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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犯罪刑拘期間能不能請律師?

作者:由 法妞問答 發表于 俗語日期:2021-12-15

受過刑事拘留可以考律師嗎

在《監察法》出臺後,原屬於檢察機關的職務犯罪偵查職能與機構已轉隸至監察機關,對於貪汙賄賂、瀆職失職職務犯罪案件由監察機關進行立案調查,經監察機關調查認為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的,監察機關再將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職務犯罪刑拘期間能不能請律師?

法妞網友諮詢:

職務犯罪刑拘期間能不能請律師?

馮榮尚律師解答:

根據《監察法》相關規定,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的職務違法行為和職務犯罪行為均可以進行談話或者要求說明情況(訊問)、詢問證人、留置、查詢凍結涉案單位個人的存款、匯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可以調取、查封、扣押被調查人的財物、檔案和電子資料等資訊、可以勘驗檢查、可以進行鑑定、可以對應當留置的出逃人員進行通緝、限制出境。

律師不被允許介入到職務違法犯罪調查階段這種說法並不恰當。更加準確的理解應該是,律師不能以辯護人的身份介入職務違法犯罪調查階段,或者說是在職務違法犯罪調查階段不能以辯護人的身份要求享有刑事訴訟法規定的各項辯護權利。

馮榮尚律師補充:

《監察法》通篇都沒有明確規定禁止被調查人聘請律師。依據基本的人權保障通例,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有聘請律師的權利,因而我們可以認為被調查人即便是處於被調查期間同樣具有委託聘請律師的權利。當然,處於留置期間的被調查人因為不能與外界聯絡,所以不能直接聘請律師,但是其近親屬仍可以為其委託聘請律師。

律師只是不能依照刑事訴訟法行使相關辯護權利,但是仍可以根據事實和法律以及當時的便利條件為被調查人提供法律諮詢和意見、自行收集證據等其他法律幫助活動。律師不能依照刑事訴訟法關於辯護權利的規定在職務違法犯罪調查階段以辯護人的身份要求向監察機關了解罪名和相關案件情況、會見被調查人、與被調查人通訊、查閱、摘抄和複製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