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文學

買房時“畫餅”沒兌現,業主一怒僱來挖掘機,開發商你這是違法

作者:由 娛樂今瑤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1-05-25

來兌現承諾算違法嗎

文/排頭聚焦

據媒體報道,近日,安徽合肥一小區業主,因開發商未兌現售房時人車分流的承諾,一怒之下,竟僱來挖掘機對地面車位進行剷除。對此,開發商怒斥業主這是在違法,然後報警處理。

買房時“畫餅”沒兌現,業主一怒僱來挖掘機,開發商你這是違法

隨著警方及相關部門介入,業主的過激行為已得到制止。只是,此事中開發商也並非無辜者。據悉,當初售房時,開發商無論是宣傳話術還是圖紙動圖,均表示未來會實施人車分流,許多業主也因此購房。

但最終建成時,地面卻多出了160多個車位,不僅有違當初承諾,也增加了小區居住的安全隱患。多番協商無果之後,業主怒不可遏採取這般行為,似乎便有了可理解性。

利字當頭,開發商的行為堪稱“無良”。宣傳之初,為了賣房,給購房者“畫餅”,描畫美好圖景,讓業主紛紛入坑,交錢買房;落成之時,卻不顧當初承諾,只為利益,怎麼掙錢怎麼來。如此行徑,與詐騙何異?

犧牲業主權益,以誠信為代價,只為多售賣160多個車位,錢或許掙了,名聲卻沒了。如此短視,實非明智之舉。試問之後,該開發商再拍地售房,多少人還會毫不猶豫購買?

買房時“畫餅”沒兌現,業主一怒僱來挖掘機,開發商你這是違法

為商者,誠信為本,唯有被顧客所信賴,才能為品牌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實現更好更快地發展。而該開發商為短期利益所驅動,不惜欺騙業主,自認為建成之後,瓜熟蒂落,業主怎能不買賬。這是低估了業主的忍耐力,還是高估了自己的忽悠能力?反正,開發商想從此事安然抽身,絕屬不易。

而業主的憤怒雖情有可原,但採取的行動確屬偏激,於法也有不當。對普通人來說,買房是人生大事之一。拿出半生積蓄,購置安家之所,自然得深思熟慮。而人車分流,雖非購房的決定性因素,卻也是許多人購房的先決條件。

原本心心念唸的房屋,總算落成,本該心悅怡然,結果卻發現當初的承諾竟是欺騙,描畫願景也只是開發商的無恥謊言,失望憤怒實屬正常。

只是,無論如何憤怒,採取合法正當的方式維權,仍是必須。雖然小區車位違背業主意願,但公然剷除,確實也是對財物的無端毀壞,既偏激,也存在觸犯法律的風險。若因為別人的錯誤,一時衝動,讓自己攤上無端的法律責任,豈不得不償失?

買房時“畫餅”沒兌現,業主一怒僱來挖掘機,開發商你這是違法

因而,法治社會中,切忌被情緒牽著走,做喪失理智之事。保持冷靜,訴諸法律,拿起合法正當的武器,才能最好地保障自身權益。

此事其實經過雙方多次協商,相關部門也屢次介入協調,但最終卻仍舊無果,釀就如今僵持局面,怪誰?誠然,罪魁禍首仍是開發商,面對利益,貪婪噬血,毫不讓步。但此外,是否也存在虛假宣傳成本過低的問題?

如今,對於虛假廣告,國家已然出臺法律進行嚴懲,切實保障消費者利益。但對於房地產行業,似乎還有許多可以讓無良開發商利用的漏洞。如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讓售房虛假宣傳止於源頭,當是有效遏制類似情況發生的必要手段。

而合同的簽訂也有講究,作為合同的擬訂方,開發商大都有效規避了對自己不利的條款。對此,很多業主多無知無覺,覺得是正式合同,誰都這樣籤,一般乾脆利落,不做他想。若開發商最初的承諾只限口頭,沒有明確寫進合同中,業主之後維權也會處於不利地位。

買房時“畫餅”沒兌現,業主一怒僱來挖掘機,開發商你這是違法

所以,如何在合同簽訂時,多一點謹慎之心,在建立法律關係時,如何擺脫任由擺佈的弱勢地位,當是未來需要考慮的問題。

此事既已發生,定要給個交代。最後,業主會為自己的衝動付出怎樣的代價,尚待有關機關依法認定。但在問題頻出的房屋買賣中,如何歸正房地產開發商的行為,提高其“無良”的成本,當是該事件最值得商討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