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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舉改官”最主要的弊端——以南宋時的一些例子來看

作者:由 肇英 發表于 歷史日期:2021-12-30

迪功郎是什麼意思

南宋寧宗嘉泰三年(1203年)發生過這麼一檔子事兒:

時任“潼川府路轉運判官”【1】的張演(一作張縯),與時任“潼川府路安撫使”的王勳是(同一個州的)同鄉。張演為了兒子張紹曾(時任“監利州贍軍酒庫”)由選人改京官【2】的事情,曾幾次懇求王勳提供一份“舉削”(推薦書)。王勳一直都沒有答應。

剛巧,王勳的兒子王駒(時任“漢州什邡縣丞”)也要由選人改京官,王勳為此求到了時任“提點成都府路刑獄公事”【3】的傅伯成那裡。傅伯成表示:他手裡剩下的一份“舉削”,已經答應時任“總領四川財賦軍馬錢糧、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4】的陳曄,給“利州張監庫”了。倘若王勳能代替他舉薦此人,那他就可以舉薦王勳兒子了。

王勳一聽就樂了——“利州張監庫”,可不就是張演的兒子張紹曾麼?這一舉兩得啊,自己兒子和張演兒子各能得到一份“舉削”,張演求上門的事情也算搞定了。於是他一邊讓部下草擬薦書,一邊立刻通知了張演。

然後,事情壞了。王勳發現,傅伯成所說的“利州張監庫”,根本不是時任“監利州贍軍酒庫”的張紹曾(張演兒子),而是時任“監利州大軍庫”【5】的張燦。於是只得緊急修改薦書。

而等張演得知此事後,認為王勳這是在“玩兒”他,極度失望之下,兩人就此結怨。

【注1:梓州路,南宋孝宗乾道六年(1170年)改稱潼川府路。其轄境大致包括今四川省東部、重慶市西部,及雲南省北部部分地區。南宋時,潼川府路轉運使司,一般不任命轉運使、副使,而以轉運判官為長官。】

【注2:有關宋代選人“改京官”,可參見《宋代“選人”的“改官”辦法(上)》 《宋代“選人”的“改官”辦法(下)》 二文。】

【注3:益州路,北宋仁宗嘉祐四年(1059年)改稱成都府路。其轄境大致包括今四川省成都市、資陽市、樂山市等成都平原及周邊山陵地區。“提點某路刑獄公事”,即該路提點刑獄司長官,也就是俗稱的“提刑官”。】

【注4:南宋時設有淮東、淮西、湖廣、四川這四個“總領”。他們以各自下轄數路的財賦,負責支應轄區內“御前駐紮諸軍”的錢糧、補給,並監視這些部隊。四川總領,即“總領四川財賦軍馬錢糧、專一報發御前軍馬文字”,掌有“川陝四路”的財賦。】

【注5:“監利州贍軍酒庫”與“監利州大軍庫”,都是隸屬於“四川總領所”(四川總領的衙門)的“監當官”。】

“薦舉改官”最主要的弊端——以南宋時的一些例子來看

南宋孝宗朝以後的“川陝四路”——利州路、夔州路、潼川府路、成都府路

此事記載於《續編兩朝綱目備要》(即《兩朝綱目備要》),除了反映出獲取“舉削”(推薦書)之難,更從一個側面揭示了宋代選人(幕職州縣官)“薦舉改官”最主要的弊端——

有背景、有關係的少數選人,可以透過關係網裡的種種利益交換,或快或慢地積累足夠多的“舉削”;

而缺乏背景、關係的選人(亦即大多數選人),則往往歷經幾十年,都難以“五削圓滿”(即湊齊五份“舉削”)、脫離“選海”。

畢竟,連兩宋時那些“一時之名臣”,也難免四處為子侄輩求取薦書的“宿命”。

“薦舉改官”最主要的弊端——以南宋時的一些例子來看

以南宋名臣楊萬里為例:

楊萬里的《誠齋集》裡,約收錄了351封書信。其中大約有三分之一是其為了幫助子侄輩由選人改京官,而寫的“求薦”或“謝薦”書信。而光為了其長子楊長孺湊五份“舉削”,楊萬里就寫了20多封“求薦信”。

但楊萬里的“求薦”,至少還停留在“人情請託”“利益權衡”的層面。更加赤裸裸的交易,在宋代亦不少見——

例如南宋高宗紹興年間(1131年-1162年),明碼標價【6】的薦書買賣,已成了“眾人皆知的秘密”。

又如孝宗淳熙二、三年(1175年-1176年)間,時任“提舉福建路常平茶鹽等事”的胡儔,竟指使下屬為他買妾,以換取他所提供的一份薦書。

【注6:當時的價格,有300貫一份薦書的,亦有500-600貫一份薦書的。而文臣寄祿官(階官)最高一階“開府儀同三司”的基本工資,每月也就100貫(這還得經過省陌和折變……當然了,到了這個級別,基本工資反倒是合法收入中的小頭了)。至於選人裡的“迪功郎”(即改制前的“判司簿尉”階),每月基本工資才12貫。】

這也就難怪南宋人會認為“寒士改官,視為再第”了。

何況,於普通選人而言,這“再第”可比“(進士)及第”難多了。

考進士,除了必須擁有(自家的,抑或他人支援的)一定財力,來保證自己可以維持正常的脫產學習生活外,主要就是自身的努力與運氣了。

而改官所需的背景和人脈關係【7】,則基本有賴於選人的父祖輩,也就是所謂的“拼爹”了。

【注7:通常情況下,倘使有錢而人脈關係不足,就算想花費鉅款以購買薦書,都可能不得其門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