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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戀到決裂!長沙這段慘痛的婚外戀,男方被處分女方被判刑

作者:由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 發表于 繪畫日期:2023-01-19

婚外戀犯法嗎能判刑嗎

長沙晚報掌上長沙11月13日訊(全媒體記者 鄧豔紅 通訊員 劉樂)男女雙方均陷入婚外戀,分手期間女方以將婚外關係告發至工作單位相威脅索要鉅額“補償費”。近日,長沙市雨花區人民檢察院對被告人小麗(化名)以構成敲詐勒索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後當庭宣判,小麗敲詐勒索罪名成立。

 熱戀:一人分飾多角 婚外戀中設圈套

2019年,小麗偶然認識了小林(化名)。見到意氣風發、家庭條件優渥的小林,婚姻並不幸福的小麗心動了。之後她以商談工作為由,多次主動邀約小林見面,並向其表明自己的愛慕之情。一來二去日子一久,小林心動了。明知自己有法定配偶,小林和小麗仍然選擇突破道德的底線,迅速發展成為婚外戀人關係。

如何讓已擁有美滿家庭的小林對自己更加上心呢?在婚外戀關係中初嘗甜頭的小麗開始了她精心“打造人設”的歷程:她註冊多個微訊號,分別偽造了某派出所副所長周某、閨蜜羅某、前男友袁某等多個角色,透過加小林為微信好友,這三個虛擬出來的角色便一步步地為小麗樹立光輝靚麗的“人設”:“閨蜜羅某”負責向小林陳述小麗的“深情”;“前男友袁某”負責陳述小麗的“優秀”;“表弟副所長周某”負責陳述小麗的“後臺硬”,“副所長周某”多次明示、暗示小林必須真心對待小麗,否則會“吃不了兜著走”。

一邊與小林山盟海誓、耳鬢廝磨,一邊分飾多角,不斷為小林輸送虛假資訊進行“洗腦”,小林便一步步踏入小麗步步精心設計的圈套。

決裂:紅臉黑臉齊上陣,索要“補償費”

半年之後,每天處於“資訊轟炸”狀態的小林疲憊不堪,想要斷絕這段本就不光彩的婚外戀。小麗變本加厲,借用偽造的角色,輪番上演“唱紅黑臉”的戲碼。

小麗深知男性的心理特點,她一面“聲淚俱下”,向小林聲稱自己為這段感情如何“茶不思、飯不想”,並偽造醫院驗孕單等資料,向小林謊稱其懷孕,以渲染自身境遇的悲慘來贏取小林的憐惜;另一方面,小麗透過“閨蜜羅某”、“副所長周某”的人設扮演“惡人”,威脅小林必須加以賠償 ,否則便將這段不光彩的婚外關係曝光,並向紀委舉報,讓小林的領導、同事、親屬、鄰居人盡皆知。

2019年11月的一天,在被逼無奈下,小林同意向小麗支付15萬現金。而小麗並不滿足,依然透過各種方式,將這段關係向紀委舉報,繼續向小林索要天價“補償費”。2020年6月,在事業和家庭都受到巨大沖擊下,小林不堪其擾向公安機關報案,堅決要求司法機關嚴懲小麗,同月公安機關對小麗刑事拘留。2020年6月3日,雨花區人民檢察院對小麗以涉嫌敲詐勒索罪對其批准逮捕。

狡辯:被告百般狡辯,檢察官補充調查揭穿謊言

在審查起訴階段,小麗推翻之前在偵查機關所做的供述,向承辦檢察官接連否認其敲詐勒索的事實。同時,小麗還委託其辯護律師向檢察機關提交了一份厚厚的“書證”——從小麗手機中調取出的小麗與小林微信聊天記錄截圖,意圖證實小麗沒有“非法佔有”目的。

“我根本不稀罕你的錢,是你硬要給我的。我現在就可以把錢還給你。”“別啊,千萬別。我不要你還錢。”這份“書證”中頻繁出現了小麗與小林的上述對話。難道事情另有蹊蹺,真如小麗所說,這是一個小麗與小林合謀的“局中局”?在細心查閱密密麻麻上百頁的聊天記錄後,承辦檢察官敏銳地發現,小麗與小林的對話內容不夠連貫。憑著邏輯與生活經驗的推理,承辦檢察官判斷,這應是一份經過精心剪裁的“聊天內容”。

為了證實小麗虛假懷孕的事實 ,承辦檢察官指導公安機關補充醫院相關人員的證人證言、調取小麗手機QQ聊天記錄、微信聊天記錄、銀行轉賬流水、電商平臺消費記錄等證據;另一方面,承辦檢察官充分行使自行補充調查權,邀請小林接受詢問,向小麗親友瞭解情況,調取小林手機聊天軟體內全部聊天記錄,一一核實“閨蜜羅潔”、“某副所長”、“袁某”的身份。

透過核實幾百頁的微信聊天記錄,多次接待小麗的辯護律師,綜合全案證據,承辦檢察官一步步破除案件迷局,還原了案件真相,穩固了案件定罪量刑的證據。

小麗提交的那份“書證”是怎麼回事呢?小麗為了逃避法律風險,透過微信聊天,故意向小林表達“我不要錢”的意願,以達到“自我洗白”的目的。為了讓檢察機關不看出端倪,她刪掉了微信聊天記錄中對自己不利的對話內容,以“移花接木”的方法,形成了一份看似可以證實小麗無辜的“書證”。

 認罪:巧用《民法典》釋法說理,積極適用認罪認罰

證據達到了確實、充分的標準,但是小麗仍然沒有認識到其行為的錯誤、嚴重性。“對待因婚戀糾紛引起的敲詐勒索類案件,辦理時要更加耐心、謹慎,要對犯罪嫌疑人予以耐心釋法說理,積極化解雙方矛盾。”雨花區檢察院副檢察長曾永清指示道。

承辦檢察官多次來到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小麗耐心釋法說理,一步步開啟小麗的心結,緩解小麗的對抗情緒,向其介紹各項法律知識。

“你可知婚外戀男女關係中的‘補償費’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在民事法律關係中,索要‘補償費’,即便對方是自願給付的,你都可能構成‘不當得利’。”承辦檢察官向其詳細解釋我國新頒佈的《民法典》中的條文。“我國的法律和道德規範,都不認可婚外戀關係。小林和他的妻子,當初透過真心相愛而結合,你想過你的行為,對另一個無辜的女人,造成多大的傷害嗎?小林既然當初對你關愛過,你為何要威脅他?小林已經為他的行為付出了慘痛代價,你需不需要為你的錯誤行為付出代價?”面對檢察官循循善誘又不容置疑的發問,小麗陷入了沉思。她不再為自己辯解,不再否認犯罪事實,她開始相信,檢察機關辦案不僅僅是為了將她定罪量刑,更是在真正幫助她走出人生的歧途。

結局:付出慘痛代價後,男女雙方達成和解

2020年9月初,小麗在其辯護律師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結合小麗前期具有自首情節,並退還全部贓款,認罪悔罪,達成刑事和解,獲得被害人諒解等情節,檢察機關對其提出了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如符合社群矯正條件,可適用緩刑,並處罰金”的精準量刑建議。在開庭當日,法院採納了檢察機關認定的犯罪事實,採納了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判,小麗敲詐勒索罪成立,對其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貳萬元。

作為被害人的小林,也為這段婚外戀關係付出了慘痛代價,其工作當地的紀委部門已根據規定對其作出了紀律、政務處分。他深感後悔,同時也憎恨小麗對他的欺騙與威脅。

最後,在檢察官調解下,雙方達成了刑事和解,小麗一方表示會在未來一週內退還所有贓款,小林也表示諒解小麗,希望司法機關對小麗從輕處罰,雙方在將來都不再糾纏過去的事。

承辦檢察官表示,雙方都為這段關係付出了巨大代價,希望雙方都能吸取教訓,重點著眼未來,重新開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