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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動口別動手,把人推倒致死要判刑

作者:由 濟南刑事律師張海偉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26

無意致人死亡要判刑嗎

2022年2月23日晚上,被害人王某某酒後來到被告人李某某妻子經營的“某某香菸店”,被害人電話邀約被告人李某某回來吃火鍋,並稱若不回來就在香菸店裡住。被告人李某某回到香菸店並隨被害人王某某到旁邊的小毛驢驢肉火鍋店(芒市廣臘亮街),後被害人稱自己的錢丟失在香菸店內。被害人王某某的行為引起被告人李某某不滿,遂在小毛驢驢肉火鍋店內和被害人發生爭吵,當晚22時30分,被告人李某某在爭吵時用手推搡被害人王某某至其仰面跌倒且後腦勺部位著地,王某某倒地後用手抱住後腦勺部位側躺在地上,2分鐘後,店員將王某某扶起,22時36分,雙方離開火鍋店。次日12時許,被害人王某某妻子發現被害人在家中臥室床上死亡。經芒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被害人王某某額葉腦挫傷符合頭部減速性運動(對沖傷)形成,骨折線由枕部向額部放射,符合摔跌形成。其死因系顱腦損傷死亡。

君子動口別動手,把人推倒致死要判刑

對於本案,刑事律師張海偉評析道

1、李某某的行為如何定性?

李某某雖然沒有故意傷害被害人王某某的想法,更沒有預謀殺害被害人王某某的想法,但其由於過於自信或疏忽大意對被害人王某某進行了推搡 推搡後被害人王某某後腦勺著地,李某某的過失行為導致被害人王某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2、李某某會受到怎樣的法律懲罰?

按照法律規定,過失致人死亡罪應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案發後,李某某自願認罪認罰,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從寬處理。法院最終判決被告人李某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是完全符合法律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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