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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歡一個人,用不著翻臉,這樣做才更高明!

作者:由 修善無上 發表于 詩詞日期:2022-09-14

人以類聚物以群分是什麼意思打一動物

生活中我們遇到的人,形形色色,各自的性格脾氣,說話做事的方式都不一樣。如果能夠和志同道合,興趣相投的人在一起,是一種莫大的幸福,彼此間可以有很多共同話題,越相處越愉快。而如果和自己不喜歡的人在一起,不僅互相之間無話可說,因為性格習慣等

不同,還會經常感到煩惱不已。

有的人心直口快,看見了不順心的人,不如意的事,往往是當面指出對方的不是,擺出一副很難堪的面孔,甚至口出惡語,發生激烈的爭執,其實這是很不明智的做法。往往對方失了面子下不了臺,自己的心裡也一定不好受。

不喜歡一個人,用不著翻臉,這樣做才更高明!

其實,做人的修為就體現在這些不經意的細節之中。當你看穿了一個事,用不著直接揭穿,用委婉的方式,善意的提醒,效果可能會更好。

當你真正看懂了一個人,甚至十分討厭他的語言和作為的時候,也用不著翻臉,既然心知肚明,那麼就不需要把什麼都表現在言語和麵色上,學會默默的接受,並適當

保持距離,學習鄭板橋先生的

“難得糊塗”,表面上裝作若無其事,依然談笑風生,不僅可以不破壞彼此之間的關係,還能提升自我的內在涵養,擴大胸襟,對身心健康都大有裨益。

不喜歡一個人,用不著翻臉,這樣做才更高明!

且不說與外面的親朋好友,就是與自己朝夕相處的家人,每天生活在一起,關係如此的親近,時間長了,也一樣會發生很多矛盾。古語說得好: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我們每個人畢竟都是普通人,沒有聖賢這麼高的修為,說話做事出現錯誤或者疏漏,都是在所難免的。

想要相安無事,就必須要學會彼此包容。切莫因為一點雞毛蒜皮、無傷大雅的小事而發生爭執,弄得面紅耳赤,仔細想想,你就算在理,爭贏了又能怎麼樣呢?爭贏的是道理,輸掉的卻是情感。對家人來說,首要注重的就是包容和理解。

不喜歡一個人,用不著翻臉,這樣做才更高明!

而對於外面的人,畢竟相處沒有這麼密切,除了心知肚明,故作糊塗之外,還可以下意識的與對方保持一定的距離。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認知,都有自己的理,爭來爭去是永遠都爭不清楚的。

對於無理取鬧,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對於故意傷害,可以儘量躲避,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你走你的陽光道,我過我的獨木橋,不要與無謂的人和事相爭,就可以減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