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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作者:由 安安聊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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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元時期,在多元文化並存的背景下,儒士群體的生存狀況經歷了複雜的變化,學官作為儒士的升遷途徑之一,被大多數儒士所認同,並對社會的發展起到重要作用。

元朝以前學官的設立及學校教育的發展,自夏商周時期政府便重視學校教育及對學校的管理,學官的設立便因此產生。春秋時期私學教育的發展對後代影響深刻,魏晉、隋唐和宋代的學校教育存在官學和私學兩種模式,學官的設立也存在中央和地方兩種等級,中央學官主要是國子學中的教官,負責貴族子弟的教育及祭祀等職責,偶有參與中央決策及供皇帝諮詢的職能,地方學官主要負責地方學校及書院的教育。

隋唐、兩宋時期學校教育以科舉考試為目的,為中央政府輸送人才。不同的朝代,學官的設立、品秩及人數、薪俸等與政府對教育的重視程度和科舉制度的實施有關。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一、

元代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

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是在元世祖滅亡南宋以後,參照北方地區的學官制度開始設立,此後一直沿用到元朝滅亡。因此,北方地區學官制度的形成對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具有借鑑意義。

蒙元時期,隨著蒙古人入侵滅亡金朝,在北方的統治穩定,即大蒙古國時期,由於戰爭時期,軍事討伐頻繁和對儒家文化認識的膚淺,導致北方地區的學官制度蕩然無存。忽必烈即位後,隨著對中原文化認識的深化和藩府舊臣許衡、劉秉忠等儒士的勸誡,認識到國家初定,文治缺失,提出祖述變通

”,逐步實施漢法政策,恢復儒學教育。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中統二年設提舉學校官管理儒學教育,這是在軍事討伐結束,北方統治穩定後,恢復學校教育的非常舉措,同時也體現了元政府籠絡儒士的傾向,對學校教育及學官制度的恢復有一定作用,但並無具體措施。元政府設立的提舉學校官是按路設立的,學校教育及學官的設定有了進一步的具體措施。

至元二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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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設立諸道的提舉學校官,並且由於提舉學校官的重疊冗亂,朝廷裁減官員,對提舉學校官進行整合,至此,路、府、州、縣地方官學體系的建立完整起來,從而對學官的設定也進一步整合、規範,學官體系建立完備。

對北方學官制度的規範,結束了宋末元初戰亂時期學校教育廢止、管理混亂的狀況,對學校教育的進一步恢復和江南地區學宮制度確立奠定了基礎。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忽必烈滅南宋後逐步實施漢法政策,穩定江南地區的統治,為廣泛蒐羅人才,下詔

“南方儒人,若有隱逸德行文章政事可取者,其依內郡體例,各路歲貢一人,朝廷量才錄用。”這些才華橫溢的儒士和南宋時期的官員,很多被任命為學官。這是江南地區學官任用的開始,學官的考核、升遷等一系列制度亦參照北方地區的學官制度開始形成。

首先是學官的任用。江南地區學官的任用雖借鑑了北方地區的學官制度,但元政府也根據江南地區特殊的社會環境,在學官的任用上採取了比較靈活、因地制宜的方式。

其一是透過保舉兼考核的方式。

至元二十一年,江南非進士人員,如有學問、才德兼備之人,可透過地方保舉、上級考核的形式出任學官,即經儒學提舉當面出題考試,考試內容多為儒家經典,再經按察司考核,優秀者可出任教授。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隨著保舉人數的增多,時常出現濫竽充數,被保舉的學官質量下降的情況。大德二年,政府對保舉制度進一步規範,嚴格審批程式,透過保舉兼考核的方法任命學官,是根據江南地區儒士數量眾多的特殊情況釆取的非常措施,表現出學官任用的靈活性,同時保舉的方法能夠起到迅速且有效的恢復學校教育的作用,而且被保舉的學官多是名儒、隱士、南宋遺老。

起到戰後江南初定,安撫及籠絡江南儒士的目的。考核的方法亦能充分的保障學官的質量,避免濫竽充數情況的發生,同樣對學校教育的恢復起到重要作用。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其二是元政府特許學生中的佼狡者出任學官。

延祐四年(規定,由本處教授在學生員內推舉才學優長、行無站缺者,文資正官出題考試,面試經疑、史評各一道,合格即為直學。教授推舉,文資官考核的方法即能避免教授亂用職權,所推非人情況的出現,同時也體現了學官任用的嚴格性。在學生中選拔學官不僅解決了直學一職的缺員問題,而且由直學管理學校及書院的田產、祭器、書籍等事務,以儒治儒,促進了學校教育的發展。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其三是仁宗時期設科舉取士,

由於南人屬於第四等人,科舉考試偏重蒙古、色目及北方人士,江南儒士科舉不第的人數較多,元政府為安撫落榜儒士,減少社會矛盾,對科舉落榜者

“恩授”學正、直諭、教授、山長等職務,在至正年間成為定製。

由科舉不第的儒士出任學官,即緩解了四等人制及科舉定額,偏重蒙古、色目人所造成的社會矛盾,同時也是政府安撫儒士、穩定江南統治的政治需要,對儒士而言雖不能實現透過科舉考試實現進入仕途的政治理想,但基於特殊的社會背景無法改變,因此運用平生所學,教書育人,培養人才,維持基本的生存需要也是退而求其次的最好選擇。

其次是學官的考核和升遷。學官的考核主要是透過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的科目多是經疑、古賦等儒家經典,與科舉考試的內容差別不大。江南地區儒士數量眾多,學官的考核和升遷均比方地區嚴格,且學官員多少的情況較多,導致多數學官滯留,不能順利升遷。學官雖是地方卑職,但其擔任著培養人才的重任。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二、

學官選注巡檢

(一)

元代巡檢的概況

巡檢屬於武官系統,為維持社會治安的官吏,在宋代,

“守臣帶提舉兵巡檢、都檢及提轄兵甲者,掌統治軍旅、訓練教閱,以督捕盜賊而肅清治境。”巡檢主要是協助駐守地方的軍事官員負責訓練軍旅及逮捕盜賊維持地方治安。

巡檢透過考核,有待進一步的升遷,未考滿者任職錢穀官。巡檢從元政府開始設立到大德年間巡檢的考核升遷方式的確立,巡檢任職的時間不斷延長,考核方式日趨嚴格,且巡檢成為官員升職的途徑之一。

這與元朝時期地方反元勢力逐步膨脹,地方治安混亂的情況有關,迫使政府逐步加強對地方的控制,對巡檢一職素質考核及任命漸趨嚴格,以希圖穩定社會秩序,鞏固元政府統治。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二)

元代江南地區學官選注巡檢及原因

元代以學官出任巡檢始於英宗至治元年,全國各地災禍嚴重,百姓流離失所,由於政府救災不利,農民的反抗鬥爭不斷髮生,地方治安混亂,負責維持地方治安一職的

“巡檢”嚴重缺員,元政府開始以學官選注巡檢。

以儒士出身的學官選注巡檢,緝捕盜賊,維持地方治安,在今天看來確實有嘲諷儒士的意味,在以往朝代中也未出現過類似的情況。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但當時江南學官中多數願意服從政府這一近乎荒唐的政策,紛紛出任巡檢,儘管學官選注巡檢之地多數邊鄙、嶺海等環境惡劣之地,但學官依舊欣喜,不辭勞苦紛紛前往。

巡檢本是武官系統,但在元代卻出現以文人儒士出任巡檢,似乎是有辱斯文,但學官卻欣然任命,其原因與政府解決江南地區學官數量眾多,人員多缺少,長期滯留的因素有關,也與學官自身謀求變通,希圖以此路身仕途有關。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三、

元代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弊端

江南地區儒士人數眾多,學田的數量也比北方豐富,且由於南宋時期重視文化教育,因此江南地區的文化更為發達,學校及書院的數量亦比北方多,故而學官制度的形成有其不同於北方的特殊性,但由於南人屬於四等人制中的末等,學官制度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對南人儒士控制的加強,物極必反,江南地區的學官制度也體現了其弊端性。

最大的弊端是學官升遷困難。

由於江南地區儒士人數眾多,而學校教育需要的學官有限,因此政府加重了學官升遷的難度及升遷程式的複雜性,由學正、學錄、教授的升轉政府雖有嚴格的規定,但鑑於江南地區的儒士眾多的情況,學官的正常升遷受到阻礙,常常出現

“窠闕塞滿,調選誠難。”的狀況,因此大多數儒士被固定在一個職位難以升遷。

元代時期,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確立,真的只有好處嗎?

由於江南地區儒士數量眾多,且儒士科舉不第的情況甚於北方,導致儒士出任學官的情況較為普遍。學官的升遷雖有一套較為嚴格的系統,但基於江南地區特殊的社會環境,導致從直學到教授的升迀,時間長,難度大,由教授任滿進入仕途的難度更大,逐步造成學官數量的膨脹和學官正常升遷系統的滯漲,

對學官的個人發展及江南地區的穩定產生不利因素。

江南地區學官制度的弊端性,既有學官制度本身所滋生出的缺陷,例如,由於學官在徭役、賦役等方面享有的優待政策,使得豪富之人濫充學官,侵奪學田的等現象發生;學官作為學田的管理者,貪贓枉法,侵佔學田等行為的出現,同時也反映出政府及統治者重視物質享受,搜刮江南民脂民膏,

對南人儒士呈現出不信任的態度,加強對南人儒士及江南地區的控制,希圖達到穩定社會統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