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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盜墓被抓,數百頁“盜墓筆記”曝光!團伙中有護林員

作者:由 法制現場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2-07-18

幫人望風什麼罪

2021年一場現實版的“盜墓筆記”在北京市海淀區的一個山坡上真實上演,盜墓團伙的十餘名人員分工協作晝伏夜出,在山坡上挖掘盜洞想要進行所謂的“尋寶”。而這個盜墓團伙的成員落網後,警方還從這個團伙成員的隨身物品中發現了一本手寫的“盜墓筆記”。

那麼這本盜墓筆記都記錄了哪些內容?這個盜掘古墓的犯罪團伙又是如何預謀及實施他們的盜墓計劃的呢?

盜墓團伙落網,

成員隨身帶“盜墓筆記”

“觀草色泥痕,如果附近的地上植被生長不好,草色枯黃或者寸草不生,就要注意,秦漢以前的大墓往往都會出現這種情況。”

13人盜墓被抓,數百頁“盜墓筆記”曝光!團伙中有護林員

2021年2月,一名叫劉飛的男子因涉嫌盜掘古墓葬罪,在北京某出租屋內被公安機關抓獲。令人沒有想到的是,在劉飛的隨身物品中,民警竟然發現了一本幾百頁厚的手寫筆記,裡面記錄了各種與古墓葬相關的資訊,不僅包括從商周時期到明清時期墓葬的特點,還包括地表找活、探活、看土、斷代等盜墓的技術性操作過程,更有如何應對墓毒等內容。2022年1月28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劉飛是案件的13名被告人之一。

據這本盜墓筆記的主人也就是被告人劉飛供述,他一直對書本里描寫的盜墓故事存有濃厚的興趣,幻想能有機會親身嘗試一次。

被告人 劉飛:大概2020年夏天轉秋天的時候,我們在太原打工的時候遇到了一個騙子,這個騙子稱他會盜掘古墓,然後想拉我入夥一同盜竊古墓,讓我出資供他吃喝,這樣我供他吃喝了幾千元錢,當時透過這個騙子我知道了李娃的手機號,透過那個騙子我知道了李娃是一個真正盜墓的人。

2020年一個偶然的機會,劉飛聽人介紹了一個被稱作李娃的人,還聽聞他真的會盜墓,於是主動結識。

被告人 劉飛:隔了三四個月,大概進入冬天后,我主動聯絡了李娃,我在電話中跟李娃說,再有盜竊古墓的事情拉上我,掙不掙錢不要緊,我沒有技術方面的知識,但是吃苦賣力氣我沒有問題。

李娃真名李志紅,曾因犯盜掘古墓葬罪,於2014年6月16日被山西省左雲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但是在滿腦子都是要盜墓的劉飛看來,李志紅會看墓,便想要拉在一起大幹一票。與此同時,還有一個人也找到了李志紅,一名外號叫“鴿子”的男子,說想讓他到北京看看墓。

“鴿子”真名王軍旗,也是法庭上的被告人之一。那時候王軍旗認為,位於北京市海淀區的一座山上可能有墓,那麼這個想法是怎麼來的呢?原來在此之前,王軍旗結識了本案的另一名被告人李慶河,他們一起到北京市海淀區的一處山坡看了現場,認為那裡是有墓葬的,就此心生邪念。

經事先預謀,

幾人組建盜墓團伙

隨著多名成員的陸續加入,一個有組織,分工明確的盜墓團伙就此組建了起來。而他們之前發現的那個山坡,也成了他們盜掘墓葬首先下手的地方。

來到北京後,李志紅被王軍旗帶到了此前自己去過的那座位於北京市海淀區的山上,一番勘察後,他們企圖尋找挖掘古墓的具體位置。

被告人 李志紅:在離西六環一個口不太遠,我在那兒看見了兩塊碎了的石碑,西邊有一個大石碑,我說覺得大石碑像是墓,墓的北邊是樹林,我就決定在離樹林四米遠的地方開始挖。

李志紅是基於什麼確定附近有墓?

被告人 李志紅:我判斷的依據就是因為看到有兩座斷了的石頭碑座,離碑座西邊大約200米有一個大型山體,我覺得山體下面會有墓,而且山體北面的樹林利於我們挖墓時候隱蔽,沒有別的理由了。

就這樣,李志紅與王軍旗確定了盜墓的地點,並立即開始組建盜墓團伙。

被告人 劉飛:大概在2021年春節前一個月,李娃(李志紅)跟我打電話說北京這邊有一個盜竊古墓的活讓我過來看看,說不確定是不是,也不確定能不能挖到好東西,問我願不願意來試一試,還說路費自理,我聽後說願意,就自費從老家趕到北京。

接到李志紅電話後,劉飛感覺自己幹“大買賣”的機會終於來了,於是買票到了北京與李志紅等人會合。

被告人 劉飛:在那裡我第一次見到了李娃(李志紅)本人,李娃(李志紅)就對我說先幹活,說幹活聽指揮,少說話多幹事,不該問的不要瞎問。鴿子(王軍旗)是這個團伙的老大,李娃(李志紅)是這個團伙中年齡最大的,他倆跟我說最後分贓的事是如果我們挖出了東西大家平分。

就這樣,劉飛等六人陸續會合到一起,修整了兩天便準備開始行動。而為了掩人耳目,李慶河還拉來了一個在他看來能起作用的人入夥。此人名叫李晨,是他們計劃盜墓地點附近的林場工作人員。

被告人 李晨:2015年前後我和李慶河認識,2020年10月份的時候,李慶河給我打電話說他要在山上幹活,我就問幹什麼活,李慶河跟我說是盜墓,告訴我他的盜墓地點並且還問我在不在我單位的管轄範圍之內。後來我自己到李慶河盜墓的地點查看了一下,我確定了那個位置不是我單位的轄區,然後李慶河就找了一幫人開始盜墓。

13人盜墓被抓,數百頁“盜墓筆記”曝光!團伙中有護林員

為了對盜墓行為進行遮蔽,李慶河找李晨借用他所在林場護林員的對講機和衣服進行偽裝。

被告人 李晨:李慶河跟我借了一個我單位的對講機,李慶河的意思是在盜墓的時候,穿著我之前給他的兩套護林員的衣服,再帶一個我們單位的對講機,盜墓的人扮演護林員在正常巡林作業,李慶河答應給我一些好處費,我就把單位的一個對講機借給了李慶河。

就這樣,李慶河透過這名林場工作人員的關係,解決了盜墓工具以及暫住地,並透過此人的介紹僱用了王文清等四人,偽裝成護林員在盜墓地點周圍望風。

雖然李慶河此前沒有明說,但負責望風的王文清等四人還是明確知道了他們夜晚來到山坡的目的。

被告人 王文清:李慶河最開始跟我說的是讓我找兩三個人看著私家車和陌生人,後來過完年之後我就知道是盜墓的事情,李慶河說是尋寶,我問他是不是盜墓,他說差不多是幹這個的。

另一邊,王軍旗留守在出租屋內指揮和安排,13人的隊伍就這樣組建了起來。

李慶河、王軍旗負責組織協調,劉飛等五人專門負責挖盜洞,王文清等四人分佈在周圍放風,楊軍作為司機負責運送團伙人員,李晨負責為盜墓提供工具掩飾服裝。

盜墓團伙晝伏夜出挖盜洞,

尚不知能否得逞

這個13人的盜墓團伙組建完畢後,李志紅、劉飛等人開始了晝伏夜出的挖盜洞活動。但是,他們卻不知道,想要幹成他們口中所說的“大買賣”,還需要做很多的準備工作。那麼他們的挖洞盜墓行動會得逞嗎?又是否能挖到墓葬呢?

這個從四面八方聚集在一起的犯罪團伙,看上去並不像他們所說的那樣正在幹大買賣,甚至連作案前的經費都是團伙成員自己七拼八湊而來的。

13人盜墓被抓,數百頁“盜墓筆記”曝光!團伙中有護林員

在好不容易湊了3萬元後,他們決定要開始行動了。劉飛和同夥幾人每天晚上七八點從出租屋出發。來到挖掘地點一直挖到凌晨4點,司機又會將他們接回去休息。

就這樣,劉飛等人在寒冬夜深人靜的山裡連續挖了20多天。

縱向挖坑大致結束後,一行人收工準備過年,過完了年,原班人馬又趕回了北京,開始橫向挖掘。不過,他們不知道的是,自以為隱蔽的行為其實早已經進入了警方的視線。

就在他們這次進行盜挖後不久,公安機關就將這一行13人盜墓團伙抓獲歸案。

13名被告人均構成盜掘古墓葬罪,

分別獲刑

王軍旗等13人被抓獲後,因涉嫌盜掘古墓葬罪,被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其實,他們忙碌了幾十天,也沒有得到幻想中的結果。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原本一心執著於想對古墓一探究竟並手寫《盜墓筆記》的劉飛與他的同夥們一起成為了涉嫌盜掘古墓葬罪的被告人。

據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指控,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被告人李慶河、王軍旗經事先預謀,由上述兩人及被告人李志紅到北京市海淀區蘇家坨鎮一山坡勘查,透過現場地形、建築殘件等判斷案發地點可能存在明、清時期古墓葬。

隨後被告人王軍旗、李慶河組織人員到案發地點附近實施盜掘等犯罪活動,其中被告人李志紅、劉飛等5人到案發地點挖掘盜洞,被告人楊軍負責運送李志紅等人到現場,被告人王文清等4人負責現場周邊望風,被告人李晨為盜掘提供工具,掩護服裝、對講機等。

截至被抓時,現場已經被打出垂直長11。35米、長1。5米、寬0。7米的盜洞,洞裡打出向南5米,向北3米的隧道。

13人盜墓被抓,數百頁“盜墓筆記”曝光!團伙中有護林員

被告人所打出的盜洞深達十餘米,那麼他們所挖掘的地點究竟是不是古墓遺址?這樣的盜挖又會產生什麼樣的影響呢?

據相關專業人士判斷,13人組成的盜墓團伙所挖的盜洞並未打在古墓或者古代遺蹟上面,沒有對古墓葬造成危害。

公訴機關指控,李某等13人參與盜掘具有歷史價值的古墓葬,應當以盜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責任,但屬於犯罪未遂,在量刑時可以從輕處罰。

庭審中,各被告人對起訴的罪名和事實沒有異議,均認罪認罰。經審理,海淀法院對李慶河、王軍旗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其餘11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5個月到有期徒刑1年不等。

【來源:鶴崗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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