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曲藝

“保價雙十一”也有消費陷阱?下單前先向客服問清這件事

作者:由 瀟湘晨報 發表于 曲藝日期:2023-02-01

雙十一是誰先提出來的

距離11月11日還有不到一月的時間,各大電商平臺和商家早已開始了雙十一大促的籌備工作,但不少消費者近期網購卻並不踏實,“現在買會不會比雙十一貴?”“商家到時候會不會退差價?”對此,不少商家推出了保價服務,記者注意到,商家的保價服務也有一定漏洞,消費者購買時需謹慎。

據天貓官方訊息,今年的天貓雙11預售將於10月24日晚上8點開始,相比往年10月20日或21日啟動預售,今年雙11縮短了預售時間。售賣期還是分兩波進行:10月31日晚8點-11月3日是第一波,11月10日晚8點-11月11日是第二波。

目前,多數商家均已推出了保價服務。不過,記者注意到,多數店家對於保價服務的範圍界定不一,且保價政策往往不會直接標示清楚,還需消費者進一步諮詢才能瞭解詳細情況。

例如,記者諮詢一家女裝店,客服表示,此時下單可享受30天的保價服務,30天內如果商品降價,將會退還差價,消費者只需提供訂單記錄聯絡客服即可。不過,記者進一步詢問如果雙十一期間店鋪發放了優惠券使得商品成交價格降低的話,是否可以補因優惠券而產生的差價。客服則含糊表示,還需根據雙十一的具體促銷政策來看。

“保價”即消費者購買的產品,在承諾的保價期間若價格下降,則商家賠付消費者多付的差價,但是結合往年經驗,保價似乎也不保險,有消費者發現自己購買的商品降價了,去向商家尋求補償時被拒。客服的理由通常是,店鋪和平臺優惠券、限時活動以及贈品等均不在保價範圍內。也有商家為了規避保價規則,下架原商品,重新上新的購買連結或者只是更改商品名稱。

“我去年雙十一之前買了個平底鍋,當時店鋪說會有保價,雙十一的時候我買的這款鍋沒有直接降價,但店家發放了大額優惠券,再疊加平臺紅包,最後雙十一的價格要比我買的時候便宜了幾十元。”消費者曉雯告訴記者,她去找商家申訴保價時,商家稱店鋪優惠券和平臺紅包不在店鋪的保價範圍內。

“消費者在某平臺向商家購買商品,雙方建立了網路購物合同關係,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商家在消費者下單前作出保價承諾,則應在其作出的承諾範圍內對商品價格進行調整時為消費者提供保價服務。”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易旭表示,此前就有消費者與商家因保價政策產生分歧的案例。

相關案例顯示,因紅包和優惠券是商家一方的一種優惠政策,是一種虛擬權益,但與商家或平臺直接發放的優惠券不同的是紅包因使用者的領取或使用的方式不同,最終享受的優惠力度並不相同,如會員紅包是在享有會員資格領取優惠券才能在特定商品消費中使用,積分紅包是根據使用者消費積分情況而獲得,即便是滿減紅包,也存在消費者湊單情況不同導致紅包使用後優惠力度不同,因此這種情況不能被商家或平臺所控。所以消費者以此為由主張商家履行保價服務的,未獲得法院支援。

易旭建議,如果消費者在電商平臺“保價”期購買商品並發現出現降價時,可以透過以下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1)提前對商家標明的保價承諾進行截圖,儲存相關證據;

(2)購買前要詳細瞭解優惠規則與保價政策,諮詢客服商品保價的細節,客服答覆的承諾具有法律效力,同樣可以截圖留底;

(3)發現購買產品出現差價問題,第一時間與商家確認並申請退價;

(4)商家不受理退差價申請,可以到平臺商進行投訴;

(5)撥打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熱線,提供相關證據讓其介入處理;

(6)也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維護自身權益。

瀟湘晨報記者申瀟軼

新聞線索爆料通道:應用市場下載“晨影片”客戶端,進入“晨意幫忙”專題;或撥打晨影片新聞熱線0731-8557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