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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又不聽!小夥剛提了新車就“得意忘形”,第二天被……

作者:由 湘湘帶你看社會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3-02-01

什麼時候都得意忘形

提了新車

本來是件高興事兒

但桂林興安縣一名年輕小夥兒

卻是“樂極生悲”!

10月30日20時40分許,桂林市興安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縣城秦人街路段設卡開展夜查時,發現一輛輕便二輪摩托車從不遠處駛來。車上的駕駛人看到前方有交警查酒駕,便企圖掉頭逃跑。見此情形,執勤民警當即上前將其攔停。

執勤民警靠近時,發現這名年輕小夥子滿臉紅光,身上還散發出陣陣酒氣,於是對其進行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經檢測,駕駛人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

61mg/100ml,屬酒後駕駛機動車

講又不聽!小夥剛提了新車就“得意忘形”,第二天被……

原來,當天是唐某朋友的生日,也是唐某拿到新車的第二天,他抑制不住內心的喜悅,就和朋友們多喝了幾杯。聚餐結束後,朋友告誡他酒後不能駕車,太危險,讓他打車回家。但唐某明知道自己沒有考取過摩托車駕駛證,卻仍執意酒後駕駛摩托車回家,不曾想被交警查獲。

隨後,民警面對面地對唐某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喜提新車本是件開心事,親朋好友在一起喝酒慶祝也是人之常情,但酒過三巡,請不要駕車上路,更不要無證駕駛。”唐某表示,今後一定牢記交通安全法規,安全文明出行。

講又不聽!小夥剛提了新車就“得意忘形”,第二天被……

最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警部門對唐某

飲酒駕駛機動車、無證駕駛機動車

的違法行為共處以

罰款1300元

的處罰。

無證、酒醉駕駛機動車

是非常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再次提醒廣大駕駛人

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值班編輯:梁冰心

內容來源:桂林交警

【來源:廣西交警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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