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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工必讀:井下發生災害該怎麼辦?

作者:由 美文美生活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1-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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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工自救互救基本原則及心理危機干擾

礦工必讀:井下發生災害該怎麼辦?

煤礦災害應急自救互救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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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災害應急自救互救的含義

所謂自救,就是當礦井發生意外災害事故時,在災區或受災害影響區域的現場作業人員,進行避災和保護自己而採取的措施和方法。而互救則是在有效的自救前提下,妥善地救護他人而採取的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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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災害應急自救互救的必要性

在礦井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初期,通常情況下,災害波及的範圍和對人員的危害都比較小,既是搶救事故的有利時機,又是決定礦井和人員生命安全的關鍵時刻。一般來說,事故發生後,礦山救護隊不可能由地面馬上就趕到事故現場進行搶救,而處於災區的現場作業人員在萬分危急的情況下,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積極、正確地採取應急自救互救,具有及時性、就近性、廣泛性、自發性和有效性,是保證災區人員自身安全和控制災情進一步擴大,將災害事故消滅在萌芽階段和初始狀態,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的重要環節。即使在事故處理的中、後期,現場作業人員積極開展應急自救互救,對提高搶險救災工作成效也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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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礦工自救互救應掌握的知識

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現場作業人員應急自救互救的成效如何,取決於自救互救的方法正確與否。為了做好礦工自救互救,每個 入井人員都必須熟悉和掌握自救互救知識,其主要包括:

(1)所在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2)所在礦井安全出口和所在作業地點避災路線、煤礦井下安全標誌。

(3)自救器使用方法。

(4)現場急救技術。

發生災害事故時現場作業人員應急自救互救基本原則

1

及時報告災情

在災害事故發生初期,事故現場的作業人員應儘量瞭解或判斷事故性質、地點和災害程度,在積極、安全地消除或控制事故的同時,要及時向礦排程室報告災情,並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

(1)報告形式:利用最近處的電話進行報告。不要捨近求遠,更不要跑到井上進行口頭報告;但要注意在有瓦斯地點必須使用防爆型電話,否則電話機產生的火花可能引爆瓦斯。

(2)報告物件:首先直接向礦排程室報告。因為礦排程室是全礦搶險救災指揮中心,礦領導24 h排程值班。可以組織全礦人力、物力對事故進行搶救;若本礦力量不足,還可以透過排程向上級領導求援。

(3)報告內容:事故的性質、發生地點、事故影響範圍、現場作業人員傷亡情況以及搶救、撤離的措施和方法等。

(4)報告方法:要沉著冷靜,不要慌亂,儘量把話說清楚;不要撒謊,要如實報告災情,不清楚的就報告說“不清楚”,回到現場瞭解清楚後或按領導指令瞭解某一情況後,再次向礦排程室報告。

【例項】1998年6月12日,安徽省淮南礦務局新莊孜煤礦掘進工作面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巖量650t,瓦斯量12600m3。當日12:18,瓦斯檢查工王某突然聽到掘進迎頭現場作業人員喊叫聲、風筒劇烈抖動聲以及從迎頭傳來‘撲撲’’聲,於是想到迎頭去看看,但剛站起來,便感到腿發軟、有被燻的感覺,同時有一股強氣流從裡面向外推動,便意識到可能發生了事故。隨即向外撤退,並將附近3名鑽眼工和8名採掘人員全部撤離了事故現場。然後他快速跑到附近的變電所打電話,向礦排程室彙報了詳細災情。礦領導立即佈置停電撤人、組織搶險。這次事故經救護隊3晝夜的奮力搶救,消除了災害,有2人遇難,1人被堵在災區內被救護隊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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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消除災害

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處於災區內以及受威脅區域的人員,應沉著冷靜,根據看到的異常現象、聽到的異常聲響和感覺到的異常衝擊等情況,迅速判斷事故的性質,利用現場的條件,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和方法,及時投入現場搶救,將事故消滅在初始階段或控制在最小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小事故造成的損失。

(1)在消除災害時,必須保持統一的指揮和嚴密的組織,嚴禁冒險蠻幹和驚慌失措,嚴禁各行其是和單獨行動。

(2)在積極搶救過程中,首先要確保自身安全。提高警惕,採取嚴密措施,避免中毒、窒息、爆炸、觸電、二次突出、頂幫二次垮落和透水沖人等再生事故的發生,保證營救人員的安全。

(3)在消除災害時,要把搶救受災害傷害的人員作為重中之重,堅持先救人後救災。在搶救人員時要做到“三先三後”,即先搶救生還者,後搶救已死亡者;先搶救傷勢較重者,後搶救傷勢較輕者;對於窒息或心跳i呼吸停止不久、出血和骨折的傷工,先復甦、止血和固定,然後搬運。

(4)要採取各種有效的措施,消除初始災害或防止災區情況惡化。如發生火災時,現場作業人員應儘量利用現場條件進行直接滅火,把新起火災迅速撲滅;如發生冒頂事故時,現場作業人員應立即加強支護控制頂板;如發生煤與瓦斯突出時,應迅速關好防突反向風門;如發生透水事故時,應迅速關閉水閘門,等等。

【例項】1984年2月24日4:30,河南省平頂山礦務局大莊煤礦22231巷道刮板輸送機液力聯軸節冒火,點燃了油垢、煤和雜物,引起火災。火災發生後,正在井下睡覺的開溜工被煙燻醒,發現機頭處一片火光,立即脫下棉背心用力撲打,但無效。於是倉皇跑出,到工作面運輸平巷叫人停電滅火。在此之前,掘二隊一名機電工在聯絡巷嗅到了煙味,他開啟第一道風門發現煙霧,開啟第二道風門時,就覺得煙霧逼人,呼吸困難。他發現區域性通風機正在執行吸菸,為了保證掘進工作面作業人員安全,他果斷地關閉了第一臺區域性通風機。這時他已不能衝出火區,退而關閉第一道風門,又停止第二臺區域性通風機運轉,以此來迫使掘一隊和掘二隊因發現煙霧,停止送風,從而及時撤離危險區。之後他又跑到變電所切斷了掘一、掘二和開拓隊的電源,使他們急速撤離現場。當機四隊一名機電班長髮現火情後,立即叫變電所值班員堅守崗位,切斷開拓二隊電源,並把井下發生火災的情況報告礦排程室,他又急速沖人採煤工作面叫人撤離。被火煙包圍的採煤工作面共有-21人,12名身體好的工人衝出了危險區外,還有9名工人被圍困在火煙區內。9名工人在駐礦安監處副處長和礦安檢員的統一組織下,開展應急自救互救工作。先將人員轉移到採煤工作面迴風巷的風門以外,並停開原生產期間為加大風量用的區域性通風機,以降低高負壓區。然後立即用衣服等物,將風門嚴密封閉,消除負壓,使這一區域形成穩流,以防止火煙往採煤工作面急速流動,儲存巷道中間有限的新鮮空氣。為了避免氧耗量增加,要求大家靜止待命,節約礦燈電量,並商討脫險之計。當大家急著要由迴風流強行撤退時,副處長提出“不能冒險、盲目集體撤出!”他先派2人偵察,發現煙霧濃,溫度高,不能外撤,被迫返回,因此,大家撤返到密閉處等待救援。當他們發現煙霧逆退時,便將回風側的三道滅塵水幕開啟,達到降溫、隔絕煙霧逆流、消煙和吸收二氧化碳的目的。6:30,遇險人員心急難耐,於是重新將風門開啟,發現無煙霧,人員便進入採煤工作面,邊行進邊偵察。到達機頭處用電話與礦排程室取得了聯絡。排程室立即通知井下救援基地派救護隊員急速前去營救,由於領取的自救器不足,當第一批6人被營救出後,一名老救護隊員與暫未撤出的3名工人一起,為了延緩時間、防止中毒,並透過敲擊鐵管傳遞訊號,等待救護隊第二次前來營救。8:30,所有遇險工人全部安全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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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撤離災區

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職工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當煤礦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災區不具備事故搶險的條件,或者在搶救事故時可能危及營救人員自身安全時,應迅速撤離現場,躲避到安全地點或撤到井上。

(1)撤退人員要在班(組)長或有經驗的老工人的帶領下,根據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中規定的避災路線和實際情況,儘量選擇安全條件最好、距離最短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在撤退時,要服從領導,聽從指揮,禁止狂奔亂叫,要根據災情正確佩戴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要發揚團結互助的精神,照顧好傷員和年齡較大、身體較弱的工友。

(4)遇有溜煤眼、積水區、塌冒地段和瓦斯積存巷道等危險區域時,應探明情況,謹慎透過。

(5)在撤退途中迷失方向時,一般可按風流方向和水流方向決定行進方向。通常風流方向與水流方向相反。當發生爆炸、火災事故時,位於災區進風側的人員可逆風流(或順水流)撤退到安全地點,位於災區迴風側的人員可逆風流(或順水流)衝過災區,撤離到新鮮空氣中;如果強行衝過災區有危險時,可選擇最近路線撤離到新鮮空氣中。當發生透水事故時,人員可背離水流方向撤到高處逃出。

【例項】 2006年4月9日10:23,重慶煤炭集團石壕煤礦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量490t,瓦斯量9。1萬m3。當時,“轟”的一聲巨響伴隨著巨大的風浪吹到了瓦檢工張某。張某意識到了災難降臨,他三步並作兩步地衝向壓風自救器,大口呼吸新鮮空氣。為了逃生,他奮力打開了被突出颶風關閉了的防突風門。自救成功後,張某一口氣跑到變電所,向礦排程室報告了災情,請求礦領導趕快派救護隊來營救。之後,他有透過通風瓦斯排程電話,得知南二區域瓦斯嚴重超限,對變電所值班電工說:“師傅,你守在電話旁等救護隊,我到風巷去撤人”。走出變電所10m遠,見一束燈光半掩著,昏昏暗暗的。他高聲呼喊:“裡邊的工友,瓦斯突出了,趕快撤離!”發現沒有反應,他又抓起身邊的瓦斯檢測器,確定瓦斯含量不大,便直奔昏暗燈光。

張某發現一人已經被瓦斯燻到,一把把他拽起來背上並飛快的跑到100m遠的安全地帶,認出是瓦檢工李某。他使勁掐了掐李某,只聽李某哎呀一聲的叫了起來,張某興奮地大聲喊道:李某,李某,你要挺住。2分鐘後,李某微微睜開眼睛,有氣無力的對張某說:快救工友。

李某甦醒後,張某鬆了一口氣,把李某安置在進風處,又去組織疏散其他工友。張某在發生事故周邊的4條巷道進出口處設立了警示標語,構建了警示柵欄,並搬來4塊重達50多公斤的矸石分別放到4條巷道中間,用粉筆寫上:“工友:此處發生煤與瓦斯突出事故,請繞道行走!!2006年4月9日”

張某做完安全警示後,再次來到發生事故工作面的防突風門處,阻止了工作人員進入,等待救護隊員的到來。

在這次事故中,張某透過自救成功脫險後,及時營救出1名工友,並使個掘進工作面和1個採煤工作面的30多名工友迅速撤離災區。

4

妥善安全避災

當礦井發生災害事故後,避災路線因冒頂、積水、火災或有害氣體等原因造成堵塞,現場作業人員無法撤退時,或者在自救器有效工作時間內不能到達安全地點時,應迅速進入預先設定的避難硐室和災區較安全的地點,或者就近快速構建臨時避難硐室,進行自救互救,妥善安全避災,努力維持和改善自身生存條件,等待礦山救護隊的營救。

(1)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可千萬不可過分悲觀和憂慮,更不能急躁盲動,冒險亂闖。不要吞飲煤塊、衣物、膠帶等無,不要引用不乾淨、有毒的井下水。要具有長時間避災的精神和物質準備,人員避災時應靜坐,避免不必要的體力消耗和氧氣消耗。節約礦燈電量和食品。堅定獲救脫險信念,要互相幫助、互相鼓勵,克服一切困難,堅持到最後安全脫險。

(2)加強安全防護,改善避災地點的生存條件。避災時要密切關注避災地點的煙火、風流、頂板、水情和溫度等變化。當發現危及人員安全時,應就地取材構築安全防護設施,如用支架、木料建防護擋板,防止冒落煤矸石竄入;用衣服、風簾堵嚴或建立臨時擋風牆、擋風簾,防止有害氣體湧人;在有害氣體超限時,要佩戴自救器或使用壓風自救系統;用煤矸石或其他材料設定擋水牆,防止礦井水流入。如果發覺避災地點條件惡化,可能危及人員安全時,應立即轉移到附近的其他安全地點。

(3)保持與外部營救人員的聯絡。避災人員應在避災地點外面,採用寫字、吊掛衣物等辦法,設定明顯標誌,為營救人員尋找遇險遇難人員指示目標。在避災地點,應用呼喊,敲擊頂幫、鐵棚、鐵管等方法向外發出求救訊號,一旦與外部營救人員取得聯絡,要不斷地、有節律地發出這種訊號。如果有可能,可尋找電話或其他通訊裝置,儘快與外部人員通話。如果轉移避災地點,應在轉移途中設定明顯指示標記,以便營救人員跟蹤尋找。

(4)積極創造自救脫險條件。在避災地點,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積極開展自救互救,利用現場裝置、材料、工具,發揮避災人員的特長,創造條件自行脫險,或者為外部營救人員創造條件,為提前脫險做準備。

(5)積極配合外部營救人員的搶救工作。在避災地點發現有人來營救自己時,或者被營救脫險時,要剋制自己的情緒,不可慌亂和過分激動,當外面輸送進來食品時,不要暴飲暴食。聽從營救人員的安排,積極配合營救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意外傷害。

【例項】1956年10月24日10:40,山西省陽泉市雙河煤礦掘進巷道打通老窖水發生透水事故。這次事故共處理了27天,排除積水18萬m。。由於被圍困在災區的2名工人積極採取了自救互救措施,從而提前獲救脫險。

該礦透水地點在北一上山西四平巷。透水後這2名工人逃生到西二平巷避災。在避災期問,他們打死了一頭騾子,餓了吃騾子肉,渴了喝井下水。同時,他們堅持不懈地向下掘進小巷道以備逃生之用,直到掘通西一平巷。當礦山救護隊在營救時,由運輸巷往上掘進7 m打通西一平巷後,發現西一平巷北部有一個斷面為0。25 m。的小通道。救護隊分析事故前此處無通道,肯定是遇險人員自救扒開的。於是摘下呼吸器爬進去找人,忽聽到通道里有人呼吸的聲音,隊員們“拍手”向裡發出聯絡訊號,得到了裡面的迴音。救護隊員往上爬到西二平巷,發現了他們2人。立即將他們抬到安全地點,當時施以急救,後經多方搶救,2人恢復了健康。

煤礦災害心理危機的預防和干擾

煤礦發生災害事故前,井下現場作業人員出現的恐懼與緊張,在災害事故發生時產生的恐怖與震撼,在災害事故發生後,遇險人員心理和精神上留下的強烈刺激和巨大創傷等,這就是所謂的災害心理危機。

做好煤礦災害心理危機的預防和干擾工作,樹立正常的災害意識,掌握綜合防災的知識與技能,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就能夠創造生命奇蹟。否則,可能帶來不應有的嚴重後果。

一、災害預防階段心理危機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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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的心理特徵

錯誤的心理特徵主要有:聞災心驚、談災色變、惶惶不安、焦慮恐懼,或者災前麻痺、心存僥倖、聽天由命、消極等待等。

造成這種錯誤心理特徵的主要原因是:防災知識貧乏,心理素質低,應變能力較差。他們對井下各種災害事故形成的原因、發生的規律,或一無所知,或一知半解;對各種災害的預警預報,既渴望瞭解有沒有勇氣面對,往往喪失防禦良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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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的心理特徵

正確的心理特徵主要表現在能夠正確認識井下各種災害帶來的危害,熟悉各種災害形成的原因和發生的規律,採取各種防災抗災措施,具有科學的災害意識。

【例項】

2005 11月27日,黑龍江省龍煤集團公司七臺河分公司東風煤礦發生瓦斯爆炸事故,220人被困井下,造成171人死亡。據倖存礦工李某回憶,爆炸發生後,“有刺激性氣味湧過來,四肢開始感到痠軟”,幸好身上帶了毛巾,他急忙把毛巾弄溼,捂住口鼻,和同伴一起衝出井口,死裡逃生。因為及時利用一條毛巾阻止了有毒氣體的侵入,他挽救了’自己的生命。

二、災害應急階段心理危機特徵

根據井下發生災害的不同型別,災害應急階段的時間可以是幾秒鐘到幾分鐘,也可以是幾天甚至幾十天。據統計資料表明,在災害事故發生後?能夠做到頭腦清醒、臨災不亂、採取果斷行動的人僅佔12%~15%;出現情感錯亂,即精神性麻木的人佔75%左右;而出現嚴重情感錯亂、焦慮驚恐,不能採取果斷行動避災或者採取錯誤的避災行動,使災害損失倍增的人佔10%一25%。 在災害應急階段,時間就是生命,要在災前樹立科學的災害意識的基礎上,準確判斷,反應快速,隨機應變,選擇科學合理的避災措施,順利脫險。

【例項】2006年6月27日14:00,重慶市同華煤礦+352 m水平放炮時,突然“轟”的一聲巨響,山洪夾著幾百立方米的矸石和泥土,向整個巷道湧來,距離斜井7m遠的硐口被封,通風硐口也被封住,放炮工沈某被困堵在裡面。泥石流發生後,四周一片漆黑。經過15分鐘的驚慌後,全身溼透的沈某開始用礦燈觀察四周環境:斜井起坡處巷道被泥石流封堵,整條斜井全是泥石流,通風機風筒也被沖壞,裡面沒有氧氣供給,全是高濃度瓦斯。絕望之中,沈某突然發現附近壓風管上的壓風自救器沒有被損壞,他立即開啟壓風自救器閥門,空氣開始源源不斷地輸入了進來。6月28日18:00,礦上營救人員為了在巷道壁上打眼掛梁,將壓風管拆開分頭。這時,斜井中的沈某感到壓風突然沒有了,裡面氧氣在逐漸減少。他緩慢地朝斜井起坡處爬起,因為他知道上面會有稀薄的空氣。2h後,斜井恢復了壓風他又緩慢爬了回來。被泥石流圍堵在裡面的沈某心想:此時礦上肯定在全力進行搶救,自己一個人被困井下,一定不能喪失意識,於是更堅定了信心。他儘量減少活動,以減少體力的消耗,靜臥著等待救援。6月29日上午,他飢渴難耐,用雙手接著自己剛排出的尿液喝。在避災時,他害怕自己睡著了醒不過來,使勁地往身上掐,一直堅持不睡覺。他考慮自己可能還需一段時間,自己規定斷續開礦燈,每次最多不超過1分鐘。6月29日13:00,礦上營救人員終於將泥石流清理到了斜井附近。營救人員敲擊壓風管道,沈某立即從裡面敲了敲管道給予迴音,營救人員知道沈某仍然活著,搶救工作更快了。6月29日16:30,巷道口被挖開後,沈某被泥石流困堵50h終於走出了礦井。看到地面迎接他的工友,沈某激動的說了一句:“我出來啦”便昏過去了。後經醫院治療並修養,沈某很快地恢復了健康。

三、災後恢復心理危機特徵

煤礦各種災害事故發生後,物質損失和被破壞的環境或許在短時間內能得到改善和重建,但潛在的心理危機將會給遇險者帶來更持久、更嚴重的後果。

(1)會出現焦慮性、抑鬱性精神或災難應應激疾病。對於大多數倖存者來說,朝夕相處的工友突然死亡 ,自己曾面臨的悲傷處境,災後現場的慘狀,會使他們產生絕望、憤怒、恐怖、焦慮、擔心等各種心理危機,並且交織在一起,有些人承受不了,就會出現焦慮性、抑鬱性精神病或災難應激疾病。

(2)可能喪失生活的勇氣和信心。如果一個人缺乏災害意識或災害意識薄弱,心理素質較差,應急能力低下,再得不到及時營救,就有可能喪失生活的勇氣和信心,難以實施應急自救互救,或產生輕生念頭,或消極等待營救,或破罐子破摔,鋌而走險。如果一個人具有災害意識或災害意識較強,心理素質較好,應變能力較強,就會具有堅定的信念,會很快從痛苦、悲傷和抑鬱中解脫出來。應該指出,災害過後還可能出現謠言四起、人心浮動甚至辭職不幹等現象,應正確對待。

(3)在不同時期傷工心理特徵也不同。煤礦災害事故給傷工本人會造成極大的心理衝擊,在不同時期其心理特徵也不同,要針對這些不同的心理特徵進行健康心理教育,以穩定他們的情緒,提高生活的勇氣和信心。

“麻木期”多發生在災害發生初期,主要表現為不呻吟、表情淡漠、反應遲鈍,稱為“精神性麻木”。麻木期過後,他們渴望知道自己的傷情,有無生命危險,有無後遺症,求生的慾望占主導地位,當面臨截肢、手術切除等情況時又會出現緊張和不安情緒,性格外向者情緒波動,會無故發怒;性格內向者會悲觀失望,情緒消沉,失去信心,這時便進入了“焦慮期”。最後進入“康復期’’時,傷工容易產生悲觀、絕望、憂鬱、沮喪情緒,甚至產生輕生念頭。他們當中的多數人會為工作、生活、家庭、事業、經濟等問題而苦惱和憂慮。

煤礦井下安全標誌

安全標誌是指在井下相關地點懸掛、張貼的,目的在於引起人們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預防事故發生的圖文標誌。解放前,我國煤礦工人為了自身安全和避免事故,只能在危險處掛上畫有骷髏頭的標誌牌,在禁止人內的地方豎起“×”符號板。

煤礦井下安全標誌的設定意義及管理

設定安全標誌的意義是為了迅速引起煤礦現場作業人員對井下不安全因素的警覺並採取相應的措施,預防事故的發生,對保障煤礦安全生產和應急自救瓦救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每一個井下人員都要學習、掌握並愛護安全標誌,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標誌的管理工作。

(1)安全標誌應設在與安全有關的、明顯的地方,並保證有足夠的時間注意所表示的內容。

(2)安全標誌應定期清洗,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如發現變形、損壞、變色、圖形符號脫落、亮度老化等現象,應及時修理或更換。

(3)安全標誌由礦安全部門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