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歷史

鄭州大年初一就有人打電話問民政局:“能辦離婚不?”

作者:由 大河網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3-01-31

過年離婚民政局上班嗎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蔡君彥

本報訊網上流傳著一種說法:春節是婚姻的“照妖鏡”。夫妻倆的婚姻是否“堅不可摧”,一起過個年就能“現出原形”,過年時親友團聚,各種家務事、瑣事交織碰撞,本該闔家團圓的春節容易“暗流湧動”,弄不好,就會引發夫妻矛盾甚至鬧到離婚。

這不,春節假期剛過完,就有不少“冤家”鬧掰了,據鄭州市民政局相關統計資料顯示,春節後大年初七頭一天上班,鄭州市有191對新人登記結婚的同時,就有160對夫婦辦理了離婚手續,其中,金水區31對,二七區15對。

“大年初一,我們值班的同事就接到一位女士的電話,問有沒有人值班?能不能給辦離婚手續,聽說春節假期期間有人值班,但是不辦結婚、離婚登記,對方可生氣。”鄭州市二七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工作人員對記者說,大過年的,真不知道這位女士和另一半到底鬧了啥矛盾,大年初一就著急要離婚。

“你們春節後啥時候上班?”“啥時候開始辦婚姻登記手續?”春節假期期間,民政部門值班人員多次接到這樣的諮詢電話,其中,有不少是著急辦離婚的。

“每年春節假期後,來離婚的夫婦都比平時多一些。”多位婚姻登記機關一線工作人員表示,春節後來離婚的夫婦,一看臉色就知道,是真鬧了矛盾,動真格離婚,為啥鬧離婚?原因也是五花八門,有的因為女方多年都不願跟男方回老家過春節,讓男方覺得在老家人面前沒面子、傷了自尊;有人因為過年回老家,覺得跟老家人在家產分割時遭遇不公,兩口子鬧起矛盾;有的因為過年時為家庭瑣事、親戚往來鬧些不開心,夫妻倆說著說著翻舊賬鬧離婚;有的因為一方的婚外情在春節期間被另一半發現要離婚……

工作人員對記者說,有一對中年夫婦來辦離婚時,女方的父母也跟來為女方撐腰,堅決不讓女兒再跟著男方受委屈。原來,女方和男方結婚後,死心塌地跟著男方過日子,沒想到,男方竟瞞著女方搞起婚外情,在外面和別的女人連孩子都有了,女方一直被矇在鼓裡,直到這個春節才知道,傷心至極又生氣,孃家人也看不下去了,支援她趕緊跟男方辦離婚手續。

“其實,跟去年春節後第一個工作日的資料相比,今年大年初七的結婚、離婚人數都降了。”鄭州市民政局社會事務處相關負責人表示,去年大年初七,鄭州市共辦理結婚登記337對,離婚登記182對。

本該闔家歡樂的春節,為啥一些婚姻的小船說翻就翻?在工作人員看來,一方面是因為春節期間親友相聚,事務繁多,容易讓人心累,產生矛盾,對夫妻關係是一種考驗,另一方面,也和一些夫妻平時就有隔閡有關,平時缺乏有效溝通,矛盾日積月累,等到春節事多心累時矛盾升級,婚姻危機很容易爆發。

不過,在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看來,雖然春節假期後不少人離婚,但是,牽手的喜悅自然要勝過分手的落寞,“總體來說,還是結婚的多。”據介紹,有年輕情侶趁春節過年時正式拜見了雙方父母,家長都很滿意,催著他們辦婚事,男女雙方就在春節後第一個工作日馬上來領結婚證,“大年初七來領結婚證的新人不多,也在我們的意料之中,因為很多新人想等到2月14日情人節那天來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