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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用法治力量保護生物多樣性——雲南推進生態立法與司法監督

作者:由 新華社客戶端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2-07-02

立法屬於司法保護嗎

近期在雲南昆明舉行的世界環境司法大會上,中國首例野生動植物保護預防性公益訴訟案——雲南綠孔雀案再次引發國內外法律人士、專家學者熱議。用法治力量保護生物多樣性的“雲南行動”由此得到了世界的更多關注。

2020年12月31日,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二審判決:對綠孔雀棲息地可能造成重大風險的戛灑江一級水電站建設專案立即停工。該案件的審理突破了“有損害才有救濟”的傳統司法理念,將生態環境保護提升至損害結果發生之前,有效預防了生態環境損害的發生和擴大。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用法治力量保護生物多樣性——雲南推進生態立法與司法監督

2016年4月1日,透過紅外線照相機拍攝到的野生綠孔雀。雲南省景谷縣森林公安局供圖

“雲南綠孔雀案是一個標誌性案例,對全球具有示範意義。”克萊恩斯歐洲環保協會(英國)創始人兼執行長詹姆斯·桑頓說,本案的法院並非在生態環境損害發生後才介入,而是採取預防性司法救濟,對未來可能發生的損害提前發出了禁令。

推進生態立法與執法監督,雲南一直在行動。2018年9月21日,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該條例為加強包括綠孔雀在內的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保護提供了堅實法律基礎。

雲南山高水長、森林茂密、物種繁多。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黃文武介紹,制定實施《雲南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既是推動雲南生物多樣性保護和資源利用的客觀需要,也是守護國家戰略核心資源,鞏固西南生態安全屏障,把雲南建設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重要舉措。

共建地球生命共同體|用法治力量保護生物多樣性——雲南推進生態立法與司法監督

這是雲南南澗彝族自治縣無量山櫻花谷一景(2017年12月16日攝,無人機照片)。 新華社記者 胡超 攝

今年4月,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首次對全省各地貫徹實施條例情況開展執法檢查,目前整體貫徹落實情況良好,生物多樣性資源調查、自然保護地建設、極小種群野生植物保護等多項工作成效突出。當然,不容忽視的是,部分地方對條例仍然重視不夠、落實不嚴,比如個別州市對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排查不全面、整改不徹底,新增違法違規問題時有發生。

“我們將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廣泛宣傳普及法律知識,從法治層面更好地推進雲南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雲南省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楊健表示,雲南省人大常委會今年把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為監督重點之一,年內將首次聽取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情況的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組織開展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執法檢查等。

瀕危野生動植物是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專門化司法保護。為此,雲南設立了普達措國家公園法庭、赤水河源頭環保法庭等13個環境資源審判法庭,選任48名環境資源法官,專門從事包括涉瀕危物種案件在內的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審判,更加高效地開展瀕危物種的司法保護。

“雲南持續開展危害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案件專項審判工作,從嚴懲治相關違法犯罪行為。”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院長侯建軍說,2018年以來,雲南各級法院共審理各類環境資源案件10725件,其中涉瀕危物種案件2811件。

為及時制止破壞瀕危物種的行為,雲南還出臺了環保禁止令規定——《關於在環境民事公益訴訟中適用環保禁止令的意見》,明確法院可在訴前或訴中依申請做出環保禁止令,為瀕危物種的預防性司法救濟提供規則指引。雲南綠孔雀案便是成功運用預防性司法救濟的範例。(記者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