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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20年20事之四:一個月無理由退換 推動新秩序建立

作者:由 北京商報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05-19

居然一個月無理由退換貨

居然之家20年20事之四:一個月無理由退換 推動新秩序建立

談起“無理由退換貨”,很多人會想到京東,它是京東快速崛起的一個利器。早在2004年,居然之家就率先推出了“一個月無理由退換貨”,那年京東多媒體網(京東商城前身)才剛剛開通。“無理由退換”承諾,居然之家比京東早了十多年。

盤點居然之家20年20事,最值得大書特書的第四件事就是推出“一個月無理由退換”,讓客戶堂堂正正地“後悔”,由此損失的巨大利益卻是居然之家自己承受。這項現在的商業界司空見慣的規則,在十幾年前是很多人無法理解的驚天承諾。

這不僅是居然之家對自身服務的升級,更培育了一種先進的消費理念,推動家居行業,甚至整個商業界新秩序的建立。

如果說2000年推出“先行賠付”讓消費者對居然之家建立了信任,那麼“一個月無理由退換”則讓消費者對居然之家增添了更多好感。“先行賠付是建立在產品有質量問題時,商戶和消費者的糾紛難以解決基礎之上的,現在看來早已不再時新。”居然之家掌門人汪林朋認為,當一個服務標準已經成為共識的時候,一個領先的企業就必須去確立新的標準。”《北京商報》2004年在報道居然之家率先推出“一個月內無理由退換”服務時,做出這樣的背景描述。

15年前的家居行業,沒有全屋設計,也沒有實現“所見即所得”的各種軟體,很多消費者在購買家居產品時覺得喜歡,搬回家之後卻發現尺寸不合適,或者與家居裝修風格不搭配,越看越不順眼,產品質量又沒有問題,沒理由找廠商退換貨。居然之家“一個月無理由退換”的推出,讓消費者大為驚喜,更加放心地走進居然之家選購家居產品。

有些商家喊出“無理由退換”,但設定了重重門檻,讓貨難退,甚至退不掉,居然之家卻在不斷降低消費者退換貨的門檻。2005年,居然之家再次立下新規矩:多處購買,統一退換。在同一個城市內,不論你從哪個店購買,不論買的是傢俱、建材還是家居用品,也不論是不喜歡還是裝修後剩下的尾貨,裝上車集中拉到任何一家店,就可以統一退換。居然之家北京四家店均在醒目位置設立“統一退換貨處”,讓人們知道,居然之家的“無理由退換”不是玩兒虛的,只要需要,不論是產品質量問題還是非質量問題,一個月之內隨時來退,免除往返波折。

此後,市場進化,消費成熟,“無理由退換”成為一種共識。2014年3月15日,新修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7日無理由退貨(後悔權)”被寫入法律條文,此時距居然之家首次承諾“一個月無理由退換”已經整整十個年頭。

在利益的天平上,“無理由退換”是一項不易堅持的服務,因“無理由退換貨”人性化政策贏得眾多消費者青睞的京東,曾多次調整退換貨政策。2017年7月,京東取消了“挖礦顯示卡”產品的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後來又取消了耳機、顯示卡等產品的七日無理由退貨服務,而居然之家的“一個月無理由退換”始終未變。

有人在變,有人不變。居然之家執行“一個月無理由退換”已經15年,至今官網上仍然公示著:“在商品驗收後一個月內,在商品無任何損壞、不影響二次銷售的情況下,消費者由於喜好等原因發生變化,可以隨時要求換貨退貨(定製產品和專門為甲方訂購的進口產品除外)。”

居然之家20年20事之四:一個月無理由退換 推動新秩序建立

“一個月無理由退換”服務推行15載,倒逼入駐家居廠商注重品質與服務,由此帶動了整個家居行業服務水平的提升,讓家居行業的服務在商業大潮中不是跟隨者,而是領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