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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好人是做給別人看的嗎

作者:由 水和魚的距離 發表于 易卦日期:2021-10-15

過猶未及的意思是什麼

老好人是做給別人看的嗎

在外做好人,回家發脾氣,這種人或許可以這樣理解:從自體的角度講,他需要讚美、認可、承認,所以,在外做好人,是為了獲得外人的支援和認可。像大女人30出頭喪夫,她必然感到弱小無助,那她只能‘做乖乖孩’,來獲取外人的關注和支援及認可。注意,如果順利,當然,能獲得一定的高興和滿足,但,背後,卻是基於恐懼、孤獨、弱小的。所以,這並不是平常人們理解的‘喜歡這樣’,倒更像是無奈之舉。回到家,就會出現‘遷怒現象’,怪家人無用,才讓自己在外巴結人,吃屁。的確,他在家發火,有一定的道理,因為,他在外努力維持,‘還不是為了家?!’在外其實自己也受傷,但還是堅持做了笑面人,為了‘某種利益(比如支援、同情、幫助、認可等’)。回到家,家人其實是‘利益享受者’,潛臺詞:‘我在外受了那麼多憋屈,還不是為了操心你們?!’所以,回家對這些‘寄生蟲、依賴者、又幫不上忙’的人發火,就顯得‘自然、正常’多了。

這個,自體心理學,有揭示。‘自體缺陷,自體受損’。

不過,我常常看到人們解釋自戀為‘自私自利’,這就誤導人了。所以,我以前多次疾呼:“弄反了、過猶未及、馬太效應、適得其反……”因為,這些人這種行為的背後,是空虛、脆弱、弱小、恐懼、不能承受之重。

上面提到,這種人,回到家,把家人看成是‘負擔’,是‘還不是為了你們’。這也看出,這種人,有一種被剝削、被吸乾、被抽取的感覺。從‘自體客體’講,他還是小孩子的時候,被父母要求,被父母‘利用’,和被父母寄託厚望。

自戀者,看似‘自我中心’,看似‘只愛自己’,其實,他背後有個‘抽水機’,他一直在‘被榨取’,或者一直‘操心、被利用’。

就像某心理學家所說:‘自戀者愛自己,就像愛他人一樣無能。’而用NLP的原則,自戀者,其實在採取他的最佳選擇(不得已啊)。

小時候,我被父親突然安排考完三中,面臨如果考不上,就無學可上的危險。而父親只用了‘再說唄’,就繼續睡覺。當時,我很無助、害怕,就自虐式的,當起了‘乖乖孩’,也就是當起了好人,什麼活都幹,也不計較吃穿。我這個‘好人(乖乖孩)’,背後是‘被拋棄的恐懼’。

你說,一個人,在外‘當好人’,你喜歡當好人嗎?你噹噹試試?對,你看著都累。你是很難像他一樣,那麼做‘好人’的。他竟然做成了,還被你嫉妒地說他‘自私自利’,他容易嗎?他不簡單啊。

昨天,我就想那個案例:說,某小孩子,在過一個墳場時,害怕,被父親斥責為‘沒用的膽小鬼’。從此,這個孩子,怕墳場,怕死亡。

怎麼回事?這個孩子,多次想‘不膽小’,他試圖一個人穿過那墳場。就算一個人穿過了墳場,那又何必呢?何必走這個形式呢?這不成了‘做樣子的“假自體”’了?(這不就是‘自戀’者的行為嗎?)

這小孩子,因為害怕墳場,而被父親‘嫌棄’,他為了表現給父親看,為了不讓父親嫌棄,就不顧‘裡子’,只顧形式地,帶著極端恐懼去自己穿越墳場。我們說,這孩子很‘有志氣’,可是,這是不是有點‘重形式’?(做給人看,求認可,求讚美,這不就是自戀行為?)

我們來探究探究,一個孩子,怎樣才能算‘不怕墳場’?首先,怕,很正常,誰都怕。那,孩子應該知道,怕,並不丟人。可以怕,不丟人,不要逼他。他自己就會去模仿探究那些不怕的人,並且因為逐漸地不怕了,感到自豪,了不起。——注意,這是有‘內在補償性’的,他自己的自豪、了不起的感覺,極大地獎賞了自己。那,他就不需要外部的認可、讚美了。

我們對比上述小孩,他強迫性地,去走墳場,就是因為不服氣父親的嫌棄、鄙視,但走過之後,他極大的恐懼、付出,讓他需要補償,而這個補償,是外部的,需要父親給予。如果父親沒有及時地給予,小孩子,就有一種‘虧、怨、不服氣’的心理,這種‘負面心理’,就是一種內耗,而不是給養。

自戀者,往往都有顯赫的成績,但內心卻枯竭。因為他做事,是給‘父母、外人’看的,常常是因為‘不服氣被鄙視’,從正面說,就是需要證明自己,潛臺詞:‘你們小看我,你們嫌棄我,我就要證明給你們看,我不是你們想象的那樣。’用好聽的詞說,這叫‘有志氣’。但證明了之後呢?這個付出、這個硬撐,值得嗎?我想,如果獲得了期望的認可、讚美,可能還好。可是,‘肇事者’會道歉、認輸嗎?還是會變本加厲?

這個強行個人闖墳場的小孩,將來一定也會恥笑那些怕墳場的人,這不又成了‘誇大自體’了?從父親那裡,獲得不了讚美認可,只能自己去‘製造’了,透過貶低別人,變相地抬高自己。

我曾經很困惑父親的膽小,他辯解了一些理由,我不服氣,就強行示範給他看。像這個,跟上述孩子差不多。我‘很有志氣’地,做了很多事,有許多,就是要‘做給父親看’。但,這個做事,我的付出,並沒有多少‘內在獎賞’。所以,我後來看到‘膽小怕事’的人,就譏諷斥責,難道?這裡面,有變相要補償的意思?有尋求心理平衡的意思?(因為我自己有巨大付出,而沒有獲得內在補償,外界補償也不夠,所以,心理不平衡。這種情況下,就有一種慾望:‘讓你也嚐嚐我當年的滋味。’我斥責他們膽小鬼,是一種負面情緒的發洩,有一種破壞力。除了破壞衝動外,還有什麼正面要求麼?這裡,有個非常重要的問法:‘別人怎樣的反應,我會感到舒服?’不問不知道,一問嚇一跳:原來,我希望對方,能像父母一樣,安慰我,安撫我。——我簡直佩服科胡特了,他天才地說,這是‘自體客體移情’)

哦?當時不服氣,覺得自己被冤枉了,被誤解了,所以,我非要‘證明’給他們看。這裡面巨大的付出,裡面有很多的委屈、賭氣,如果最後得到了‘補償性地認可、讚美’,倒還好。但如果不足,就會有破壞性的衝動。哦?這裡要提一提,似乎光讚美認可,還不夠,那種安撫、安慰,還是很需要的。這有什麼區別?我們換個例子,或許能說明:假如某人羞辱了你無能(於某事),你不服氣,最後擊敗了他。他認輸了。但這並不能完全彌補你,最好,對方能安撫你,對你道歉,對你示好。如果,你僅僅是打敗了他,他灰溜溜地認輸跑了。那,你可能會落下一個毛病,今後,你經常去羞辱別人(關於這個方面的事)。而若那個被你打敗的人,對你道歉,安撫,讓你化解了‘怨氣、仇恨’,你就明白,對方是沒有惡意的。你就沒有了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