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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錄:瘋狂的逼婚(完)

作者:由 中原琪琪格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3-02-03

父母逼婚有被逼死的嗎

實錄:瘋狂的逼婚(完)

接上回。

5。

張凱得知原本同意做流產手術的楊芬,竟然因為害怕偷偷溜回了家,憤怒到了極點。而楊芬又想出一招:9月11日,她給張凱寫了一份保證書。大意是,是她自己要生下孩子,無論如何都不會藉此來糾纏張凱。

張凱知道,這種保證書根本沒有任何法律效應,他知道楊芬的目的就是生下孩子,逼自己就範,張凱急的就像熱鍋上的螞蟻團團轉,這幾個月下來,他硬是瘦了十幾斤,可是,除了繼續找楊芬談判,他別無他法。11月,他找到當初的介紹人去給楊芬做工作,並且承諾一次性鉅額的補償,楊芬這才答應去醫院打掉孩子。

然而,就在張凱辦完一切手續之後,楊芬又一次食言了。這次她的理由是:孩子已經七個月了,引產風險太大。就在張凱即將發狂的時候,她又再次重申:不登記,不結婚絕對不會處理孩子。

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雙方的對立已經公開化了,只是楊芬仍然抱有幻想,並對張凱軟硬兼施般的求和。

“你說我拿點配不上你?我那麼愛你,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嫁給你而已,這個要求過分嗎?”

但是,任憑楊芬如何告白,張凱就是鐵了心不肯被她肚子裡的孩子要挾。楊芬不斷的向張凱施壓,張凱也不斷的反抗,雙方的矛盾已經白熱化。一次,兩人剛見面,就發生了激烈的爭吵,楊芬差點挺著個大肚子跟張凱打起來!此次衝突以後,兩人很長時間沒見面,卻把戰場搬到了手機上,各自透過簡訊對對方展開惡毒的攻擊,辱罵,威脅,以此發洩心中的憤怒。

在簡訊裡,張凱直言楊芬是個下三濫不要臉的低素質女人,而楊芬則罵他是公務員隊伍中的流氓,玩弄女孩自作孽不可活。等等等等。

6。

事已至此,楊芬也感覺和張凱走到一起的希望越來越渺茫,如果說她此前對愛情和婚姻還有一絲幻想的話,那麼現在完全變成了恨,以及骨子裡一股強烈不服輸的較勁兒。張凱也清楚,辱罵發洩不能解決實質性問題,因為楊芬一直威脅找他領導,走投無路之下,他只好放下面子,主動向分管副廳長報告了自己與楊芬的戀愛糾葛。

副廳長震驚之餘叮囑他,一定要慎重處理此事。

2010年1月15日,楊芬經歷了非同尋常的十月懷胎後生下一子,親眼看到兒子的那一刻楊芬流淚了,這眼淚中出來喜悅,更多的是難言的酸楚。而張凱在辦公室收到簡訊,得知自己當上了父親的喜訊後,趕緊躲進洗手間,大哭了一場。他垂著頭喃喃自語:

“這個瘋女人,她究竟幹了什麼呀?”

張凱沒有去看望楊芬和出生的兒子。但是幾天之後,楊芬就打來電話,向他索要生兒子的費用以及兒子的撫養費,作為法學博士,張凱自然清楚,這個兒子一旦出生,那自己就無法逃避責任了。於是在兒子出生後的第五天,他給楊芬轉了兩萬三千元錢,不久,又轉給她一萬二千元。

一些朋友勸他豁達一點,和楊芬結婚。但張凱考慮到兩人是因愛生恨,感情早就消耗殆盡了,斷然拒絕。兩次撫養費之後,張凱並沒有清淨很久,兒子剛滿月,楊芬就發起了新一輪的進攻,這次她不是為了錢,而是要為兒子向張凱討要名分。

楊芬軟硬兼施,逼著張凱跟她辦理結婚登記,並且聲稱領完證給兒子上了戶口之後,她就主動與張凱離婚。

張凱被糾纏的沒有退路,就懷疑兒子並非親生的,由此來加以回絕。誰想如此一來,楊芬的底氣更足了:“我們一起帶孩子去做親子鑑定吧,如果兒子不是你的,我絕對不糾纏你。”

2010年3月中旬,張凱和楊芬帶著孩子來到上海的司法鑑定科學技術研究所,辦理了鑑定手續,並且當場採集血樣。兩週之後,鑑定報告出來了:張凱確係楊芬所生孩子之父。

目睹了這份權威結論,楊芬笑了。張凱卻一言不發,但他明白孩子是無辜的,也的確需要一個合法的身份,基於這種考慮,加上楊芬承諾的“給兒子上完戶口就離婚”,5月19日,張凱違心的與楊芬到鼓樓區民政局登記結婚了。

7。

拿到紅本本的那一刻,楊芬顯得很興奮,可張凱卻絲毫沒有喜悅的表情。楊芬見狀又說:“我們有這麼可愛的兒子,現在又是合法夫妻,你應該高興才是呀。”

“好了好了別說了,我不想聽這些。你呢,抓緊時間給孩子上戶口,上完戶口後就抓緊時間兌現承諾吧。”張凱表明態度以後,當即與楊芬分道揚鑣,各自回家了。

結婚本是一件值得慶祝的事,可張凱領證的那天晚上,卻在悔恨糾結中的淚水中度過的。與此同時,楊芬也在經歷著心靈上的折磨,她原本以為張凱會看著兒子的份上接受和自己結婚的事實,但是目睹了張凱那極不情願的表情和隨時想要逃避的行為之後,她才知道自己錯了。可是楊芬是個倔強的女子,她註定不會就此服輸的。

辦完結婚登記以後,她再也不提協議離婚的事了,張凱催她兌現承諾,楊芬反問:“我現在還在哺乳期,怎麼離婚呀?我和你結婚,難道就是為了再拿一本離婚證嗎?”

楊芬的反悔導致雙方的矛盾再一次被激化,接著兩人又開始透過電話,簡訊相互爭吵,口不擇言地相互辱罵。罵戰持續大半年以後,張凱再也無法忍受了,他決定走法律程式來解決這個棘手的問題。

2011年2月16日,張凱來到鼓樓區法院起訴離婚,在向法院遞交的長達4頁的起訴書中,他陳述了與被告楊芬相知以及發生關係的經過,並且指出楊芬為了達到結婚目的,不擇手段,故意把受孕期說成安全期,這才導致原告在一時衝動之下不設防中招,事後多次好言相勸,但被告一次次的出爾反爾,用讀者裡的孩子逼著原告登記結婚。承諾孩子上完戶口就離婚的被告,拒不協議離婚,如今兒子已滿週歲,原告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提起訴訟,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起訴書的最後,張凱特別提到:被告是有文化有身份的人,明知道強扭的瓜不甜,卻非要強扭;捆綁不成夫妻,卻非要用懷孕生子來牢牢捆綁,被告的所作所為是任何一個有獨立人格的男人所不能承受的。

接到法院的應訴通知和相關法律文書之後,楊芬根本不認可張凱在起訴書上對她的指控,楊芬稱,發生關係是原告主動的,被告懷孕之後,原告不光不體貼,還多次迫使被告打掉孩子,在期望值落空以後,原告為了不使自己的仕途受到影響和被告登記結婚,原告作為國家公務人員,應該在婚姻戀愛上持慎重態度等等等等。

這個故事沒有結局,兩個人註定都是輸家,讀者朋友們,你們怎麼看待這件事呢?歡迎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