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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波雙11預警來了!分期付款 木馬連結的“坑”你不會還在踩吧?

作者:由 網經社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2-07

包包對標是假的嗎

雙11大促活動將至尾聲,隨著銷售額的不斷攀升,消費者的購物熱情也在逐漸釋放。10日晚八點,雙11最後一波大促也將開啟,網友們又將化身為“尾八人”,參與今年雙11的最後一輪搶購。然而,不少網友也表示,能省則省,不該花的錢堅決不花。不過,在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等頭部電商平臺的創新玩法下,消費者還能管住自己不“剁手”嗎?

出品|網路零售部

作者|吳夏雪

審稿|舒舒

雙11期間,“猜價格贏免單”、“拍照分紅包”、“蓋喵樓”等新玩法層出不窮。直播電商領域內也是一片熱鬧,李佳琦、羅永浩、烈兒寶貝、陳潔kiki、瑜大公子、李宣卓、乃提、芳芳很挑食、董哲、董宇輝、雪寶、廣東夫婦、辛巴,蛋蛋等主播卯足了勁賣貨,花式營銷一波接著一波。

第四波雙11預警來了!分期付款 木馬連結的“坑”你不會還在踩吧?

“晚八人”在10月31日蹲點搶購的商品已經陸續到貨,因此,接下來商家及平臺的售後服務則成為又一個關注重點。尤其是在“退款”火上熱搜之後,消費者對於商品的退貨退款問題更加重視。況且,在此階段,仍有部分不法分子會假借包裹問題、退貨流程等進行欺詐。

即使“雙十一”已經進行到第二階段,消費者仍不能放鬆警惕。

在此,國內知名網路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聯合“一帶一路”TOP10影響力社會智庫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釋出雙十一④號消費提示:超前消費需謹慎,真假簡訊要區分,網路欺詐要留神。

(詳見網經社專題:https://www。100ec。cn/zt/s11xfts)

第四波雙11預警來了!分期付款 木馬連結的“坑”你不會還在踩吧?

提示一:分期付款看似沒花錢 實則比全款還貴

雙11期間,為刺激消費者購物慾望,滿足“心有餘而力不足”消費者的購物需求,電商除了提供持續已久的“賒賬服務”外,還推出分期付款享好禮等活動,鼓勵消費者使用消費金融付款。實際上,大部分電商平臺的消費金融服務都會收取手續費,看似每月只花了一點點,實則計算下來比當初全款金額還高出很多。

其實,隨著使用分期電商的使用者增多,其潛在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了。據國內知名網路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受理使用者維權案例顯示,

資訊洩露、霸王條款、客服問題、惡意罰款、網路欺詐、售後服務、商品質量、發貨問題、網路售假、暴力催收、高額利息

是2022上半年期間分期電商被投訴的主要問題。涉及的平臺主要有

分期樂、來分期、微薄利、奢分期、小象優品

等。(詳見電訴寶數字經濟調查之分期電商亂象專題http://www。100ec。cn/zt/dsbdcxdzfxds)

第四波雙11預警來了!分期付款 木馬連結的“坑”你不會還在踩吧?

對此,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李旻律師提醒廣大消費者,分期付款可能暗含消費陷阱,一是透過將年利率折算成月利率或日利率的方式進行利息或手續費展示,表面看起來日利率或月利率並不高,但折算年利率後可能會出乎意料。二是仔細甄別手續費和利息。三是關於提前還款的約定,提前還款後,其利息是否繼續計算等。消費者在分期付款時,應仔細閱讀其分期規則,明確利率、期限,提前還款、逾期還款等約定,預防步入陷阱。

第四波雙11預警來了!分期付款 木馬連結的“坑”你不會還在踩吧?

(圖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漢盛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李旻律師)

附典型案例:

“奢分期”平臺下單不發貨 繼而單方面取消訂單

湖北省的吳先生向網路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投訴稱:其於3月25日按規則完成自稱騰訊系奢品分期購物商城的“奢分期”平臺活動並按規則支付運費提交訂單,然而許久不發貨。期間吳先生兩次催促客服,終於過了一個月整有了動態,而結果卻是被取消訂單。他去詢問客服為何取消訂單,客服卻一直全程敷衍全程並且汙衊吳先生使用作弊方法。吳先生要求補足商品,賠償損失並賠禮道歉。吳先生還表示一個多月不發貨,而且還單方取消訂單嚴重侵犯了他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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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二:保護個人資訊 謹防各類欺詐“陷阱”

雙11期間,各類網點的營銷電話及簡訊橫行,消費者甚至不得安寧。此外,一些不法分子也會利用此階段進行詐騙,他們會冒充客服,假借事主所購商品出現了卡單、快遞丟失或產品質量等問題,稱可以提供退款,誘導事主點連結,並輸入銀行卡資訊及驗證碼,從而盜刷事主銀行卡。此外,還會以“預購”“限時購”“預先降價”等為誘餌,透過及時通訊軟體或手機簡訊傳送包含木馬的連結。如果點開了,木馬病毒就會植入手機竊取使用者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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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李旻律師表示,商家的營銷簡訊和電話侵犯了消費者的安寧權,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廣告法》第四十三條:“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當事人同意或者請求,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等傳送廣告,也不得以電子資訊方式向其傳送廣告。以電子資訊方式傳送廣告的,應當明示傳送者的真實身份和聯絡方式,並向接收者提供拒絕繼續接收的方式。”上述規範載明,未經消費者允許的情況下,不得以簡訊方式傳送廣告。

“對此,消費者可採用的規避方法有:一是消費者收到該簡訊後及時退訂,或可直接向商家反映情況;二是可直接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三是開通智慧手機簡訊騷擾攔截功能,有效攔截推送簡訊。”李旻補充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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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典型案例:

“分期樂”疑似洩露使用者個人資訊 銀行卡遭多次扣款

10月21日,天津市陳先生向“電訴寶”投訴稱自己於2022年10月16日上午九點多,銀行卡多次扣款,於是陳先生打電話諮詢原因,說他註冊“分期樂”賬戶逾期自動劃賬。陳先生稱其從來沒有註冊過這種軟體,讓他反饋原因,跟客服說一直拖著不給處理,期間也打了好幾次電話,陳先生懷疑自己個人資訊被盜洩露,要求給予退款。

提示三:網路詐騙接踵而來 各類冒充層出不窮

電商大促期間無疑又成為了各類詐騙活躍期,各類詐騙如釣魚木馬、中獎詐騙、退款詐騙、貨到付款詐騙、秒殺詐騙等讓消費者防不勝防。

1)釣魚木馬連結詐騙:

主要出現在QQ、旺旺等聊天工具、彈窗頁面等,消費者一旦點選帶有木馬的有毒連結,就會一步步落入詐騙分子的陷阱;

2)中獎詐騙:

一般為消費者下單後因資訊洩露,詐騙分子傳送中獎資訊,消費者上當後落入詐騙分子陷阱;

3)退款詐騙:

一般為消費者下單後因資訊洩露,詐騙分子掌握消費者的重要資訊,如姓名、電話、訂單號、購買商品等,能輕鬆說出消費者的訂單資訊,後以訂單出現問題為由要求消費者退貨,消費者收到有毒連結,點選後落入陷阱;

4)快遞貨到付款詐騙:

一般為消費者下單後因資訊洩露,假冒快遞員送空包裹,謊稱需貨到付款,消費者被騙運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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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程亮律師)

網經社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上海融孚律師事務所程亮律師表示,雙十一期間,隨著各種大促的到來,各種形式的網路詐騙也接踵而至,如冒充店鋪或者平臺客服、冒充快遞人員,要求消費者提供相關資料、註冊相關賬戶等;釣魚網站、詐騙簡訊引誘消費者點選領取紅包、付款,付款後就無法再次登入等等。因此,建議消費者們還是要進入正規的電商平臺選擇自己心儀的商品,相關的溝通等也都在平臺內進行,不貪圖小便宜,不點選來源不明的網路連結等。

附典型案例:

“淘購星選” 平臺借中國移動名義傳送虛假簡訊 使用者下單後發現上當受騙

11月4日,江蘇省的喬女士向“電訴寶”投訴稱其於2022年11月2日收到一移動公司簡訊,稱其積分即將過期,可以選擇兌換產品,於是喬女士點選該該網站兌換了產品,不成想對方是一家淘購星選平臺,涉嫌誘騙購物詐騙。喬女士下單後不能取消訂單,不能退款,沒有客服電話,投訴都是機器人回覆。後來喬女士投訴中國移動客服10086,11月3日中國移動客服與她聯絡說沒有和這家平臺合作,移動公司聯絡該網站都沒有得到任何資訊。

第四波雙11預警來了!分期付款 木馬連結的“坑”你不會還在踩吧?

另據網路消費糾紛調解平臺電訴寶(315。100EC。CN)歷年使用者投訴情況統計顯示:“雙11”電商大促期間容易出現消費者投訴“爆發式”增長情況,其問題集中表現為:

先漲後降、虛假宣傳、質量參差不齊、定金不退、發貨遲緩、退換貨受限、售後不佳、消費欺詐、快遞延誤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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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網經社還與浙江省消保委聯合釋出了雙11①號消費提示:保價 低價 特價 “霧裡看花”要當心;雙十一海淘消費提示:看清商品有效期 高額運費要注意;此外,網經社還發布雙11線上教育消費提示:警惕誘導下單、貸款、分期連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