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選舉委員會如何成立
二審劉鑫敗訴,喜提比一審敗訴大好幾倍的排面!曾經的李頂流和吳頂流塌房都沒像劉鑫這樣全網轟動,人人唾罵。
畢竟吳頂流和李頂流是私德問題,劉鑫除了私德問題,還有一項:對救助過她的江歌的背信棄義。在國人樸素的觀念裡,江歌是因為幫助劉鑫而花季凋零,劉鑫不僅沒有絲毫感激和愧疚,還反手狠狠地往江歌身上插刀,這真不是人能做出來的事!
劉鑫、律師、劉鑫的一眾支持者為了給劉鑫翻案可以說嘔心瀝血,花錢調卷宗,翻譯,從浩如煙海的資料中歸納總結有利於劉鑫的不利於江歌的……
最後劉鑫和律師躊躇滿志地扛著79條證據,走進莊嚴的法院。劉鑫以為自己這一次可以一雪前恥,其律師也以為自己這一次能夠打破從業這麼多年竟然無一次勝訴的魔咒。
二審劉鑫輸得徹徹底底,劉鑫和律師當初提交的證據得以公開,看了簡直要把人笑岔氣。
難怪輸得底褲都不剩,原來劉鑫和律師提交的證據不是其支持者在官媒下面的空瓶截圖,就是陳世峰這個S人犯的脫罪供述,要不就是斜眼證人提供的江歌媽媽的個人隱私……
最可笑的是法官對劉鑫方提供的這些證據的認定,不是“真實性不予認證”,就是“內容與劉鑫的證明目的無關”,要不就是“與本案不具有關聯性”,再不就是“真實性無法核實”……
最令人噴飯的是劉鑫特別提供了斜眼證人的書面證詞,希望證明是江歌媽媽先口出惡言,且已涉嫌刑事犯Z……
法官認定的是:斜眼的身份不明,與劉鑫關係密切,其證言的真實性存疑,且與本案毫無關聯。
可笑吧!劉鑫支持者中還有一資深律師鼓動劉鑫赴櫻花國找陳世峰和陳世峰的老乾媽,還有什麼木村警官來做證,不知此次他看了法官對劉鑫提供證據的認定,會不會默默地把那篇文章刪除。
劉鑫和其律師提交的證據,任誰都能看出來與劉鑫侵害江歌生命權案一毛錢關係都沒有,劉鑫們卻裝模作樣,熱火朝天地忙活了近一年時間。
不知道他們單純是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常識,還是就是拖,能拖一天就能多攻擊江歌母女一天,以洩心頭之憤,能拖一天劉鑫就能多收割點韭菜,不用自掏腰包付賠償金。
而今江歌案終於塵埃落定,劉鑫們也是強弩之末勢不能穿魯縞。
就看當初一口咬定“賠一分錢都多”的劉鑫,如何面對以後支離破碎的人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