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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牛遭雷劈,買賣雙方起糾紛,損失屬於誰?

作者:由 楊永建律師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1-06-01

撞死牛保險賠了牛歸誰

劉勇和趙大水達成買賣奶牛協議

2020年6月28日下午,劉勇在經紀人的撮合下,與趙常村的趙大水達成買賣奶牛協議。雙方約定劉勇以22000元的價格買下趙大水的兩頭奶牛。由於劉勇家距離趙常村較遠,而要將兩頭奶牛運回家需要用專門拉牲口的車輛,但一時半會車輛也很難找到,而且買賣談成之時已經是下午的6點多鐘,因此,劉勇和趙大水以及經紀人三方約定,趙大水將10000元的預付款交給了經紀人,第二天上午開車過來拉牛並交清剩餘的購牛款,牛晚上由趙大水在家中進行看管。

奶牛遭雷劈,買賣雙方起糾紛,損失屬於誰?

兩頭奶牛遭雷劈致死

趙大水家的牛棚在一棵大楊樹底下,2020年6月28日晚10點多鐘,雷電轟鳴,轟隆隆的雷聲響個不停。趙大水忽然看到一道刺眼的閃電,接著就是一聲刺耳的雷聲,這雷聲要比之前的雷聲響很多。由於天在下大雨,趙大水也就沒有從房間裡出去。

夜裡11點多鐘,雷停了,雨住了,趙大水出門準備去清理院中的積水和結束通話的樹枝,在燈光下,趙大水看到兩頭奶牛躺在牛棚裡一動不動,這不符合規定,以前,只要趙大水開啟院中的電燈,無論多晚,奶牛都會哼哼兩聲,今晚怎麼一點動靜也沒有?趙大水走近一看,一頭奶牛的身下有一攤血,另一頭奶牛身下雖然沒血,但這頭奶牛也一動不動。趙大水趕忙喊來妻子仔細進行檢視,很明顯,兩頭奶牛遭受了雷擊而死。由於此時天已經快12點鐘,趙大水本想給劉勇和經紀人打電話告訴此事,但轉念一想,這個時間兩個人應該早已睡去。趙大水想,反正牛奶已經賣給了劉勇,第二天一早告訴劉勇來拉死屍就可以。因此,劉勇就和老婆到房間睡覺去了。

買賣雙方起糾紛

第二天一早,趙大水就給劉勇和經紀人打電話,告知了他們兩頭奶牛被雷劈致死的事。兩個小時候,劉勇和經紀人來到趙大水家裡,三方產看後,對於兩頭奶牛系因雷劈而死沒有異議,但劉勇認為,兩頭奶牛自己並沒有拉走,因此,兩頭奶牛死亡的損失應該由趙大水承擔。趙大水認為,兩頭奶牛已經賣給了劉勇,劉勇雖然沒給清錢,也沒有將牛拉走,但兩頭奶牛劉勇已經買下,因此,兩頭奶牛的損失應該由劉勇承擔。

劉勇要求經紀人將自己預付的10000元買牛款返還給自己,趙大水要求經紀人將劉勇給經紀人的10000元購牛款交給自己,並要求劉勇支付剩餘的12000元購牛款。經紀人認為,奶牛被雷劈死屬於天災,損失劉勇和趙大水雙方各承擔一半較為合理。三方各說各有理,三個小時過去了也沒有達成一致,所以,電話諮詢法律人士。

奶牛遭雷劈,買賣雙方起糾紛,損失屬於誰?

河北三言律師律師事務所楊永建律師: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條法律的規定就是說,像牛奶這樣的動產,自從交貨時起所有權發生轉移。所有權發生轉移之前的損失由出賣方承擔,所有權發生轉移之後造成的損失由買受人承擔。

本案中,劉勇與趙大水達成了買賣奶牛的口頭協議,趙大水預付了10000元的購牛款,兩頭奶牛的所有權是否從協議簽訂之時就轉移給了劉勇?不是的,協議簽訂,奶牛並沒有實際交付給劉勇,因此,奶牛的所有權仍然歸趙大水所有。既然奶牛的所有權仍然歸趙大水所有,那兩頭奶牛被雷劈所造成的損失就應該由趙大水承擔。

奶牛遭雷劈,買賣雙方起糾紛,損失屬於誰?

經紀人應該將保管的10000元購牛款在扣除經紀費後交還給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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