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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的秘密傳播者:中國古代間諜

作者:由 隱於山水之間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2-03-25

間諜為什麼叫間諜

資訊的秘密傳播者:中國古代間諜

《三國演義》第四十五回“三江口曹操折兵,群英會蔣幹中計”寫了蔣幹盜書的故事,故事內容是赤壁大戰前夕,蔣幹主動在曹操面前請令,“願憑三寸不爛之舌,往江東說此人(周瑜)來降”。周瑜將計就計,宴後“佯作大醉之狀,攜幹入帳共寢”。蔣幹無心睡眠,“見帳內桌上堆著一卷文書,乃起床偷視之”,“內有一封,上寫‘蔡瑁張允謹封’。幹大驚,暗讀之”,發現“原來蔡瑁、張允接連東吳”,蔣幹“遂將書暗藏於衣內”,“飛棹回見曹操”。曹操中計,將蔡瑁張允斬首,“喝武士推出斬之”。這個故事裡,蔣幹盜書,傳遞蔡瑁張允連線東吳的資訊,是間諜行為,完成了刺探軍情,回報本國主將的行動。而周瑜謊騙蔣幹,給對方假訊息,迷惑敵方,是反間行為。中國古代社會,兩國之間或兩國戰爭期間,竊取刺探敵方資訊的人,就是間諜,中國古代社會的間諜和現代社會的間諜雖有不同,但竊取資訊則是他們的共同點。

資訊的秘密傳播者:中國古代間諜

間諜和間諜稱謂

中國古代社會,多把間諜稱為細作,《爾雅·釋言》對間諜的“間”字解釋說:“間,俔也。”“今之細作也。”它的原意是船上用來觀測風向的羽毛,“船上候風羽謂之俔,能諜知風信也”。《淮南子·齊俗訓》:“闢若妄之見風也。”高誘注:“俔,候風者也。”觀測風向,預知資訊,傳播給駕船的人,就是“俔”,因此,“間”的意思就是探知訊息的人。《說文解字》對“諜”字解釋說:“諜,軍中反間也。謂佯為敵國之人,入其軍中,伺候間隙,以反報其主人。”潛入對方軍中刺探資訊的人,稱為“諜”。孔穎達解釋說:“兵書有反間法,謂詐為敵國之人,入其軍中,伺候間隙以反告己,軍令謂之細作人也。”“間”和“諜”在古代社會都指刺探情報的人,《大戴禮記·千乘篇》說:“以中情出,小曰間,大曰諜。”中情出,就是把情報傳遞出來,這個行為稱為間諜。楊伯峻說:“魏、晉以迄唐、宋以後,俱謂之細作。”

除了細作之外,古代的間諜還有其他稱謂。《周禮》中把竊取國家機密的人稱為邦汋,《周禮·秋官》:“士師之職,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注》:“汋,斟酌盜取國家密事,若今時刺探尚書事。”其他如邦諜、遊偵、候者、候、偵候、內應等,均與刺探情報有關,如《戰國策·齊策一》記載:“候者言章子以齊入秦,威王不應。”鮑彪註解說:“候者,齊之政者。”齊國從事偵察國外情報的人,稱為後者。《戰國策·東周策》記載:“因使人告東周之候曰:‘今夕有奸人當入者矣。’”鮑彪註解說:“候,偵察之吏。”“候”,也是從事偵察工作的人。《三國志》記載:“遠遣偵候。”“偵候白宣帝說亮在城中兵少力弱。”“偵候”,是三國時期被派出去打探敵國情報計程車兵。唐朝詩人白居易在《再言承璀疏》中說:“回鶻、吐蕃常有遊偵”,“則兵之強弱,費之多少,彼一知之,乘虛入寇,渠能救首尾哉”。回鶻、吐蕃派出的遊偵,打探出唐朝士兵強弱、軍費多少等資訊。從這些史料記載來看,古代社會間諜所從事的工作主要是竊取情報,尤其是對軍事情報的竊取。由此,我們給中國古代的間諜做一個定義,就是:竊取國家政治軍事情報,並進行傳遞的人,他們從事監聽、離間、破壞資訊傳遞等任務,有時還會從事刺殺工作。

記載於史書的間諜故事很多,最早記錄在史書中的是“女艾諜澆”的故事。朱逢甲《間書》說:“用間使於夏之少康。”少康父親夏王相失國,其子少康幾經輾轉,有了一方棲身之地,“有田一成,有眾一旅”,他廣佈恩德,“而兆其謀”,與眾人謀劃復國,“以收夏眾,撫其官職”,謀劃著收復夏朝離散的人民。這期間,他“使女艾諜澆”,“女艾,少康臣”,他潛伏在澆的身邊,刺探情報。有一天,女艾打探到澆要夜宿女歧家中,“女歧為之縫裳,共舍而宿”,於是“女艾夜使人襲斷其首”,殺了女歧,又“斬澆以歸於少康”。少康因此“遂滅過、戈,復禹之績,祀夏配天,不失舊物”,重新奪取了政權。這個故事也詳細記載於《竹書紀年》裡。女艾不僅刺探情報,還親自執行暗殺任務。最早的間諜,擔負的任務也是多方面的。

資訊的秘密傳播者:中國古代間諜

《辭海》定義間諜時說:“間諜,指由外國情報特務機關派遣或指使,竊取、刺探、傳送機密情報或進行顛覆、破壞等活動的人員。”竊取情報是間諜的主要任務,間諜主要從士兵中選用,如北周時期的一次軍事行動,太祖“遣武從兩騎伺候動靜”,派遣候者打探軍情。還有從敵國招募的,如李遠“每厚撫境外之人,使為間諜,敵中動靜,必先知之”。韋孝寬賄賂邊民,“有齊人得孝寬金貨,遙通書疏。故齊動靜,朝廷皆先知”。

還有以使者為間諜的,萬曆通天元年,“吐蕃乞和”,“乃以元振充使,因俘虜情”,元振出使的目的是打探吐蕃的國情資訊。《舊唐書》記載:“軍中皆日夜思戰,因多縱間諜以伺虜之隙,時以奇兵襲之。”戰前多派間諜查探敵情,以找準時機攻擊。僧人身份特殊,也常常被派出做間諜,總章元年,“李勣攻平壤,使浮屠信誠內間,引高麗銳兵潛入,禽高藏”,浮屠指僧人,派僧人信誠作內應,引兵潛入。還有以商販為間諜打探訊息的,天覆三年,劉攻兗州,“妄先遣人為販油者入城,借其虛實及兵所從入。”“詗”有偵察刺探的意思,先派油販子入城打探訊息。

古代社會對於偵察打探國內資訊的人,多稱為察事、察事廳子、察子等,如李輔國“置察事廳子數十人,官吏有小過,無不伺知”。“潛令官軍於人間聽察是非,謂之察事。”唐朝時的呂用之為巡察使時,“各有十餘丁,縱橫閭巷間,謂之‘察子’,至於士庶之家,呵妻怒子,密言隱語,莫不知之”。這些人不是打探軍事情報和國與國之間的情報,本文認為不能算作間諜,故不贅述。

不論是古代的間諜,還是近代的間諜,其所從事的核心任務都是竊取情報、傳播資訊,沒有了這個特點,就不能稱為間諜。

間諜職官與機構

周朝掌管間諜的官員是士師,“士師之職”,“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三曰邦諜”。邦諜,就是“為異國反間”者。孫詒讓說:“為異國反間者,謂以邦諜之密謀輸入異國。”邦彥和邦諜都是刺探情報的人,歸士師管理,士師是最早管理間諜的官員。

春秋時期,管理間諜的官員稱候正、候奄,“候正,主斥候”,“主”就是掌管的意思,楊伯峻認為斥候“為軍中主管偵探諜報者”。清代顧棟高說“候奄當即候正,《國語》作元候”。到了漢代,軍隊中管理間諜的官員稱候吏,“前後知險多,見敵知難易,發斥不忘遣,此候之官也”,知道風險以及敵之情形,還要派遣人員偵探訊息,這就是候的職責,這一稱謂基本承襲春秋,所以,候正,是春秋至漢代掌管間諜機關的主要官員,他掌管的是“候”這一間諜群體。《雲夢秦簡·內史雜》記載:“候,司寇及群下吏敢為官府佐、史及禁苑憲盜。”整理組註解道:“候,本義為望,此處為一種被人用於伺望敵情的刑徒。”侯爺就是負責刺探敵情的人。

唐代中後期中央權力弱化,藩鎮力量增強,藩鎮在京師設立進奏院,以刺探京師情況。“唐藩鎮皆置邸舍京師,以大將主之。謂之上都留後。大曆十二年,改為上都知進奏院。”進奏院有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打探京師資訊,包括政治、軍事、人員調動、皇帝行蹤等,及時迅速地密報於藩鎮首領,所以當時進奏院“能傳萬里之音,不墜雲霄之命”,傳遞資訊的能力非常之強。趙英在《爾虞我詐——諜海風雲四千年》中說:進奏院成為“間諜的據點,成為以京師為中心進行活動的藩鎮間諜的指揮中心”。因此,唐代管理間諜的機構應該是各藩鎮設立的進奏院。

宋代中央機構的間諜管理機關是皇城司,執掌刺探情報的工作。《宋史·職官志》記載:皇城司,“以武功大夫以上,及內侍都知押班充,掌宮城出入之禁令”。“凡周廬宿衛之事,宮門啟閉之節,皆隸焉。”從史料記載來看,它主要保衛皇城及周邊安全,與管理間諜的職能並不相干。但從其他史料記載來看,它的職能還有很多,包括打探訊息,如《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皇城使在內中”,“祖宗任為耳目之司”。實際執行中,主要充當皇帝的耳目,“人物偽冒不法,則譏察以聞”。對官員的違規違法都可以暗地裡報告給皇帝。所以龔延明先生研究說:皇城司是“天子的耳目、爪牙”,“皇城司是宋代的情報機關”,“不僅稽查官吏、軍人的非法、陰謀活動,而且有時還緝捕盜賊”。除此之外,皇城司還負責刺探周邊國家的政治軍事資訊,如宋太祖“採聽明遠,每邊瀛之事,纖悉必知”。“邊閫”指邊關,宋太祖對邊關的事情知之甚悉,就是利用皇城司打探資訊的。所以,皇城司也有管理指派間諜刺探敵國情報的職能,同時也負責抓捕別國間諜。《續資治通鑑長編》記載:“東上旌門使、會州刺史王遵度領皇城司,遣卒刺事”時,發現一個叫沈吉的人告發商人張化為契丹間諜,“即捕系本司獄,所連逮甚眾”,對於敵國間諜可以直接抓捕,不用與其他部門會商。在國外使臣進入宋國境內時,由皇城司派員跟隨,負責監督和打探情報。如宋高宗紹興十四年,“合差國信所指使譯語親從官,及皇城司親從官”,“聽審使副問答語言及見聞事件,兼察覺一行人,務於令整肅”。親從官對他們之間的談話和聽聞的事件,都要監察,這些親從官有監視和防止情報洩露的職責,但有時也會被對方利用而洩露情報,《遼史》記載:“耶律虎古使宋還,言宋人必取河東,合先事以為備。”不久,“宋人果取太原”。耶律虎古出使宋朝,必定有皇城司的結伴陪同,但耶律虎古卻趁機竊取了宋朝將取河東的情報。雖然其職能主要是針對國內刺探情報,也兼及對外國使臣的監視,但是有些情報並不是單一的,也會涉及國家之間的政治經濟資訊,某種程度上說,皇城司也具有管理間諜的職能。

宋代中央還有一個管理間諜的機構,叫機速房,機速房屬於樞密院,原來叫御營司,南宋高宗時期組建,主要掌管軍政,“始置御營司以總齊軍中之政”。建炎四年(1130年),“罷御營使司並歸樞密院為機速房”。機速房主要負責“邊防急速運事,遣發間探人並回推恩探報事宜,諸處申解到歸正人並申解到奸細”,派遣間諜和審問奸細都是其職能。機速房是臨時軍事機構,南宋末年就撤銷了。

資訊的秘密傳播者:中國古代間諜

宋代在邊疆地區設立的邊鋪,也是間諜機構,《翠微北征錄》說:“惟能依此置輔,召募間諜,明遠斥候。”這種“札探立鋪”的方式,“皆所以重採控,專候望也”,具體設定是“每鋪三十人,每屯各有三人”,以達到“或遇有故,則甲探報甲,乙探報乙。彼此互見而不至於遠隔,遠近交通而不至於斷絕,是謂聚探”。這種邊疆地區的間諜管理機構,很多是應時而生的,針對性較強。

宋代邊疆地區還有機宜司,也負責管理間諜。“傾者用兵之際,本州每有密事不欲漏落,因擇馴謹吏專主行之,號機宜司。”《宋代職官詞典》說,機宜司,“真宗鹹平初,宋遼交戰,雄州置機宜司,專掌本州邊境軍要機密事”。根據史料,其他邊疆地區也有機宜司。天禧二年(1018年),“河東州軍,自今所降文字,涉及機密,並付機宜司置籍收領”。包拯在《請擇探候人》的奏摺中說:“諸處自有機宜一司,所管金幣不少,自來只備支賜與探事人。”可見,機宜司還管理間諜的經費。

明清時期,刺探敵國情報的間諜機構仍然設定在邊疆地區,官員名目依然是候吏、候騎、斥候之類。至於明代太監掌管的東廠、西廠、內行廠、錦衣衛等,主要負責刺探明朝統治機構內部人員的資訊,與本文所討論的間諜內容相去甚遠,所以就不再贅述了。

從歷代間諜機構和官員的設定來看,歷朝歷代都沒有一個專門的中央級別的間諜管理機構,這一機構主要設定在各個邊鎮,有一定的分散性。中央級的情報收集機構,是為了穩固國內統治,對政治系統內部實行監視,這也是封建集權國家的主要防範方向。

間諜傳遞資訊的手段

間諜傳遞資訊的常規方式是烽火傳遞和驛站傳遞。間諜的主要工作是刺探情報和傳播情報,這些情報大部分是軍事情報,可以利用軍事設施傳遞。第一個用到的就是烽火臺,《墨子·號令》說:“城上烽燧相望,晝則舉烽,夜則舉火。”白天點菸,夜間點火,晝夜分明,易於辨認,“烽燧,軍中之耳目”,“遣卒候者無過五十人”。“候者”,就是間諜和偵察人員,他們負責用烽火傳遞情報。但是,烽火臺上的煙火,敵我雙方都可以看到,傳遞資訊必須設定加密程式,如“每晝夜平安舉一烽,聞警鼓舉二火,見煙塵舉三火”,“每早夜平安火不來,則烽子為賊所捉”。“烽子”是管理烽火臺的首領。烽火臺傳遞的資訊不是複雜情報,多為緊急的軍事進攻等情報。

驛站是國家傳遞資訊的常設機構,間諜們打探出的資訊,也可以透過驛站傳遞。宋代的文書傳遞分為步遞、馬遞、急腳遞。急腳遞“日行四百里,唯軍興則用之”,急腳遞只在戰時啟用,“事幹外界或軍機及非常盜賊文書”,都歸急腳遞傳送。比急腳遞更快的是金字牌急腳遞,“以木牌朱漆黃金字,光明眩目,過如飛電,望之者無不避路,日行五百餘里”。烽火臺和驛站傳輸都是普通的資訊傳遞方式,它屬於國家的資訊傳遞系統,並不專為間諜使用。

一些秘密的資訊,需要秘密傳遞。鴿子是其選擇之一。鴿子傳遞資訊到宋代才有記錄,《宋朝事實類苑》記載:“蜀人以事至京師者,以鴿寄書,不旬日皆得達,及買人舶舡浮海,亦以鴿通訊。”住在東京的蜀人傳遞資訊用信鴿,海上行船也用信鴿。信鴿用於傳播軍事資訊的記載是這樣的,《齊東野語》說:川陝宣撫使張浚到涇原視察,“命點其一部,於庭間開籠縱一鴿以往,而所點之軍隨至”,涇原統制曲端用信鴿傳遞資訊,任由張浚要求,想看哪一部分軍隊演練,就以飛鴿傳信,部隊頃刻立至。“既而欲盡觀,於是悉縱五鴿,則五軍頃刻而集”。宋代信鴿傳遞資訊還比較少見,間諜用之傳遞資訊,雖無確切史料記載,但仍有可能性。

資訊加密在間諜的資訊傳播中是非常必要的,“軍政急難,不可使眾知,因假物另隱語諭之”。宋代即出現了密碼傳播,稱為“字驗”,如《武經總要》就列出四十件與軍事相關的事情,配以詩文加密,這四十件事是:請弓、請劍、請刀、請甲、請槍旗、請鍋幕、請馬、請衣賜、請糧料、請草料、請牛車、請船、請攻城守具、請添兵、請移營、請進軍、請退軍、請固守、未見賊、見賊訖、賊多、賊少、賊相敵、賊添兵、賊移營、賊進兵、賊退軍、賊固守、圍得賊城、解圍城、被賊圍、戰不勝、戰大勝、戰大捷、將士投降、將士叛、士卒病、都將病、戰小勝。其加密方法是,用一首40字的詩來對應相關事情。如杜甫《旅夜書懷》:細草微風岸,危檣獨夜舟。星垂平野闊,月湧大江流。名豈文章著,官應老病休。飄飄何所似?天地一沙鷗。共四十字,如果在“岸”字上標明記號,對照《武經總要》所記,則要傳遞的資訊為“請槍旗”,在“舟”字上標明記號,則為“請草料”。也有以顏色來加密的,“彼有以色為遞者,謂以五色而辨其所申之意。以藍青而書號者,系乞何人,系在何軍”,藍色代表某一人某一軍等。也有以字加密的,“彼有以字代替者,甲乙丙丁之十干,即以為一二三四數目之代用”。這類密碼需要有密碼底本,“主將、中樞各收一本,以為辨對”。只要密碼不落入敵方,資訊就不會被破譯。用其他文字代替真實所指,保證了資訊傳遞的隱秘性。

資訊的秘密傳播者:中國古代間諜

反間諜

有間諜,就一定要有反間諜措施,周朝的反間諜者稱環人,“環四方之故,巡邦國,博諜賊”,巡視四方,抓獲間諜。《左傳》記載,宣公八年,“晉人獲秦諜,殺諸絳市”。《舊唐書》也記載:“賊將姚令言及偽中丞崔宣鹹使諜覘我軍,為邏騎所得。”被抓獲間諜,受到的刑罰都較重。

宋朝在反間諜方面努力頗多,對抓獲間諜者是有獎勵的。如宋朝康定元年(1040年),“募京城內外捕索元昊刺事人,獲一名者賞錢三十萬,公人仍轉兩資,百姓優與廂鎮。而知不告者,法外重誅之,其妻孥仍配廣南編管。”抓獲一名西夏的間諜,賞錢三十萬,知而不告者,發配。同年六月又下詔:“元昊刺事人自今獲一人者,賞錢百萬,補班行;其容匿者,家長斬,妻子配流;所在失覺者,重劾其罪。”處罰越來越嚴重,說明當時兩國關係緊張。熙寧八年(1075年)詔:“外國刺事人,令都亭驛、開封府密遣人跡捕。告獲一人,賞錢千緡,仍與班行;即居停知情人能告首,原罪外亦與酬賞。”這是因為“時北人泛使將至,慮有奸人竊覘中國也”。知制誥王存說:“遼人覘朝中事頗詳。”所以宋朝對間諜的防範非常嚴密,因此採用加大獎勵的方式實行反間諜。“有沈吉者,告賈人張化為契丹間諜,即捕系本司獄,所連逮甚眾。”沈吉告發商人張化是契丹間諜,牽連甚眾。景德元年(1004年),鄆、齊等州安撫使丁謂說:“擒獲契丹諜者馬珠勒格,即斬之。鞠問其人,稱徒侶甚眾。今各具形貌年齒,請下諸路分捕。”馬珠勒格被殺,其黨羽也被追捕。對於投降者,需請其辨認本國間諜,“近劉舜卿乞留投來北人科格依於代州,辨彼國刺事人”,可以看出,宋朝是採取各種辦法反間諜的。金國曾向南宋派遣間諜劉蘊古,任職右通直郎,他假扮金國到宋經營珠寶的商人,歸宋之後,有蛛絲馬跡被發現,如劉蘊古曾做一塊匾額,右武大夫魏仲昌說:“蘊古則真細作也。”原因是“他人之歸正者,僥倖官爵金帛而已”,“夫諜之入境,不止一人。榜其名所以示踵至者,欲其知己至耳”。魏仲昌的理由是,商人被政府重用,只以獲得官爵金錢為目的,劉蘊古對此卻無興趣,他張掛匾額,形跡可疑,不過是為了通知其同類聚集而已,匾額是他傳遞資訊的方式。後來劉蘊古訓練一萬名閒散人員,宰相史浩就說:“是必奸人,來為敵間。國家隄防稍密,不得施其伎,欲姑以此萬人藉手反國耳。”史浩認為國家防範嚴密,劉蘊古無機可乘,只得另想辦法,訓練死士,圖謀不軌。幾年後,劉蘊古的僕人回金國時被查獲,其所攜帶家書中有很多朝廷機密。“歸正人、右通直郎劉蘊古坐以軍器法式送北境,伏誅。”最後還是被宋朝抓獲正法。

宋朝還制訂規則,防止邊疆地區間諜的滲透。“諸緣邊城戍有外奸內入,內奸外出,而候望者不覺,徒一年半。”對僧人也有限制,“時雄州言契丹遣蔚、應、武、朔等州人來五臺山出家,以刺探邊事,故條約之”。皇三年(1050年),“京師從來西北細人甚多,伺察北朝事端”,“自今通事殿侍與契丹私相貿易及漏洩機密事者,請以軍法論”,洩露給契丹間諜資訊者以軍法論,這個處罰也相當嚴厲。

間諜理論

《六韜·文伐》有關收買其他國家重臣的論述,可以說是早期的間諜理論。如對他國之人“賂以重寶,因與之謀,謀而利之,利之必信,是謂重親,重親之積,必為我用”,收買他人為我所用,就要賄賂以重金,達到“收其內,間其外”的效果。

《孫子兵法·用間》中比較系統地討論了間諜理論,對間諜理論的進一步發展起到了極大的促進作用。孫武在《用間》篇裡概括了間諜的五種型別,“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因間者,因其鄉人而用之。內間者,因其官人而用之。反間者,因其敵間而用之。死間者,為誑事於外,令吾間知之,而傳於敵間也。生間者,反報也”。“因間”多解釋為鄉間,即用敵國本地人做間諜。“內間”,指用敵國有官位的人做間諜,也可以是投降者。“反間”,指用假情報迷惑敵方間諜,或說服收買敵方間諜。“生間”,多指出使者,即收集情報還能活著回來的間諜。“死間”,指收集情報後有可能不能存活的間諜,“往必死,故曰死間”。孫子之後,很多對間諜感興趣的人也對《用間》篇的內容進行註解和闡釋,如曹操,杜牧、李荃、張預等,杜牧注曰:“復間其君臣,使不和同也。”離間君臣的同時,保持原有的力量。李荃著《太白陰經》,有《行人篇》專門討論間諜的作用,“昔,商之興也,伊尹為夏之庖廚。周之興也,呂望為商之漁夫”,“漢之興也,韓信為楚之亡卒”。他舉了七個王朝興起的事蹟,說明每一朝興起時都有一個在敵方任職而投誠的人作間諜來傳遞情報,以說明了解敵對國家資訊的重要作用。

宋代對間諜作用的認識豐富,如“行間諜以離敵心”“今之御戎,無先用諜”“間諜若行,則夷狄自亂”“募邊民諳練蕃情者,間諜蕃中酋長”“募死力為覘候,而坐知敵情,免陷兵之恥”“古之為將守邊,第一必先覘邏。苟得其術,敵人之情可以坐制”。這些認識都豐富了間諜理論,士大夫階層強調間諜在作戰中的重要作用,是間諜理論發展的基礎。

宋代的間諜理論多出現在兵書類著作中。如許洞著《虎鈐經》,提出用間八術,對間諜的人選作出理論指導,如以使者為間諜、以敵人為間諜、以百姓為間諜等,指出用間諜是軍事指揮者的重要能力,“知間者,兵家之要妙也。苟非賢智,莫能用之。故用間之道,在乎微密潛誠,此良將之所注意也”。這也繼承了孫武“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的用間理論。另一個在間諜理論方面有重要建樹的是華嶽的《翠微先生北征錄》,他對使用間諜的重要性、使用間諜的方法等都有論述,他特別強調對間諜個人能力的使用。戚繼光著有《練兵實記》,也對間諜使用有所涉及,他說,對於俘虜要嚴加盤查,以防範奸細,“或夾有奸細,該管便當挨查”。清代末期,朱逢甲寫了《間書》,是專門討論間諜的著作。他對古代的間諜活動進行了分類評價和敘述,對每個間諜事例有詳細的分析和歸納,是一部綜合性的間諜理論著作。

資訊的秘密傳播者:中國古代間諜

《虎鈐經》書影

古代間諜理論書籍,其內容主要是間諜故事的敘述以及對軍事情報的收集。可以看出,在古人心目中,間諜主要還是軍事鬥爭中收集情報的人。

“兵貴先人斯奪人,莫教間諜漏真情。”中國古代社會,有戰爭的地方就一定有間諜在活動,這是一群埋伏在隱密角落裡的人,他們窺視著一切有用資訊,用秘密的方式竊取情報,傳遞資訊。他們的謀略和才智,有的被記錄下來,有的則淹沒在歷史長河之中,我們今天看到的,不過是冰山之一角,滄海之一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