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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病人治不好病的時候應該埋怨醫生嗎?

作者:由 鐵劍幫幫主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1-28

病一直看不好怎麼辦

有些病人治不好病就埋怨醫生,甚至還有狂徒揮刀砍向醫生。那麼,醫生真的有過錯嗎?

當病人治不好病的時候應該埋怨醫生嗎?

或許並沒有。醫生只是醫療鏈條上的一個齒輪,並不是全部的醫療系統,也不能代表全部醫療系統。可以說,醫療系統有自己的限度,並不能醫治好所有的疾病,也不能保證把到醫院治療的病人全都治好。這是治病救人的前提條件,而不是逃避責任的說辭。

病人到醫院治療,盼望著治好了病,即便治不好,也不一定要找醫院和醫生的責任。但是,有鑽牛角尖的病人,以為治不好病就一定是醫生的責任,而他們遇到的醫生也就成了“庸醫”,需要和“庸醫”講理。但是,醫院的體系已經非常健全,病人已經失去了話語權,當然也就不可能對醫生講理了。即便講理,醫生也不會聽。於是,病人面對冷冰冰的醫療系統,無處申訴,無處發火,也就只能對著醫生髮火了。

醫生並不能為整個醫療系統背鍋,也不能為醫院背鍋,但是病人總是認為看不好病和醫生有直接的關係。醫生就是直接診治病人的人,要是把治不好病的責任推卸到醫院或整個醫療系統上,未免有著逃脫責任之嫌。醫生以治病為職業,應該有濟世活人的理想,治病救人,救死扶傷,全心全意為病人服務。但是,一些醫生有一種官僚的嘴臉,趾高氣揚,以領導自居,就讓病人們看不起了,甚至一些病人對他們直接懟過去,算是一種個人意見的表達,也是一種反抗。病人交錢看病,醫生掙工資治病,按理說,應該公事公辦,不會有太多的責任歸屬。但是,病人很多,什麼脾氣的都有,甚至有胡言亂語的,弄得病人家屬都不正常了。要是這些不正常的人和醫生對話,那麼,醫生應該怎樣應對呢?

當病人治不好病的時候應該埋怨醫生嗎?

醫生們不容易,起早貪黑,非常辛苦。他們掙著工資,要盡心盡力。有的醫院醫生醫術高明,條件卻不太好,但人滿為患;有的醫院醫生醫術不高明,但環境很好,服務也很到位。那麼,人們究竟應該怎樣選擇呢?當然會選擇醫術高明的醫生了,哪怕排隊也要選擇。畢竟,病人是看病去了,不是療養去了。要是醫生看不好病人的病,就會讓病人白花錢。病人認為自己賠了,卻無法找醫院或醫生申訴。當然還有病人在醫生的搶救下活不過來的時候,病人家屬接受不了,就要對醫生揮刀或者飽以老拳。醫生可以理解病人家屬的心情,但是責任不一定出在他們身上,很可能病人有了突發疾病,送得晚了,也就錯過了最佳搶救時機;也可能是病人已經病入膏肓,醫生也無力迴天了,抑或許病人送到醫院的時候已經死亡,就是神仙也救不活了,就更別提醫生的救治了。還有的病人家屬對病人十分重視,把病人交到醫生手中,就是希望醫生能夠救活他,讓他多活一些時日。但是,囿於醫療條件的限制,藥物的限制,醫生水平的限制等,並不能保證把每一個病危的病人救活。於是,醫院為了擺脫責任,就讓病人或病人家屬在手術前簽字,在用一些有副作用的藥物之前簽字,在用高昂的進口藥的時候簽字,不然就不會動用醫療資源治病。看似公平合理,但其實雙方並不對等。

病人沒有什麼話語權,只能簽字,要是不簽字就得不到有效治療,而且到所有的醫院都要簽字,簽字之後才能獲得醫療資源的救助。而醫院方面經歷了太多病人的胡攪蠻纏,也曾經賠付過一些醫療事故中的病人或病人家屬,早就學聰明瞭。在做手術前讓病人簽字,其實已經隱含了一個條件,那就是如果出現醫療事故,醫生是沒有責任的。畢竟,手術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比較多,容易出現問題。而病人並不能有什麼知情權,畢竟病人不懂醫療技術,也不懂自己的身體構成。於是,病人只能“任人宰割”,只能聽醫生的。要是醫生獲得了絕對權威,病人就沒有什麼申訴的可能了。要是醫生和病人促膝長談,把事情說明白了,也就沒有什麼太多的怨恨了。只是,整個醫療系統比較強勢,弄得制度很冰冷,責權劃分明確,當然也就不會讓醫生放下身價和病人交流責任歸屬問題了。

當病人治不好病的時候應該埋怨醫生嗎?

病人治不好病可能是疾病太重,或者是新的疾病,沒有特效藥治療,抑或是醫院的醫療條件不好,醫生沒什麼經驗,當然也可能沒有對症下藥,甚至吃錯了藥,當然也就治不好了。而絕大多數治不好的疾病都是疾病本身的原因,和醫生的治療關係不到。雖然有一些庸醫充斥醫院,也有一些腐敗醫生專門收受紅包,但並不能以此否定醫生全體,也不能以此否定整個醫療系統。

醫生是救人的,不是殺人的,而他們自己也不應該被殺,被打,被羞辱。希望制度層面給醫生應有的尊重,也希望醫療系統反腐同時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