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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亂象頻出:一些網路主播為何甘願做“滾刀肉”

作者:由 環球網 發表于 書法日期:2022-04-12

網路滾刀是什麼意思啊

直播亂象頻出:一些網路主播為何甘願做“滾刀肉”

無論從監管的角度還是力度來說,相關部門都對網路直播行業提出了相當嚴格的要求,但頻繁出現的亂象似乎與政策的重壓導向並不相稱。

究其原因,網路直播的即時性、廣泛性和互動性導致監管難;相關規範性檔案層級較低,對違法人的威懾效果有限

□ 本報見習記者 韓丹東

□ 本報記者 趙 麗

來自全國50多家網路直播平臺的代表近日在北京發起倡議,落實平臺主體責任,共築清朗網路空間,傳遞社會正能量。這也是處於輿論漩渦中的網路直播界聯合起來,首次正面迴應社會關切。

就在此前幾天,網路直播接連被曝出問題——2016年12月29日下午,四川省成都市一名網友在某直播平臺上直播吸毒,今年1月3日,警方將直播中的男子肖某及其同伴劉某抓獲;2016年12月30日,安徽省靈璧縣的沈某某為吸引粉絲,在澡堂洗澡的時候,利用手機在自己的微博上直播了澡堂洗澡鏡頭,一些女子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曝光。2017年1月3日,沈某某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目前,警方依法對其作出行政拘留4日的處罰。

網路直播亂象被曝光,直播平臺迴應、相關部門重拳治理,類似這種亂象與治理交織的態勢,成為網路直播行業在2016年的一大特點。

社會最關心的問題是,在一批規定相繼出臺、一批平臺和主播被處罰的背景下,網路直播亂象為何仍難絕跡?

亂象不少

毫無疑問,網路直播是2016年網際網路空間的一大熱門,併成為風生水起的行業之一。

網路直播自誕生以來,就是投資者爭相搶佔的行業“風口”,是娛樂明星互動漲粉的最快方式,甚至成為一些普通人一舉成名年入百萬的新途徑。

據不完全資料統計,2016年先後出現過兩百多家直播平臺,雖然在激烈的廝殺中所剩無幾,但活躍的還是有數十家,其中比較火的包括鬥魚、花椒、映客、YY、全民、虎牙、熊貓等。

據《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6月,網路直播使用者規模已經達到3。25億,近一半網民觀看過網路直播。

然而,在爆發式發展的同時,一些網路主播開始以各種“搏眼球”的表演獲得高額經濟回報,各種涉黃、涉毒、涉暴等直播內容層出不窮、屢禁不止。

2016年一年,網路直播亂象似乎完全停不下來。

2016年1月10日晚,名為“放縱不羈123”的男主播開通一個名為“直播造娃娃”的平臺。直播過程中,不少網友直接@了警方。對此,直播平臺迴應稱,平臺管理員已在第一時間封停了“直播造娃娃”的直播間,並向警方報案。

2016年2月24日晚,網路主播“郭mini”在直播期間突然脫掉衣服。而在此事發生前一週,涉事網路直播平臺剛剛釋出全新主播管理條例,其中明確規定了主播著裝及行為。

……

2016年11月初,一段影片在網上流傳,影片中兩名男子在網路直播平臺上直播做慈善,安排四川省涼山州某村村民站成兩排,隨後給村民發錢,而在直播結束後,這些人又從村民手中把錢拿了回來。

2016年12月17日,廣東省中山市警方偵辦了一起利用網際網路直播軟體傳播色情淫穢資訊的案件。軟體“LOLO直播”透過網路直播進行淫穢表演,換取觀眾打賞,上線10日內便完成交易5萬宗,獲利達130萬元。

2016年12月29日,肖某做出了一個驚人的舉動:他在自己的直播賬號上直播吸毒,過程長達30多分鐘。5天后,肖某在德陽一家美髮店內,被民警抓獲。

這些只是2016年被曝光的網路直播平臺亂象,可謂冰山一角。

重拳頻出

針對網路直播亂象,相關部門頻出重拳。

2016年4月,文化部下發第25批違法違規網際網路文化活動查處名單,“網路主播黑名單”制度進入公眾視野。

2016年7月,文化部又出臺《文化部關於加強網路表演管理工作的通知》,鬥魚等26個網路表演平臺被查,16881名違規網路表演者被處理。

2016年9月9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關於加強網路視聽節目直播服務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重申廣電總局的有關規定:直播平臺必須持有許可證,未取得許可證的機構和個人不能從事直播業務。

2016年11月4日,國家網信辦釋出了《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要求實行“主播實名制登記”“黑名單制度”等強力措施,同時明確提出了“雙資質”的要求。國家網信辦要求,不得利用直播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破壞社會穩定、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傳播淫穢色情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網際網路直播服務製作、複製、釋出、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資訊內容。

同年12月1日,《網際網路直播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後,不少直播平臺的違規賬號被封。據瞭解,目前針對未取得網際網路新聞資訊服務資質並從事此類業務的賬號,快手直播封停了103個;花椒直播封停了70個;一直播清理下線各類違規節目2458個,封停違規賬號3124個;六間房封停違規賬號1228個;360水滴直播關閉了存在洩露隱私隱患的直播節目662個。據北京市網信辦負責人介紹,北京市網信辦已對屬地一些直播類網站在從事網際網路直播服務中存在的大量違法違規行為提出嚴厲批評,並責令網站限期予以整改。

2016年12月12日,文化部印發《網路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規定網路直播平臺要有許可證,網路主播也要進行身份證實名註冊。

如何根治

相關部門的規定不可謂不嚴格,然而,重拳治理之下,為何仍有人“頂風作案”?

對此,中國傳媒大學政治與法律學院法律系副主任鄭寧的分析是:“直播平臺及網路主播利用觀眾的窺私和獵奇心理,謀取經濟利益,生產了大量色情、暴力、侵犯他人隱私權、版權的內容。雖然國家網信辦、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文化部相繼出臺系列規範網路直播的規範性檔案,但仍有大量違法現象出現,一方面說明這些監管措施落實得不夠到位,另一方面也說明這些規範性檔案層級較低,不能設定處罰,對違法人的威懾效果有限。違法成本低、收益高,導致一些人願意冒險違法。”

“無論從監管的角度還是力度來說,相關部門都對網路直播行業提出了相當嚴格的要求,更有人預言‘直播風口已過’,小的直播平臺將在這一輪市場競爭和政策監管的雙重壓力下直接出局。然而,我們發現一些直播平臺仍出現‘直播吸毒’‘澡堂直播’等亂象,似乎與政策的重壓導向並不相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後研究員劉笑岑說。

對於這種“不相稱”現象出現的原因,劉笑岑作了具體分析:“一是由直播產品本身的特質所決定的。直播作為網際網路世界的‘新物種’,其最大特點就在於即時性、廣泛性和互動性,即使在事前做好了對主播的實名制措施和對直播內容的備案,仍不能從根本上杜絕直播內容中不良資訊的出現。”

劉笑岑分析的第二個原因是,網路直播作為“流量入口”,其盈利模式尚未完全走出“野蠻”階段。網路直播是網際網路時代“眼球經濟”的代表性產品,其“去中心化”的商業模式使得人人都有可能在某一刻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並透過“打賞”獲得鉅額收益。然而,能夠在短時間內聚集大量關注的人員和話題往往兩極分化:要麼是一些優質大IP帶動的熱議風潮,要麼是一些逾越法律底線的行為,這就使得不少人願意為了高收益鋌而走險。

“第三個原因是網路直播領域尚未形成有效的行業自律。”劉笑岑說,對於直播領域的監管,除了依靠主管機關通過出臺規定和定期檢查外,更多還需要藉助行業自律的路徑實現。然而,目前行業自律收效尚不明顯,這也與直播行業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各平臺將更多精力用於“攻城略地”有一定的關係。

這些問題如何解決?

鄭寧建議加強社會共治:政府部門監管、行業自律和企業自律相結合,建立健全信用監管機制,將違法直播平臺及個人納入信用記錄,並在各部門間共享資訊,加大違法成本。完善實時監測和投訴舉報機制,有效查處違法行為。

劉笑岑也認為,有必要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長效發展機制。此外,她還建議網路直播平臺完善內部管理制度,包括健全資訊稽核和資訊保安管理機制、不斷提升技術保障能力、配備內容稽核、舉報處置等方面的專業團隊,同時加強巡查力度及對應急事件的及時處置,防止不良資訊進一步擴散。

“同時,要引導鼓勵直播行業向專業化、垂直化領域發展。”劉笑岑說,成熟的直播商業模式是打造專業垂直性領域的服務平臺,在吸引特定社群使用者的同時獲取廣告利潤。有關部門和行業組織可以在整頓直播亂象的同時,正向鼓勵優質內容的健康發展,給市場順利轉型提供導向。

製圖/李曉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