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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釋出: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指南,附再審申請書模板

作者:由 法律名家講堂 發表于 文學日期:2022-12-09

不服二審家人怎麼向高院申請再審

為引導當事人正確行使申請再審權利,方便當事人訴訟,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結合申請再審案件受理工作實際,制定指南。

一、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

1、當事人不服甘肅省各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二審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可以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可以向原中級人民法院或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應當透過原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再審材料。

2、當事人不服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調解書,可以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3、當事人不服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二審民事判決、裁定,可以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 1 )再審申請人對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主要證據和訴訟程式無異議,但認為適用法律有錯誤的;

( 2 )原判決、裁定經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

4、下列情形當事人申請再審的,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 )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係的判決、調解書;

( 2 )適用特別程式、督促程式、公示催告程式、破產程式等非訟程式審理的案件;

( 3 )判決、調解書生效後,當事人將判決、調解書確認的債權轉讓,債權受讓人對該判決、調解書不服申請再審的;

( 4 )再審申請被駁回的案件;

( 5 )再審判決、裁定;

( 6 )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再審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決定的案件。

5、當事人對甘肅省各中級人民法院、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 1 )不予受理的裁定;

( 2 )駁回起訴的裁定。

6、再審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1 )判決、裁定、調解書列明的當事人;

( 2 ) 認為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判決、裁定、調解書損害其民事權益,所提出的執行異議被裁定駁回的案外人;

( 3 )上述當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繼者。

7、申請再審的當事人為再審申請人,其對方當事人為被申請人。

8、申請再審應當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列舉的事由提出;對生效調解書申請再審的,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提出。

再審申請人申請再審應不超過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二條所規定的申請再審期限。

9、再審申請人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一式兩份,並按照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人數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

10、再審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 1 )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列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住所及有效聯絡電話(包括固定電話或行動電話號碼)、郵寄地址;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列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及有效聯絡電話(包括固定電話或行動電話號碼)、郵寄地址;

( 2 )作出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名稱,判決、裁定、調解文書案號;

( 3 )具體的再審請求;

( 4 )申請再審所依據的法定情形(須列明所依據的民事訴訟法的具體條、款、項)及具體事實、理由;

( 5 )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明確表述;

( 6 )再審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並寫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11、再審申請人除應提交符合前條規定的再審申請書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 1 )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有其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其中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和律師執業證影印件;委託代理人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應提交法律服務所函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影印件;委託代理人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工作人員的,應同時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委託代理人是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的,應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函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以上人員均應寫明電話等便於聯絡的相關資訊;

( 2 )申請再審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判決、裁定、調解書系二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

( 3 )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影印件;

( 4 )支援申請再審所依據的法定情形和再審請求的證據材料;

( 5 )再審申請人對生效已超過六個月的裁判,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七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申請再審的,應提供相應證據材料。

提交上述材料均為一式一份。

12、再審申請人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應使用 A4 型紙,可以同時提交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的、不可編輯的再審申請書電子圖片文件(格式為JPG、JPEG、BMP),有條件的,可附一審、二審裁判文書的電子圖片文件(文件可刻錄成光碟),並填寫民事申請再審訴訟材料清單和送達地址確認書。

13、再審申請人提交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或者有人身攻擊等內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應當依本指南各項要求進行補充或改正。

14、當事人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可以下列方式提出:

( 1 )到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提交申請再審材料;

( 2 )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郵寄申請再審材料,郵寄時請註明民事申請再審字樣;

( 3 )當事人提交材料有困難的,也可以到就近的中基層人民法院申請跨域立案。

高院釋出: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指南,附再審申請書模板

二、行政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

1、當事人不服甘肅省各中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二審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可以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2、當事人不服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二審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可以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 1 )再審申請人對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主要證據和訴訟程式無異議,但認為適用法律有錯誤的;

( 2 )原判決、裁定經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的。

3、當事人對甘肅省各中級人民法院、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定,可以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 1 )不予立案的裁定;

( 2 )不予受理的裁定;

( 3 )駁回起訴的裁定。

4、再審申請人應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 1 )判決、裁定、調解書列明的當事人;

( 2 )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書列為當事人,但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 3 )上述當事人或案外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其權利義務承繼者。

5、申請再審應當依據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列舉的事由提出。

6、再審申請人申請再審應不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再審期限。

7、再審申請人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一式兩份,並按照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人數提交再審申請書副本。

8、再審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 1 )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列明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民族、職業(或工作單位及職務)、住所及有效聯絡電話(包括固定電話或行動電話號碼)、郵寄地址;當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列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及及有效聯絡電話(包括固定電話或行動電話號碼)、郵寄地址;

( 2 )作出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名稱,判決、裁定、調解文書案號;

( 3 )具體的再審請求;

( 4 )申請再審所依據的法定情形(須列明所依據的行政訴訟法的具體條、款、項)及具體事實、理由;

( 5 )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明確表述;

( 6 )再審申請人的簽名或者蓋章,並寫明提交法院的日期。

9、再審申請人除應提交符合前條規定的再審申請書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 1 )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覆印件;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書。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應提交有其簽字或蓋章的授權委託書,其中委託代理人是律師的,還應同時提交律師事務所函和律師執業證影印件;委託代理人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應提交法律服務所函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影印件;委託代理人是當事人的近親屬或工作人員的,應同時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覆印件;委託代理人是當事人所在社群、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的,應提交相關部門的證明函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覆印件。

以上人員均應寫明電話等便於聯絡的相關資訊;

( 2 )申請再審的判決、裁定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判決、裁定系二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一審裁判文書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

( 3 )原審一審起訴狀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判決、裁定系二審裁判的,應同時提交二審上訴狀及答辯狀原件,或者經核對無誤的影印件;

( 4 )在原審訴訟過程中提交的主要證據影印件;

( 5 )支援申請再審所依據的法定情形和再審請求的證據材料;

( 6 )再審申請人對生效已超過六個月的裁判申請再審的,應提供相應證據材料。

提交上述材料均為一式一份。

10、再審申請人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應使用 A4 型紙,同時提交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的、不可編輯的再審申請書電子圖片文件(格式為 JPG、 JPEG 、 BMP ),有條件的,可附一審、二審裁判文書的電子圖片文件(文件可刻錄成光碟),並填寫行政申請再審訴訟材料清單和送達地址確認書。

11、再審申請人提交的再審申請書等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有人身攻擊等內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應當依上述各項要求進行補充或改正。

12、當事人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可以下列方式提出:

( 1 )到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提交申請再審材料;

( 2 )向甘肅省高階人民法院郵寄申請再審材料,郵寄時請註明行政申請再審字樣;

( 3 )當事人提交材料有困難的,也可以到就近的中基層人民法院申請跨域立案。

高院釋出: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指南,附再審申請書模板