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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男子因前女友不願退彩禮,將其一家四人殺害後被判死刑

作者:由 以身說法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3-01-18

每年有多少人殺前女友

一審死刑!湖南湘潭,一男子因前女友一家人不願退還2萬彩禮以及8萬墊付的裝修款,遂而持刀殘忍地捅刺前女友及其家人,並導致四人死亡的嚴重後果。4月29日,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男子死刑。

(案例來源:湖南湘潭中院)

事情要從2018年12月開始說起。當時男子王某經人介紹認識女子尹某後,就對其展開追求。5個月後,二人確定了戀愛關係。戀愛半年後,二人開始談婚論嫁,為了表示誠意,王某不僅支付了兩萬元彩禮給尹某,還為尹某家剛買的商品房,墊付了8萬元裝修費。

湖南湘潭,男子因前女友不願退彩禮,將其一家四人殺害後被判死刑

可二人還沒等到領證、擺酒結婚,就因生活瑣事,發生爭吵並導致感情破裂。二人分手後,王某想要回自已以結婚為目的,而支付的彩禮錢與墊付的裝修費用。但是,尹某家人卻以各種理由多次拒絕王某退回10萬的要求。

王某被多次被拒絕後,心生怨恨,遂而產生了報復尹某一家人的想法。

去年9月23日,王某攜刀前往尹某家中後,為了讓尹某家人開門,將其家中的自來水總開關關掉。尹某父母發現家中停水後,遂打電話告訴尹某。尹某欲趕回家檢視時,在樓道上發現王某。

由於之前因退錢一事,二人曾多次發生過矛盾,所以尹某一看見王某在其家門口,就開始斥責對方。過程中,王某拿出之前準備好的尖刀,連續往尹某身體的要害部位捅刺十幾刀。尹某父母聽到門外聲響欲開門出來施救時,已經殺紅眼的王某,又持刀殺害尹某的父母以及尹某的侄女。最終導致4人當場死亡。

1、實際上,王某主張尹某及其家人退回10萬元的訴求。如果能夠冷靜下來,理智地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雙方的矛盾,大機率是可以獲得法院支援的。

因為《民法典》明確規定,以結婚為目的,而支付對方包括彩禮在內的大額支出,如因故最終未能實現締結婚姻目的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退還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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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說,如果王某起訴尹某及其家人,大機率是可以拿回這筆錢的,那或許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2、王某事前準備好作案工具,並透過關自來水開關的方式,迫使尹某家人開門,並連續殘忍殺害4人,由此可見,王某的故意殺人行為是有預謀的,故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致1人死亡的,處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透過上述法條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刑法對於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犯罪行為,處罰是相當嚴厲的,即殺害一人,就優先考慮死刑處罰。

本案中,無論是從王某連續捅刺尹某身體要害部位十幾刀等作案手段來看,還是從其行為造成四人死亡的嚴重後果來講,王某的主觀惡意是極深、作案手段是極其殘忍的,而且還造成了極其嚴重的後果。因此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王某死刑,完全是情理之中的。

3、雖然尹某一家人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過錯,且是由引發本案的主因,但法律主張的是依法維權,即任何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都不允許使用非法手段進行報復,否則必將嚴懲。然而被害人的過錯責任,只能作為一個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絕對不能免責。

注意了,這裡所述的是“可以從輕”,而並非“應當從輕”。

本案中,由於王某的罪行具有3個“極其”,應當從重處罰情節,因此法院認定王某不足以對其從輕從寬處罰,是符合法律規定。

最後,本案例再次告誡我們,衝動不僅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反而會令問題更加嚴重。因此奉勸大家,遇事務必要冷靜,三思而後行!因為你不為自己著想,也要為你身後的家人著想!

對此,大家有什麼不一樣的看法麼?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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