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借錢要利息合理嗎
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收錄於合集 #每天學一“典” 42個
遇到資金週轉困難,
向親戚朋友借錢是常有的事,
連本帶息還也是合情合理。
但有時候就只能要回本金,要不回利息,
是咋回事?
遇到這類問題如何解決?
問
借條未約定利息,出借人能否主張借期利息?
答
沒有約定利息,是無法主張借期內利息。
法律詳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問
利息約定不明確,還能索要利息嗎?
答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視為沒有利息。
法律詳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報價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問
借條未約定利息,那能否主張逾期利息?
答
一旦逾期未還款,出借人可以向借款人主張逾期利息。
法律詳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問
借貸雙方未約定逾期利息,該如何支付逾期利息?
答
這需要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法律詳解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 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是以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為限。
未約定逾期利率或者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一)既未約定借期內利率,也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承擔逾期還款違約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二)約定了借期內利率但是未約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張借款人自逾期還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內利率支付資金佔用期間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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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大家都是兄弟,借錢還要還利息嗎?法律這樣說丨每天學一“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