文帝遷都洛陽後,又在洛陽建立了太倉,《洛陽伽藍記》卷一《城內》載:“東陽門內道北有太倉”。北魏在建國之初,道武帝就下令“息眾課農”,又於登國九年“使東平公元儀屯田於河北五原至於棝陽塞外”。

這正是北魏變遊牧經濟為農耕經濟的開端,從收藏糧食角度講,應該有倉進行儲存。到了獻文帝時期,北魏的倉制還有了“要倉”。而“要倉”應該是國家在戰略重鎮、交通要地設定的糧倉。這一時期,還有過27個州鎮同時“開倉賑恤”的記載,表明北魏的倉已在全國範圍內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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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文帝曾多次下令受災州鎮“開倉賑恤”,西漢宣帝時設立了常平倉,從此,常平倉在減災救災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時至北魏高祖太和十二年,孝文帝採納李彪建議,設立常平倉和屯田,足見常平倉發揮了救災減災作用。

03

遷都洛陽

從太祖天興元年至高祖太和十八年,近百年的時間裡,北魏王朝一直把平城作為都城,李憑專門著書評價平城時代的歷史意義。但到了太和十八年,孝文帝卻把都城遷到了洛陽,這其中不乏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諸多方面的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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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自然災害頻繁降臨平城及附近地區,也是其遷都不可忽視的原因之一。對此,唐長孺、王仲犖都有提及。據統計,從太祖天興元年至高祖太和十八年,平城及附近地區先後發生了26次旱災、14次水災、8次震災、16次風災、3次蟲災、3次雪災、3次霜災、2次疫災,共75次自然災害。

平均一年零三個月就發生一次災害。其中,太宗永興元年至神瑞二年連續7年的時間、世祖延和三年至太延四年連續5年的時間、高宗和平四年至顯祖皇興四年連續8年的時間等都發生過重災。

孝文帝在位時,各地方災害頻發,為了減災,孝文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資治通鑑》卷一三八《齊紀》永明十一年條記載孝文帝遷都時,稱“魏主以平城地寒,六月雨雪,風沙常起,將遷都洛陽”。可見,頻繁且嚴重的自然災害也是孝文帝遷都原因之一。

04

興修水利

孝文帝時期,中央政府管理農田水利建設的機構和官員仍然沿用前代,設都水使者一職。《通典》卷二十七《職官九·都水使者》載:“後魏初,皆有水衡都尉及河堤謁者、都水使者官。”

在設定專員統籌全國水利建設的同時,孝文帝也曾多次督促地方官興修水利。太和元年正月,孝文帝下詔要求地方官應“相其水陸”,興修水利,發展農業。

太和初年,徐淮地區的農田水利建設的比較出色。主要是利用泗水、淮水的水利資源發展灌溉農業。太和十一年的大旱促使孝文帝更加重視水利建設,連續兩年號召各地修建水利工程。

孝文帝在位時,各地方災害頻發,為了減災,孝文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太和十二年“詔六鎮、雲中、河西及關內郡,各修水田,通渠溉灌”。太和十三年“詔諸州鎮有水田之處,各通溉灌,遣匠者所在指授”。

這兩次水利工程的建設規模都比較大,前者是詔令部分地區修建水利設施;後者不但修建的範圍擴大,而且下令派遣專業人員進行指導。

孝文帝時期的水利建設,為預防水旱災害打下了一些基礎,也使得各地農業生產在災後得到了一定的恢復和發展。

05

結語

孝文帝時期救災減災主要特點是在沿襲前代統治者救災減災措施的同時,開創了許多北魏王朝的新舉措。並且他保護了國家勞動力,促進了農業生產恢復,平衡了地區經濟發展,穩定了統治秩序對救災減災經費的詳細劃分。

孝文帝在位時,各地方災害頻發,為了減災,孝文帝採取了哪些措施

這一系列行為促使當時的財政結構發生了變化,並對當時及後世的財政經濟制度產生了一定影響。

總而言之,孝文帝時期救災減災其實主要作用就是保護了國家勞動力,促進了農業生產恢復,平衡了地區經濟發展,穩定了統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