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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百姓需要文學嗎

作者:由 雨中談當代文學 發表于 成語日期:2022-09-06

嘰裡旮旯是什麼意思

老百姓需要文學嗎?這個問題,跟“文學有什麼用”的道理一樣。有人在我關於“文學有什麼用”的文章下面評論說,我的文章是蜻蜓點水。我回復說,我寫關於“文學有什麼用”的文章,實在太多,都說爛了。可能關注我的人,覺得沒什麼,但我覺得說得太多了。其實我還是那句話,時下的文學作品,沒有什麼用處。還有,文學有沒有用,需要用“作品”來說明,而不是我空講大道理。

文學有什麼用,

那你希望文學應該有什麼用處呢?

反正你賺錢肯定不能指望文學,但是社會中的種種問題,都不能靠賺錢能解決的。社會中的種種問題,也不能只靠法律來解決,涉及到道德問題,就是法律沒有辦法解決的。

文學的確不能讓人填飽肚子,但是關鍵時候,它能救人一命。

文學也絕對不僅僅是精神需求。

關於文學有什麼用,我之前也說過啊。

比如首先,文學顛覆你對社會,對自我的認知。

很多人對文學的認知,仍然停留在魯迅那個時候,畢竟現在很多人不讀書了。很多人受到的文學教育,就是從魯迅,或者是《紅樓夢》開始的,這都是教科書的功勞。然後,就沒有然後了。大家走入社會後,能夠受到的教育,就是影視劇。所以現在一說到文學,就是批判啊,揭露啊。為什麼現在出不了文學大師了呢?答,社會不允許。我的天哪。

老百姓需要文學嗎

文學的批判、諷刺功能,對社會沒有太多的價值。文學不能停留在僅僅為了批判諷刺上。其實,批判和諷刺,本來也算嚴肅文學爽文的一種。你看批判諷刺小說的時候,你的心裡就是感覺到“自己”活得不容易,批判了醜惡現象,你心裡就會感覺特別爽。

僅僅是批判和諷刺,沒有意義。批判也是需要邏輯性的,而不是看見醜惡現象就批判。批判醜惡現象,那你為什麼覺得那是醜惡現象呢?你為什麼不覺得你自己是這種醜惡現象中的一員呢?

第二,多數人不是不需要文學,而是大家把解決問題的鑰匙,交給了“大道理”。

對待如何解決社會問題,很多人認為,把道理講清楚了,然後法律判決,或者搞網路審判就行。問題,你的道理也只是你的道理啊,你為什麼認為自己的道理,可以成為“公理”?

大道理是沒有辦法解決社會問題的。大道理,更多的是私理。而且呢,文學是用行為去判斷一個人的思想,而不是看別人講了什麼道理。一個人的內心,沒有辦法用講道理體現出來。

道理,沒有辦法體現一件事情的性質。

《罪與罰》充滿了主角對社會的批判思想,但作者企圖透過大段大段的議論,來啟蒙社會,在當天的社會中,已經不適用。

簡要地說一下《罪與罰》的思想,比如裡面說到,“社會有兩種人,一種是凡人,另一種是非凡人,凡人遵守法律。而非凡人凌駕於法律之上,他們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可以跨越一切障礙。”

拉斯柯爾尼科夫想跨越一切障礙,去殺人,結果他殺了人,但是內心卻跨越不了那種障礙。

當然你想讀懂《罪與罰》,一個是可以參考別人的解讀,二是去看這本小說的創作背景。我這裡只是簡要說一說。

我們現在的文學,就是總想透過小說,告訴大家一些哲學大道理,企圖用這種方式啟蒙社會,本身就錯誤。因為,作家的大道理,就一定是真理嗎?作家所要做的是,給大家一種新穎的思考方式,而不是提供什麼哲學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