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底粘上塑膠袋怎麼辦
平時嘴饞
不少人會把目標瞄準燒烤、串串
畢竟那味道
誰聞了都會抵擋不住誘惑~
但網友們要是看到
一些不良商家
用來燙串串的“老油”
恐怕就會胃口全無
更會感覺很噁心
近日
四川漢源縣法院
公開宣判一起生產、銷售
有毒、有害食品案
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漢源縣法院審理查明
2016年9月起,被告人李某濤作為工商登記經營者在漢源縣九襄鎮經營串串香店。2020年7月起,李某濤將顧客食用後的火鍋鍋底倒入不鏽鋼桶沉澱,再將浮在上層的火鍋油回收,透過洗油、熬製的方式煉製“老油”,在“老油”煉製過程中再加入部分新油混合,待冷卻後再用塑封機、透明塑膠袋將煉製的混合“老油”重新塑封包裝,並售賣給顧客食用,從中非法牟取利益。
在回收、煉製“老油”過程中
還有多人協助李某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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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貴多次協助李某濤回收廢棄火鍋底油、搬運“老油”並進行分包裝,還購買用於包裝“老油”的塑膠袋;
被告人李某林多次協助李某濤搬運“老油”並進行分包裝;
被告人徐某莎幫助李某濤在網上購買塑封機及用於包裝“老油”的塑膠袋並多次對“老油”進行分包裝。
經四川華普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李某濤經營的該店在2020年7月至2022年3月9日期間透過回收廢棄火鍋油熬製“老油”製作鍋底進行銷售,非法獲利共計15。6萬元。
2022年3月9日後,被告人李某貴、李某林、徐某莎將未被查到的100餘包煉製“老油”鍋底繼續銷售給顧客食用,至少獲利0。26萬元。
網路圖源
被告人李某濤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被告人李某貴、李某林、徐某莎接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主動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案發後,李某濤等四被告人共同退繳全部違法所得15。86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濤、李某貴、李某林、徐某莎相互夥同,利用串串香店回收顧客食用後廢棄火鍋油熬製“老油”製作火鍋底料提供給消費者食用,銷售金額15。86萬元,生產、銷售持續時間六個月以上,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其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共同犯罪中,李某濤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某貴、李某林、徐某莎起次要或輔助作用,系從犯;李某濤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是坦白,積極退繳違法所得,對其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處串串店經營者李某濤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二十三萬元;李某貴、李某林、徐某莎三人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至一年二個月,均宣告緩刑,並處罰金共十萬元。
法官提醒
食用回收的火鍋底油加工製作的“老油”
嚴重危害人體健康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
禁止生產經營用回收食品
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本案被告人李某濤
作為店鋪經營者製作並銷售老油
李某貴、李某林、徐某莎
幫助李某濤製作並銷售
不僅四人要承擔刑事責任
還被終身禁止不得從事
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及相關工作
同時串串店還要支付生產、銷售價款10倍的
懲罰性賠償金158。6萬元
(新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