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請病假了 怎麼慰問
機關內部管理十項工作制度
一、學習制度
(一)建立定期學習制度。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理論中心學習組(擴大)學習會,由辦公室擬定學習主題,交由主要領導確定。按照要求,按時完成縣管領導幹部線上學習、黨員學習和公務員網路學習。
(二)加強調查研究。推行
“命題式交辦、專案化領辦”工作機制,圍繞一個階段重點工作或難點問題,由辦公室結合實際確定需要研究的主題,交由各分管常委和相關科室領辦,突出問題導向、注重以點帶面,最終形成實踐成果、理論成果和制度成果。建立區域協作機制,以片區為單位,每季度召開一次學習交流會,加強工作聯動。
(三)深化學習教育。開展好黨章黨規黨紀教育,按要求落實
“三會一課”制度和開展主題黨日活動、組織開展“黨紀教育一刻鐘”活動和“兩學一做”專題學習教育。
二、會議制度
(一)常委會會議。常委會會議由書記或受書記委託的副書記負責召集和主持。
出席物件:班子成員,根據會議議題確定相關室負責人或有關人員參加。
會議時間:每月
17
日(節假日順延)。
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指示、檔案和會議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討論決定案件;討論決定重點工作及
“三重一大”事項等。
關於規範性檔案、案件及人事等工作,需提前經書記專題會討論透過。若因工作需要,可臨時召開常委會會議。
(二)室負責人工作例會。室負責人工作會議由主要領導召集和主持。
出席物件:班子成員、各室負責人,可根據要求確定機關全體幹部參加。
會議時間:每季度一次。
主要內容:學習、傳達、貫徹上級檔案和會議精神,總結、彙報、交流和部署工作。
(三)單項工作會議。由各分管常委(委員)決定並報副書記(副主任)同意召開。
主要內容:交流和部署相關工作。
(四)支部會議。以支部為單位,每年年初制定學習計劃,定時間、定主題;根據縣委統一安排,組織召開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
機關會議室由辦公室統一管理。科室使用,須提前報備,並負責會務準備和會後清掃,確保會議室乾淨整潔。若因工作需要外定會議室的,由辦公室統一預定。
三、公文辦理制度
(一)收發文辦理。實行電子化辦理。收文,由辦公室統一簽收、登記,並按程式流轉。涉及具體工作的檔案,相關室根據要求辦理並自行存檔。公文辦理完畢後,由辦公室負責整理歸檔。發文,綜合性方面的由辦公室起草,業務性方面的由相關室起草。檔案起草完成後,由相關室交分管領導稽核,再提請主要領導簽發。經領導簽發的公文由辦公室統一排版,登記文號,由相關擬稿室負責列印、影印、蓋章和分發,整理歸檔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二)文稿起草。涉及縣級層面及以上的綜合性會議,彙報交流材料、領導講話稿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起草,業務科室提供基礎材料;業務條線上的專題會議,彙報交流材料、領導講話稿由業務科室負責組織和起草,分管領導和副書記(副主任)稽核,報辦公室備案,辦公室根據安排做好協助工作。文稿資料,由相關業務科室提供,要求準確無誤。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
(一)財務負責人。常務副書記(副主任)為本單位財務負責人。
(二)審批報銷程式。各種費用的報銷,須提供正式發票和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字並註明用途、經財務分管領導(分管辦公室常委
<
委員
>
)簽字後交辦公室,辦公室稽核後提請財務負責人審批。
(三)資金支出。所有物品採購均報辦公室,由辦公室統一按政府採購程式採購。固定資產採購需填寫《固定資產採購審批表》,經科室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交辦公室。大額資金支出按照
“三重一大”事項集體決策要求執行。
(四)差旅(縣外)費標準。每次出差前,由出差人填寫《出差審批單》,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批同意,由車輛管理排程員統一安排車輛。出差期間儘可能透過公務卡結報支付差旅費,每月
30
前填寫出差彙總表,經科室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審批同意後與出差審批單、會議通知等附件說明一併提供給辦公室。伙食補助、出差公雜費補助及住宿費標準等均按
xx
省統一標準以內執行。
(
五
)加班伙食補貼標準。加班人員於當月
30
日前填寫《加班審批單》,由室負責人證明,經分管領導稽核簽字後交至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後統一交財務負責人簽字稽核併發放。加班補貼按照《
xx
縣財政局關於轉發
省財政廳關於規範機關工作人員夜餐費開支管理的通知 > 的通知》( x 財行〔 xxxx 〕 xxx 號)檔案要求和標準執行,晚上連續加班 x 小時及以上的,給予 xx 元 / 人 / 次的夜餐補助;休息日(含國家法定節日)連續加班 x 小時不到 x 小時的,給予 xx 元 / 人 / 次的伙食補助;休息日連續加班滿 x 小時及以上的,給予 xx 元 / 人 / 次的伙食補助。 五、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一)年度預算計劃。每年年初,由各室上報固定資產採購計劃,經辦公室彙總,編入年度預算。 (二)固定資產採購。由辦公室專人負責,各室填報《固定資產審批表》,經辦公室、採購科室分管領導、財務分管領導簽字後交給辦公室。由辦公室按政府採購程式統一採購,並登記在冊。 (三)固定資產管理。建立固定資產領用登記制度,固定資產管理 “誰使用、誰負責”。重要辦公裝置,如膝上型電腦、影像錄音、監控裝置等,確定專人負責保管和保養,裝置更新時以舊換新、財務核銷,離崗離任時,應在辦公室的鑑證下做好交接登記。核實性談話點及留置場所固定資產管理,由案管室負責登記造冊,報辦公室備案。 (四)固定資產維修。由辦公室統一負責。已損壞且經維修不能再次使用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按規定和程式報廢處理,不得擅自處置。 六、公務接待制度 (一)接待和服務。公務接待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上級或縣外單位來我縣指導、調研、檢查、聯絡工作,屬綜合性的,由辦公室接待和服務;屬業務線上的,由分管領導和相關職能室對口接待和服務,辦公室協助。 (二)用餐標準。嚴格按照省市縣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安排在行政中心食堂,需在外就餐的要嚴格控制就餐標準和規模。接待標準為,縣行政中心食堂不高於 120 元 / 人,酒店、農家樂不高於 150 元 / 人。接待人數 10 人以內,陪同人員不得超過 3 人; 10 人以上,陪同人員不得超過接待人員的 1/3 。駕駛員及工作人員不計入陪同人數內,另安排工作餐,工作餐標準不高於 80 元 / 人。外地考察團用餐原則上只接待一餐。 (四)用餐審批報銷。公務接待用餐,須事先填寫《用餐審批單》,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稽核後,由辦公室按標準統一訂餐。公務用餐報銷實行一餐一報制(留置案件辦理用餐按照留置辦案相關規定執行),費用報銷時,除正式發票外,需提供用餐清單、用餐審批單、考察函、會議通知或電話記錄單等附件說明。未履行審批、附件不齊全或超出標準的公務用餐,一律不得報銷。 (五)住宿標準。需公務接待住宿的,嚴格按照《關於轉發 省機關工作人員差旅費管理規定 > 的通知》( x 財行〔 2017 〕 188 號)規定執行,其中, xx 省 xx 市以外地區,省級及相當職級人員 800 元 / 人 / 天,正副廳及相當職級人員 490 元 / 人 / 天,其他人員 340 元 / 人 / 天。須事先填寫《住宿審批單》,經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稽核後,由辦公室按標準統一預定。 (六)外出學習考察。外出學習考察,嚴格執行縣委縣政府《關於規範外出學習考察活動的意見》( x 委辦〔 XXXX 〕 XX 號)規定,履行審批和備案手續。外出人員用餐、住宿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憑憑據報銷。工作日和公務外出期間一律禁止飲酒,嚴禁公款相互吃請。下基層檢查工作、調研指導一律不得接受宴請。 七、車輛管理制度 (一)專人負責。辦公室為公務車輛使用和管理的職能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公車使用。公車使用可選擇執法執勤用車、平臺租車和社會化定點租車。其中,執法執勤用車主要用於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平臺租車、社會化定點租車,主要用於除監督執紀問責之外的各項重點工作。城區範圍內除開展監督執紀問責工作外不予派車。 (三)公車預約。公車預約由使用科室(人員)統一向車輛管理排程員申請,其中,涉及平臺租車和社會化定點租車的,由車輛排程員統一向機管局或機管局確定的定點租車單位申請,並建立臺賬、統一登記。 (四)車輛保險。嚴格按照《關於做好 XXXX 年度公務車輛定點保險工作的通知》( x 財綜〔 XXXX 〕 XX 號)檔案要求和標準執行。由車輛管理排程員統一管理,確定定點保險公司後經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同意後再執行。執法執勤用車一律在同一保險公司進行定點保險。 (五)車輛維修。嚴格按照《關於公佈 XXXX 年度公務車輛定點維修有關事項的通知》( x 財綜〔 XXXX 〕 X 號)檔案要求和標準執行。由車輛管理排程員提出方案,經分管領導、財務負責人同意後執行。執法執勤用車一律在同一定點處維修。 (六)駕駛員管理。駕駛員應服從辦公室統一安排,沒有出車任務,一般在辦公室;嚴格落實定點停放要求,嚴禁公車私用;駕駛員完成出車任務後應及時返回。有事外出需請假,半天內,應向車輛管理排程員請假; 1 天內,應向辦公室負責人請假; 2 天及以上,提前填寫《縣紀委、縣監委幹部職工請假申請表》,經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報分管領導審批。一旦發現駕駛員擅自違規停放、被群眾舉報,或被正風肅紀查實的,一律解聘。 八、保密制度 (一)明確工作責任。建立保密工作責任制,成立委機關保密委員會,明確保密委員會主任對保密工作負總責,各室負責人承擔具體責任。 (二)涉密電腦管理。涉密電腦、內網電腦一律不得連線網際網路、不得使用移動儲存裝置,檔案複製一律使用光碟,且一張僅用一次。從外網複製至內網、涉密網的檔案資料,需進行防毒。 (三)涉密檔案管理。建立涉密檔案接收、傳閱、保管專人負責制和流程監控制度,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按規定範圍和渠道傳閱,原則上即閱即批即退,不得擅自擴大閱讀範圍。所有密件必須按規定入櫃。密件不得影印、摘抄、拍照,不得私自銷燬。中央及中央紀委檔案,視同密件管理。 (四)工作秘密管理。涉及 XXXX 等工作的檔案或資料,一律使用內網流傳,不得在單位之外進行列印、影印。相關資料必須按規定入櫃實行保密管理。 (五)其他涉密內容管理。凡常委會會議商討的議題、 XXX 等工作涉及的內容,與會和相關人員不得向外傳播,其他人員也不得打聽。凡屬內部掌握的檔案資料和涉密資料,不得擅自向外提供。 九、請假制度 (一)事假。一天內向室負責人請假(室負責人、常委委員分別向分管領導、分管副書記請假);兩天及以上須提前填寫《縣 XX 幹部請假申請表》(縣管幹部填寫《縣管領導幹部外出(離崗)申請表》),並經主要領導批准,交幹部室備案。 (二)病假。憑醫院證明,一天內向室負責人請假(室負責人、常委委員分別向分管領導、分管副書記請假);兩天及以上須填寫《縣 XX 幹部請假申請表》(縣管幹部填寫《縣管領導幹部外出(離崗)申請表》),並經主要領導批准,交幹部室備案。由於身體原因無法在請假前履行請假手續的,可先口頭告知幹部室,並在事後補齊手續。 (三)婚假。法定婚假為 3 天。須提前填寫《縣 XX 幹部請假申請表》(縣管幹部填寫《縣管領導幹部外出(離崗)申請表》),經主要領導批准,報幹部室備案。 (四)產假、哺乳假、陪產假。女方產假、哺乳假為 98 天,可再享受 30 天的獎勵假待遇(難產的,增加產假 15 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 1 個嬰兒,增加產假 15 天)。女方懷孕未滿 4 個月流產的,享受 15 天產假;懷孕滿 4 個月流產的,享受 42 天產假。男方可以享受 15 天的陪產假待遇。須提前半個月提出,並填寫《縣 XX 幹部請假申請表》(縣管幹部填寫《縣管領導幹部外出(離崗)申請表》),經主要領導批准,報幹部室備案。 (五)帶薪年休假。應提前一週提出,填寫《縣 XX 幹部請假申請表》(縣管幹部填寫《縣管領導幹部外出(離崗)申請表》),經主要領導審批同意,方可帶薪休假。不履行審批程式直接休假的,視同曠工處理。帶薪休假不得超過審批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每超一天,扣罰 500 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年休假:請事假 20 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累計工作滿 1 年不滿 10 年的,請病假累計 2 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請病假累計 3 個月以上的;累計工作滿 20 年以上,請病假累計 4 個月以上的;已享受當年年休假,年內又出現上述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年休假。另外,請事假一天折抵年休假一天。 十、幹部管理制度 (一)幹部慰問。 逢年過節(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可向幹部發放節日慰問品,發放標準每人每年不超過 1500 元。 向幹部發放生日慰問品時,應在幹部生日當月發放,每人每年最高標準不得超過 300 元。可以向幹部發放生日蛋糕或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 幹部職工(含派駐機構)當年生病住院時,可以實行現金慰問,每人每次不超過 1000 元,同一病種當年多次住院,慰問一次為限。幹部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時,給予不超過 1000 元的慰問金。 幹部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子女就學等原因致困時,可根據幹部困難情況,經紀委常委會討論確定後,可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3000 元的求助慰問金。 幹部結婚、生育時,可以進行實物慰問,每人每次不超過 500 元,不得現金慰問。 幹部退休離開崗位時,可為幹部發放價值不超過 1000 元的紀念品。 (二)婚喪嫁娶事宜。幹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應嚴格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並履行報告制度。其中,領導幹部應當嚴格控制規模,婚喪嫁娶事宜宴請,單方控制在 200 人( 20 桌)左右,雙方共同宴請的控制在 300 人( 30 桌)左右,一般不操辦除結婚嫁娶、悼亡發喪以外的生兒育女、落成開業、生日慶祝、升學慶賀、喬遷新居、慶典賀禮等喜慶事宜。 (三)幹部療休養。嚴格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職工療休養工作的通知》( x 總工發〔 XXXX 〕 XX 號)檔案要求和標準執行。由機關工會負責組織管理,每年度組織跨省療休養人數不超過本單位職工總數的 1/3 ,跨省療休養參加物件一般三年內不重複安排。省內及周邊省(市),時間不超過 5 天(含在途時間),對口支援(幫扶、合作)地區時間不超過 7 天(含在途時間)。療休養費用不高於 2000 元 / 人 / 年,省內標準不高於 400 元 / 人 / 天,對於跨省療休養,二年、三年並休個人療休養經費可以累加,超出部分自付。幹部室負責報告,提前 1 周填寫《 xx 縣療休養活動報備表》,報縣委辦、縣政府辦、縣紀委與縣委組織部批准後進行。 (四)幹部體檢。幹部職工(包括退休幹部)體檢每年 1 次,體檢標準控制在男性 1800 元 / 人 / 年,女性 2000 元 / 人 / 年,一般安排在市內醫療機構,如有特殊情況,報經縣委組織部同意後,也可安排在省內其他醫療機構。體檢須當天往返,往返交通費個人自理。由辦公室負責組織。體檢報告收到後 7 日內由辦公室填寫《領導幹部體檢情況彙總表》報組織部備案。 (五)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嚴格執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要求,如實報送個人重大事項。 以上制度未盡事宜由常委會會議討論或兩委領導商議確定。凡違反以上規定,除追究當事人責任外,上追兩級,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